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高新区停车站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11: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顺德高新区停车站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2022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2年 12月 1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质量/承诺 | 工期/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亨天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 2799725.42 | 潘淑琴/粤2442007200802788/粤建安B(2008)0010404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民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93218.96 | 潘卫东/粤2442010201100215/粤建安B(2012)0002602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465.94 | 苏华勤/粤2442021202127630/粤建安B(2022)0000955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过程及结果:(附件1)。
2.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详见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2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 附件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3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邮 编:510080
联系人:罗小姐、杨小姐
电 话:0757-83389005
传 真:0757-83389005
电子邮件:zdafszb@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1月28日
注: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