招标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34xz1qj026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强0991-39210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云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34XZ1QJ0269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
本次集中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建筑、安装、调试、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本标段所明确的设备采购及本标段对应行政审批手续咨询服务等。
2.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35kV开关柜、110kV GIS设备、直流偏磁装置、110kV氧化锌避雷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电气二次设备等(以工程量清单所列设备型号及数量为准)。
(2)本标段所含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含驻厂催交)、监造配合、运输、卸货(含甲供设备及材料)、保险、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移交安装单位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做好本汇集站工程原设备采购的协调和配合,确保设备接口准确无误。
2.2建筑安装工程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及试验检验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2)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所涉及的防雷接地施工(含所有构筑物的接地开挖回填、敷设安装(含设备连接)、调试试验等)、场区照明、视频监控(需与本汇集站工程原系统接口一致,并通过联合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与本汇集站工程原系统接口一致,并通过联合调试)等的安装、调试、试验等(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2.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和水源:施工电源、网络已建成,投标人可缴费后使用;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网、用水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本项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施工项目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整体规划自行建设,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为完成220kV汇集站增项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2.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
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2.5合规手续
(1)行政审批: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20汇集站整体工程合规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其他费用清单为准):施工图设计合格书(含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规划认可书、消防验收、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
(2)涉网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20汇集站整体工程涉网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其他费用清单为准):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SVG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等。
3.计划工期:
计划服务期为10个月(暂定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冬歇期3个月除外),计划于2023年10月25日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5、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6、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投产运行的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投运或验收证明);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近三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投产运行的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12、招标人个性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工程承包合同等有异议的,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明确提出答疑申请,如投标过程未提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且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必须在7日内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罗列不同型号的可执行的设备价格,且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变更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报送的设备价格保持一致。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物资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投标人应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如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具体工作要求的,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再次重申:质保期满之前每发生一起农民工上访讨薪等事件的,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且对应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999224290
邮箱:2023882878@qq.com
招标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强、田磊
电话:0991-3921033
招标编号:0634-234XZ1QJ0269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采购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
本次集中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20汇集站增项工程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建筑、安装、调试、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本标段所明确的设备采购及本标段对应行政审批手续咨询服务等。
2.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35kV开关柜、110kV GIS设备、直流偏磁装置、110kV氧化锌避雷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电气二次设备等(以工程量清单所列设备型号及数量为准)。
(2)本标段所含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含驻厂催交)、监造配合、运输、卸货(含甲供设备及材料)、保险、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移交安装单位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做好本汇集站工程原设备采购的协调和配合,确保设备接口准确无误。
2.2建筑安装工程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及试验检验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2)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楼、办公楼、附属用房等所涉及的防雷接地施工(含所有构筑物的接地开挖回填、敷设安装(含设备连接)、调试试验等)、场区照明、视频监控(需与本汇集站工程原系统接口一致,并通过联合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与本汇集站工程原系统接口一致,并通过联合调试)等的安装、调试、试验等(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2.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和水源:施工电源、网络已建成,投标人可缴费后使用;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网、用水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本项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施工项目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整体规划自行建设,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为完成220kV汇集站增项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2.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
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2.5合规手续
(1)行政审批: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20汇集站整体工程合规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其他费用清单为准):施工图设计合格书(含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规划认可书、消防验收、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
(2)涉网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20汇集站整体工程涉网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其他费用清单为准):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SVG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等。
3.计划工期:
计划服务期为10个月(暂定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冬歇期3个月除外),计划于2023年10月25日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5、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6、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投产运行的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投运或验收证明);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近三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投产运行的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12、招标人个性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工程承包合同等有异议的,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明确提出答疑申请,如投标过程未提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且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必须在7日内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罗列不同型号的可执行的设备价格,且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变更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报送的设备价格保持一致。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物资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投标人应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如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具体工作要求的,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再次重申:质保期满之前每发生一起农民工上访讨薪等事件的,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且对应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999224290
邮箱:2023882878@qq.com
招标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强、田磊
电话:0991-39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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