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城市普通公路补充建设安装交通信号灯、区间测速、减速带等交通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7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JWGZ20210731
项目名称:兴城市普通公路补充建设安装交通信号灯、区间测速、减速带等交通设施项目
04包
预算金额:1918790.34元;
最高限价:1918790.34元。
项目需求:兴城市交警队红绿灯供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机电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7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供应商未经邮箱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22号
联系方式:张岩、0429-512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四街G栋5#
联系方式:李磊、18525749977、0429-2955777
邮箱地址: LNJWNY888@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093296990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磊
电 话:18525749977、0429-2955777
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