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口镇围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FJLN清招【2022】013
致: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昌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展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威扬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华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达鑫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中闽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高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基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嵩口镇围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59954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1)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嵩口镇围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9545元;其中暂列金为21056元,投标下浮率为9%,发包价为547481元 ;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月 1 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8月3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 8 月 4 日 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8月 4 日至8 月 7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 月7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村民委员会,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 邮编:365307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189605708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曾 电话:15280710507
招投标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2022年 8 月 1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 邮编: 365307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1896057086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邮编:365300联系人:小曾 电话:15280710507 |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项目名称:嵩口镇围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JLN清招【2022】013标段名称(如果有):/标段编号(如果有):/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 |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1.4 | 工程建设地点 | 清流县 | |
1.5 | 工程建设规模 | 599545元;暂列金21056,投标下浮率为9%,发包价为,547481元 | |
1.6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 |
1.7/21.2 |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不适用 | |
1.8 |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 | 不适用 | |
2.1 | 计划工期 | 100日历天 | |
2.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 | |
3.1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4.1/4.2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3日 17时 00 分 | |
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
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
14.1/2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8月4日 9时 30 分 | |
15.3.1 | 技术文件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
18.1/18.2.1 | 投标保证金 | 不适用 | |
19.1 | 备选投标方案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0.1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一正三副) | |
20.5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不适用 | |
21.5/21.6 |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 不适用 | |
22.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22年8 月 4 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不适用 |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不适用 | |
2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不适用 | |
25.1 | 评标办法 |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 8 月 4 日 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8月 4 日至 8 月 7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 |
25.2.6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 不适用 | |
25.3/26.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不适用 |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不适用 | |
30.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
33.3 | 监管部门 | 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4.2 | 其他 | 无 |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招标控制价为:599545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
2 | 2.2 | K值取定 | 8% |
3 | 2.3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发包价为547481元 |
4 | 3.1 |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 不适用 |
5 | 4.1.9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贰级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类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
6 | 7.2 | 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 | 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措施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合计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特殊要求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特殊要求 | 质量等级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备 注 |
1 | / | / | / | / | / | / | |
2 | |||||||
3 | |||||||
4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其中 | 技工 |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性别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手机号码 | 最高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名称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称 | 职 务 | 性别 | |||
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 |||||
最高学历 | 手机号码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名称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名称: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地址: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电话: | 传真: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联系人及职务: | |
基本账户 | 开户名称: | |
基本账户 | 账号: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12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4 | / | |
3 | 分包 | / | 不允许。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总造价的5%。 | |
6 | 预付款额度 | / | / | |
7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 / | |
8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3%的工程款。 | |
… | …… | …… |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