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17: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3】53号)、《关于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安新县城南西里街村,安新县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全区场地土地整理,修建玻璃温室、防洪堤及堤顶路,园区道路、晾晒场、栽植绿化、行道树,农业、绿化灌溉配套设施,路灯照明及电力设施配套、排沥灌溉渠道治理、排水沟、移动卫生间、标识标志、垃圾箱、坐凳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混凝土道路总面积约24489㎡,路宽3-5.2m;透水砖道路总面积5022㎡;总长度1923米,路宽2.6m;志愿者路南北两侧晾晒场面积共10000㎡,其中路南晾晒场面积为3333.3㎡,路北为6666.7㎡;玻璃温室(现代农产品展示)面积4800㎡;排沥灌溉渠道治理11700㎡;需要外购种植土170000m3及其他配套设施。
2.1.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4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965.06万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阳雀湖西里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有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2次或累计罚款伍万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年2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编制和上传,技术标应符合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0 00:00至2024-01-12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接收异议联系地址)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锦绣街北头路北 |
邮编: |
071600 |
邮编: | 073206 |
联系人: |
王主任(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赵紫雄 |
电话: |
0312-5353165(接收异议联系电话) |
电话: | 0312-785813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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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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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duoou@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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