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73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洪志024-312954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00-073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序号★5,增加“钢制叉车托盘:质保期两年。”
3、技术规格偏离表及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叉车、自动升降机、驾驶式洗地机、钢制叉车托盘部分参数需求有调整,投标供应商可重新下载更正文件查看。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0日 16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8号
联系方式: 024-82396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 024-31295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窦洪志
电  话: 024-312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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