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宅公园绿化修复及灯光亮化工程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松道138679912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项目状态:有效
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关于
新宅公园绿化修复及灯光亮化工程 的
建设工程监理 的竞价公告
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
新宅公园绿化修复及灯光亮化工程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建设工程监理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
2.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新宅公园绿化修复及灯光亮化工程,包括绿化种值1777平方米,绿化补植2813平方米,灌木修剪1708平方米。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4.中介服务时限: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6.其它: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7月10日 11时3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高于平均值的报价不入围,低于或等于平均值的报价入围,最接近平均值的前1-3家作为业主的备选单位(若出现多家相同的最接近平均值的报价时,则全数入围),业主自主从中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并对选取结果作出说明。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张松道
联系电话:
13867991238
项目业主:
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7月5日 11时27分5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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