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米芝莲饮品店甜虾刺身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7月30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米芝莲饮品店的甜虾刺身进行抽样。2020年08月22日,我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025150的检验报告,甜虾刺身样品中镉(以Cd计)不符合GB2762-2017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2020年0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并对该店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同批次甜虾刺身,目前该批次甜虾刺身已全部售完。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二、盖尔太平洋特种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8月26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盖尔太平洋特种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的粉丝进行抽样。2020年09月15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030954的检验报告,粉丝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检验结果为283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200mg/kg的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2020年0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该单位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不合格批次粉丝剩余。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三、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26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粉丝进行抽样。2020年09月15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030955的检验报告,粉丝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340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200mg/kg的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2020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同批次粉丝。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四、宁波市北仑区佳莹餐饮店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3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北仑区佳莹餐饮店的牛蛙进行抽样。2020年09月17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032495的检验报告,牛蛙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为2290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2020年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不合格同批次食品剩余。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五、宁波市北仑区潮启餐饮店炸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9月04日,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宁波市北仑区潮启餐饮店采样2020年09月01日批次制作炸花生米2kg。2020年09月24日,我局收到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TH20200900185)显示:炸花生米样品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标准要求为≤20μg/kg,而检验结果为455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年0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该单位食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批次为2020年09月01日的炸花生米。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六、宁波鼎尚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50ml降解餐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30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宁波鼎尚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外购的350ml降解餐盒进行抽检。2020年10月27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出具编号为892000002540的检验报告,降解餐盒检验项目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20%乙醇),总迁移量(20%乙醇)、总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不合格同批次产品剩余。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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