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场外110KV电力接入线路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3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润宜天然气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22 20:06:13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2】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2】1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市润宜天然气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四川省兴文县 。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10千伏线路约11.5千米;扩建国网220KV凌霄山变电站间隔一个;系统通信工程。
2.3招标范围:110千伏电力接入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且不限于系统咨询、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 估算总投资:2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的,省外设计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10kV及以上新建变电或线路工程。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10kV及以上新建变电或线路工程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 不少于类似项目的1个业绩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23 10:00 至 2022-12-2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13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