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13日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caiguanying.com/gk/)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的至泰广场A5写字楼4至11层内部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ZGK24E013C0162C)竞争性磋商公告及2024年03月22日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caiguanying.com/gk/)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的至泰广场A5写字楼4至11层内部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ZGK24E013C0162C)第一次延期公告,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
1、第一次延期公告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3日9:00至2024年03月25日17:30”更正为“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3日9:00至2024年03月26日17:30”。
2、第一次延期公告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30”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30”。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30.1更正为“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进行初步评审时,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初步审查表》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以下处理:如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可以与两家有效供应商继续进行磋商。”。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30.11更正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30.15更正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30.32中(3)更正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次延期公告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小姐、董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8289、020-87776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采购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3160607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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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