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4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sbdfj2024003
预算金额29.00元
招标公司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天津市立顺源地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9.4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tjsbdfj2024003
各相关应答人: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提出。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同时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利害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提供材料不完整,异议诉求予以驳回。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联系对象: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联系电话:022-24342346
异议联系邮箱:tianjinzhengping@126.com
2024年3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各相关应答人: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提出。
包号 | 项目单位 | 公示信息 | ||||||
排名 | 成交人名称 | 应答价格(万元)/折扣比例 | 质量 | 工期 | 评审情况 | 资格能力条件 | ||
708-其他综合服务包1 |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 | 天津中立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5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需求一览表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703-通用运维实施服务包1 |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 | 宁波鑫海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68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需求一览表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703-通用运维实施服务包2 |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 | 天津市立顺源地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9.3991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需求一览表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703-通用运维实施服务包2 |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 | 天津擎宏科技有限公司 | 5.999509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需求一览表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同时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利害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提供材料不完整,异议诉求予以驳回。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联系对象: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联系电话:022-24342346
异议联系邮箱:tianjinzhengping@126.com
2024年3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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