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3-12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函[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地块正式电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A地块正式用电设计。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概算等所有为达到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设计;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项评估和审查;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图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2.3项目规模: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A地块正式用电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内,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区域。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5.3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349-723-217)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蓝色港湾二期G区第24幢101号房308室
联系人:刘晓婷
联系电话:0431-80786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电 话:1858439567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