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DSA手术室特装工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DSA手术室特装工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4503
二、项目名称: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DSA手术室特装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39号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肆万肆仟叁佰陆拾玖元叁角叁分(1744369.33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柒拾肆万肆仟叁佰陆拾玖元叁角叁分(1744369.33元)
评审总得分:7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直膨式净化空气处理机组AHU-01 品牌:广州奥揽达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套 单价:12288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程爱红、吴昌军、胡骥、石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44%收取。
2.金额:10202.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石先生13865349581、杨先生15212707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13865349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杨先生
电话:13865349581、1521270751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