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21173号】2022年龙泉乡大湾张村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2-93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7589550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2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10-13 08:12:01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2022年龙泉乡大湾张村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2-93
2、项目名称:2022年龙泉乡大湾张村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21173号-1 第一标段 1950000 1950000 19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年加工3000吨花生压榨车间设备,芝麻压榨车间设备,年加工600吨花生油精炼设备,油罐区设备,灌装车间设备包含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叶县龙泉乡大湾张村;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龙泉乡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3721880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C栋7楼71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589550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58955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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