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食堂维修改造中央空调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风管式室内机双层百叶回风口风道铁皮变径风口接口紫铜铜管冷凝排水管U-PVC管多联机主管道线控器分支器控制线外机地面整理混泥土风管保温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双层百叶风口方圆变径管橡塑板保温绿植清理风机叶轮变频直流电机直流变频高压腔喷气增焓压缩机宽频压缩机安装调试隐蔽性管线配套设备及安装机组压缩机空调系统售后服务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备品备件有偿升级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材料费整机零部件终身零配件交通运输业验收安全文明施工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维修零配件整体实施试验运行备件手册零件易损件XXXXXXXX节能产品政府购买服务制造业包装保修服务备用物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工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业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流部件多个电子膨胀阀冷媒液侧单向电磁阀旁通维护设备停产后的备件器件设备的性能检验备货
金额
99.5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02221020000351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巫嵬伟
中标公司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99.5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汇健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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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1202200539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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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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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
服务类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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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涛,周文龙(采购人代表),张晓琼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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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936 | ||||||||||||||||||||||||||||||||||||||||||||||||||||||||||||||||||||||||||||||||||||||||||
七、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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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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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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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预算: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2、备案号:51010022210200003512。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4、主要标的信息详见其它补充事宜附件。 | ||||||||||||||||||||||||||||||||||||||||||||||||||||||||||||||||||||||||||||||||||||||||||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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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6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8-845942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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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巫嵬伟、郝诗琪 。联系电话: 028-86266522-614、6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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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巫嵬伟、郝诗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266522-614、620 | ||||||||||||||||||||||||||||||||||||||||||||||||||||||||||||||||||||||||||||||||||||||||||
十、附件 | |||||||||||||||||||||||||||||||||||||||||||||||||||||||||||||||||||||||||||||||||||||||||||
采购文件 | |||||||||||||||||||||||||||||||||||||||||||||||||||||||||||||||||||||||||||||||||||||||||||
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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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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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6.13售】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doc磋商文件【6.13售】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doc
478.5K
17-1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17-1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
29.5K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135.1K
附件.pdf附件.pdf
59.8K
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39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
1.磋商编号:510101202200539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七章采购合同(草案)………………………………………………57第六章评审方法…………………………………………………………49
三、采购需求:为配合学校食堂改造提升,提升师生就餐环境,需采购一批中央空调,并配套项目安装等。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最高限价:100万元;1.预算金额:100万元;二、资金情况2.磋商项目: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1) | 5 | 台 | 工业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2) | 1 | 台 | 工业 |
3 | 风管式室内机 | 54 | 台 | 工业 |
4 | 双层百叶回风口 | 162 | 个 | 工业 |
5 | 风道 | 936 | ㎡ | 工业 |
6 | 变径风口接口 | 54 | 个 | 工业 |
7 | 风管保温 | 936 | ㎡ | 工业 |
8 | 铜管 | 2215 | m | 工业 |
9 | 冷凝排水管 | 400 | m | 工业 |
10 | 多联机主管道 | 240 | m | 工业 |
11 | 线控器 | 54 | 个 | 工业 |
12 | 分支器 | 54 | 套 | 工业 |
13 | 控制线 | 1230 | m | 工业 |
14 | 外机地面整理 | ≥15 | ㎡ |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3.磋商文件免费(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步骤: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2)首次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新用户应先点击“供应商入驻”,入驻成功后再登录。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06月15日00:00:00至2022年06月22日23:59:59。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联系方式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4594236联系人:陈老师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666号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传真:028-86266722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4、620联系人:巫嵬伟、郝诗琪邮编:610041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 说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
2 | 报价货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
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实质性要求)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1),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2) |
5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 |
6 |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7 | 报价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8 | 供应商应提交的文件(实质性要求) |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电子文档1份。 |
9 |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0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账号:440229 80090 00011694 开户行:工行成都东大支行营业室 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成交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号); (2)保函需明确受益人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3)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4)保函担保的有效期应不短于本项目的履约期限; (5)在收到采购人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保函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履约保证金退还:经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非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有效期后,担保责任终止。 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乙方须到甲方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1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 |
12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满足下述3种情形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所有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小微企业划型符合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应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13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 |
14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点及使用规则 (实质性要求)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同资格审查时间。 使用规则:磋商小组将于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属于联合体的,其中任意一方的信用信息不满足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5 | 强制认证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报价产品如涉及3C认证的,该认证证书可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成交人应在履约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依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的规定,结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报价产品涉及清单中“★”标注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认证截图证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
16 |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详见采购清单)。 |
17 | 信息安全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如投标产品中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18 | 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 |
19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 系 人:巫嵬伟、郝诗琪 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4、620 |
20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邮件通知)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2 |
21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部分的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巫嵬伟、郝诗琪 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4、620 |
22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可转达),其他部分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巫嵬伟、郝诗琪 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4、62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质疑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并使用财政部下发的《质疑函》范本。 |
23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
24 | 代理服务费 |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费率): 注: 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成都锦官城支行 账号:128903954510601 |
25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特别说明:如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9.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需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实质性要求)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具体情况以须知前附表为准。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公告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2.1技术部分13.2其他响应文件。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13.响应文件的组成四、响应文件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如有要求的提供)(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4)技术/服务应答表;(3)项目实施方案;(2)响应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1)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审批制度,则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件复印件;如产品本身需要取得注册证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磋商函;13.2.2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以下有关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6)售后服务;(5)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商务应答表;(4)技术服务应答表(3)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7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同一类型文件在文件首页盖章或盖骑缝章视为有效,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单独装订。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壹份)。(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信封上正确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19.1密封(实质性要求)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1本磋商文件要求中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8.10电子文档应为正本扫描件和以“.doc”或“.docx”等格式版本各一份。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等除外),逐页编码。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3)供应商名称:(2)项目名称:(1)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外包装信封应注明以下内容:19.2标注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0.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报价表(详见最终报价表)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中不必报价。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实质性要求)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报价处理(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4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3)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后及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发放成交通知书。25.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行贿犯罪记录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4)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5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交采购代理机构,原件和扫描件均可。(扫描件发送至2941741850@qq.com,邮件命名为“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7.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若项目若允许分包(详见须知前附表),则按以下要求执行。
如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按以下要求执行: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3.验收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合同履行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供应商禁止行为采购人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4.资金支付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合格通知书到采购人指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同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3.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37.本磋商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仅对响应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十、其他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或采购服务、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注:1.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因供应商单位性质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此处应针对单位信用提供承诺函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原件;(见文件格式)社保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设备与材料主要配置功能及技术要求:(一)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具体要求详见格式。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1.制冷量:≥101KW、制热量:≥111.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制冷额定功率:≤27.88KW、制热额定功率:≤27.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噪音值:≤68dB(A); 4.室外机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有消除共振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 | 5 | 台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1.制冷量:≥150KW、制热量:≥16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制冷额定功率:≤42.18KW、制热额定功率:≤41.2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噪音值:≤68dB(A); 4.室外机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有消除共振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 | 1 | 台 |
3 | 风管式室内机 | 1. 风量:≥1750m³/h、制冷量:≥14KW、制热量:≥16.0KW、功率:≤0.36KW;2.噪音:≤46dB(A);静压:≥80Pa;电源性能:220V/50Hz ; | 54 | 台 |
4 | 双层百叶回风口 | ★1.双层百叶风口(防结露) ★2.规格:定制 ★3.材质:ABS | 162 | 个 |
5 | 风道 | ★1.铁皮风道(含软接管) ★2.规格:风道铁皮厚度≤1.5mm,镀锌层厚度 ★3.参照国家标准即局部35μm,平均45μm ★4.材质:采用镀锌薄钢板制成,防火不燃烧。 | 936 | ㎡ |
6 | 变径风口接口 | ★规格:方圆变径管规格:325mm-1020mm | 54 | 个 |
7 | 风管保温 | ★1.橡塑板保温 ★2.规格/材质:B1级/≥19mm | 936 | ㎡ |
8 | 铜管 | ★规格/材质:T2紫铜铜管,铜含量高于99.90%。铜管直径12.7mm;铜管壁厚0.8mm;铜管直径19mm;铜管壁厚1.0mm。 | 2215 | m |
9 | 冷凝排水管 | ★规格/材质:外径32mm-315mm/U-PVC管 | 400 | m |
10 | 多联机主管道 | ★规格/材质:T2紫铜铜管,铜含量高于99.90%。铜管直径42mm;铜管壁厚1.5mm。 | 240 | m |
11 | 线控器 | ★规格/材质:根据成交品牌确定 | 54 | 个 |
12 | 分支器 | ★规格/材质:R410分支器05C | 54 | 套 |
13 | 控制线 | ★规格/材质:5*0.75KVV | 1230 | m |
14 | 外机地面整理 | ★1.绿植清理,混泥土浇筑 ★2.规格/材质:常规/混泥土 | ≥15 | ㎡ |
6、机组宜具有自动重启记忆功能,断电以前的设置不会被消除,应提供该功能的认证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5、节流部件:多个电子膨胀阀每个电子膨胀阀调节精度应能达到2960级;冷媒液侧单向电磁阀旁通,遇到高温高压情况,可以通过打开液侧旁通,避免频繁限频和降频对能力的损失,确保压缩机安全可靠。▲4、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特性,针对室外机放置环境可能存在散热不畅的情况,室外机有较高的机外静压最高能达到120Pa,结合安装设置给出保证室外机正常安全工作的可行方案或建议,并提供室外机在高静压状态下运行的第三方检测报告。3、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叶轮不对称结构能消除共振降低噪声,整个风机和流道采用CFD优化静音技术;▲2、压缩机:所有压缩机全部为直流变频高压腔喷气增焓压缩机,与多联机系统室外机、室内机同一品牌,配置宽频压缩机频率范围宜超过0-480HZ频率范围。▲1、多联机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制冷-5~54℃、相对湿度≤98%,制热-25~25℃,日晒雨淋的条件下,每天24小时、每年365天连续正常运行。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需根据工程类项目施工进度配合隐蔽性管线安装)。2.地点:成都七中(高新校区);★二、采购合同内容条款(以下商务要求应在商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其他要求:本章中所列配套设备及安装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安装现场实施情况配备,若有增加的,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至满足安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9、机组具有防雷击、防逆风、防积雪功能适应各种安装自然环境,应提供该功能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8、机组压缩机应具备时间均衡运转功能,压缩机能顺序启动,并能自动轮换,确保每个压缩机的运行时间保持均匀,延长使用寿命。7、为不影响整个空调系统的长期连续运行,保证使用,室内机应具备单独断电维修功能,在供电不足的情况下,能选择性保证重要房间的运行效果。
4.2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对反映的问题在4个小时之内能得到及时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确保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4.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4.质保期3.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应自收到成交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人账户。3.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预付款;所有产品到达安装现场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3.付款方式:
5.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5.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5.售后服务:4.5供应商必须承诺保修期满后,继续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备品备件、有偿升级等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4.4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本项目的报价包括质量保证期的任何费用(如部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4.3供应商应当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质量保证期内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成都地区设立维修服务部。
6.3设备进场后,设备由成交人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采购人后,若因采购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机、部件、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成交人不负任何责任。6.2在项目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质量及安全等问题均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过程中其派出所有工作人员安全风险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培训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6.1成交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采购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6.安装调试及验收:5.4供应商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5.3终身零配件供应: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10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6.8.1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6.8验收时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涉及):6.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6.6若成交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工作要求,完成项目的备货、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采购人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成交人进行相关处理。6.5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进行查验,成交人有义务配合。6.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本章标注“★”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未经采购人允许(磋商后变动),不允许有负偏离。本章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条款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6.8.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6.8.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6.8.2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
注:所有资格响应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应体现格式中的主要内容。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注:在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在有效期内);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编号:XXXX)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以上三款要求:已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具有以上三点效力。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1、供应商委托其他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磋商时适用此格式;注: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3.财务状况证明(实质性要求)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本项目磋商时适用此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4.社保和纳税证明(实质性要求)注: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因经费来源不一样,此处不做统一要求,供应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证明即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2020年度或2021年度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任一一项均可: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实质性要求)注:本项目无保证金要求的,不必提供。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7.承诺函(实质性要求)由于供应商单位性质无法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供应商应就单位的信用进行书面承诺,此处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资格审查人员将于资格审查时按照须知前附表要求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并将记录存档。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八、我方承诺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所提供产品涉及国家规定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均符合相关要求。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采用了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格式一8.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我公司(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字)无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我单位(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名字)无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格式二(因单位性质,无法定代表人的,采用该格式)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9.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XXXX。
12.磋商函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1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必提供。10.联合体协议日期:XXXX。
4、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项目。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6、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成交服务费。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说明:本表中“企业性质”和“企业规模”将依照相关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供应商应如实勾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传真: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性质 | £国有 £民营 £其他 (在对应类别勾选) | ||||||
企业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在对应类别勾选)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14.技术/服务应答表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应答 | 响应/偏离(正、负) | 正、负偏离描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3.磋商文件中要求对该部分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偏离部分应明确作出偏离描述。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进行逐条应答。货物类项目应列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将相应商务要求列入此表并逐条应答。注:15.商务要求应答表日期: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应答 | 响应/偏离 |
16.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 人员 | ||||||||
管理 人员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17.项目实施方案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2.以上人员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表格内容;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表格内容;1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注: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售后服务网点设置等18.售后服务注: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年份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20.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2.以上业绩应按磋商文件评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序号 | 报价产品名称 | 报价产品规格型号 | 备注 |
风管式室内机 | (供应商应确保所填品牌型号与认证证书上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请在本处说明具体原因) |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供应商应确保所填品牌型号与认证证书上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请在本处说明具体原因) |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4.如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应进行说明。3.判断是否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根据报价产品的实际情况结合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清单中依据的标准。(为便于专家评审,所投产品名称虽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但由于响应的技术指标等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清单中依据的标准,供应商可单独说明。)2.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清单如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1.依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结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产品涉及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认证截图证明。注: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1.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说明: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进口产品不适用,不必填写。2.行业划型标准详见文末;1.供应商按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注:22.最终报价表日期: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原产地 |
1 | ||||||||
2 | ||||||||
... |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4、最终报价表可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时手工填写。3、最终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磋商小组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本最终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及其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磋商文件中所列配套设备及安装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安装现场实施情况配备,若有增加的,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至满足安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第六章评审方法日期:XXXX。
(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1.3除2.1.2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将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2.4磋商。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将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二)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报价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一)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5.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5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5.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六)其他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三)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小组现场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除外);
2.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最后报价。(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三)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二)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优先,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进口产品供应商其次),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7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6.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10.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10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将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1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2.13供应商澄清、说明2.12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涉及价格扣除的按须知表执行 |
2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综合实力(13%) | 业绩 (5分) | 供应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5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2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综合实力(13%) | 投标产品稳定性(7分) | 1.为体现机组节能性,所投多联机或系列中APF最高的一款设备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值>5.0的得2分, APF值≤5.0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第三方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多联机组室外机、线控器采用抗老化技术防护等级≥IPX4,每项计1分,最多得2分。(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颁发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为体现产品运行稳定性,所投设备制造商每提供一个变频中央空调可靠运行15年及以上报告的得3分,可靠运行10年以上15年以内的报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综合实力(13%)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综合实力(1分) | 供应商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共同评分因素) |
3 | 技术部分(34%) | 34分 | 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设备产品清单要求的得 34分,带▲的关键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5分,不带▲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125分,扣完为止。 | 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4 | 实施方案(10%) | 10分 | 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 ①货源组织及安装进度计划; ②人工进场计划; ③安装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安排。 以上内容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要求的每项1分,共计3分;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缺项的单项不得分。 2.应急预案,包括: ①对运输、安装途中的突发状况处理方案; ②协助采购人因产品问题引起事故的处理方案; ③临时配送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人员储备情况; 以上内容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要求的每项1分,共计3分;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缺项的单项不得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 ①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 ②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③生活卫生保证措施 ④环境保护措施。 以上内容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要求的每项1分,共计4分;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缺项的单项不得分。 注:缺陷是指:不符合逻辑,夸大或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情形。 | |
5 | 售后服务(10%) | 10分 | 1. 供应商或本项目核心产品制造商服务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取得CAS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的得5分,无不得分。 2.供应商或本项目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七星级)证书的得5分,无不得分。 |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6 | 节能、环境标志(3%) | 3分 | 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3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 (强制要求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 | 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二、合同总价一、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三、质量要求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四、交货及验收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付款方式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售后服务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叁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九、其他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
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1:质疑投诉范本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附件2: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评审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空调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510101202200539 | 510101202200539 | 510101202200539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7日11:00时(北京时间)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评审过程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总分 | 排名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总分 | 排名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总分 | 排名 |
1 | 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264.36 | 1 |
1 | 四川汇健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263.99 | 2 |
1 | 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206 | / |
1 | 成都吉娃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205.03 | 3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一、4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为同一品牌(美的),经评审后成都卓达电器有限公司的得分高于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此四川文轩宝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一)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1.制冷量:≥101KW、制热量:≥ 111.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制冷额定功率:≤27.88KW、制热 额定功率:≤27.5KW;(提供产品彩 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噪音值:≤68dB(A); 4.室外机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 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有消除共振降 低噪声的技术措施。 | 5 | 台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 ▲1.制冷量:≥150KW、制热量:≥ 165KW;(提供产品彩页资料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2.制冷额定功率:≤42.18KW、制热 额定功率:≤41.25KW;(提供产品彩 页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噪音值:≤68dB(A); 4.室外机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 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有消除共振降 低噪声的技术措施。 | 1 | 台 |
3 | 风管式室内机 | 1. 风量:≥1750m³/h、制冷量:≥ 14KW、制热量:≥16.0KW、功率:≤ 0.36KW; 2.噪音:≤46dB(A);静压:≥80Pa; 电源性能:220V/50Hz ; | 54 | 台 |
4 | 双层百叶回风口 | ★1. 双层 百叶 风口(防结 露) ★2. 规格 :定 制 ★3. 材质 :ABS | 162 | 个 |
5 | 风道 | ★1.铁皮风道(含软接管) ★2.规格:风道铁皮厚度≤1.5mm,镀 | 936 | ㎡ |
锌层厚度 ★3.参照国家标准即局部 35μm,平均 45μm ★4.材质:采用镀锌薄钢板制成,防 火不燃烧。 | ||||
6 | 变径风口接口 | ★ 规 格 : 方 圆 变 径 管 规 格:325mm-1020mm | 54 | 个 |
7 | 风管保温 | ★1. 橡塑 板保 温 ★2. 规格/材质 :B1 级/≥19mm | 936 | ㎡ |
8 | 铜管 | ★规格/材质 :T2 紫铜 铜管 ,铜含 量高 于 99.90%。铜 管直 径 12.7mm;铜 管壁 厚 0.8mm;铜 管直 径 19mm ;铜 管壁 厚 1.0mm。 | 2215 | m |
9 | 冷凝排水管 | ★规格/材质:外径 32mm-315mm/U-PVC 管 | 400 | m |
10 | 多联机主管道 | ★规格/材质:T2 紫铜铜管,铜含量高 于 99.90%。铜管直径 42mm;铜管壁厚 1.5mm。 | 240 | m |
11 | 线控器 | ★规格/材质 :根 据成 交品 牌确 定 | 54 | 个 |
12 | 分支器 | ★规格/材质 :R410 分支 器 05C | 54 | 套 |
13 | 控制线 | ★规格/材质 :5*0.75KVV | 1230 | m |
14 | 外机地面整理 | 1.绿植 清理 ,混 泥土 浇筑 2.规格/材质 :常 规/混泥 土 | ≥15 | ㎡ |
(二)设备与材料主要配置功能及技术要求:
▲1、多联机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制冷-5~54℃、相对湿度≤98%,制热-25~25℃,日晒雨
淋的条件下,每天24小时、每年365天连续正常运行。
▲2、压缩机:所有压缩机全部为直流变频高压腔喷气增焓压缩机,与多联机系统室外机、
室内机同一品牌,配置宽频压缩机频率范围宜超过0-480HZ频率范围。
3、风机(电机和叶轮):电机为变频直流电机,风机叶轮不对称结构能消除共振降低噪声,
整个风机和流道采用CFD优化静音技术;
▲4、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特性,针对室外机放置环境可能存在散热不畅的情况,室外机有
较高的机外静压最高能达到120Pa,结合安装设置给出保证室外机正常安全工作的可行方案
或建议,并提供室外机在高静压状态下运行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节流部件:多个电子膨胀阀每个电子膨胀阀调节精度应能达到2960级;冷媒液侧单向
电磁阀旁通,遇到高温高压情况,可以通过打开液侧旁通,避免频繁限频和降频对能力的损
失,确保压缩机安全可靠。
6、机组宜具有自动重启记忆功能,断电以前的设置不会被消除,应提供该功能的认证或检测
报告证明文件。
7、为不影响整个空调系统的长期连续运行,保证使用,室内机应具备单独断电维修功能,
在供电不足的情况下,能选择性保证重要房间的运行效果。
8、机组压缩机应具备时间均衡运转功能,压缩机能顺序启动,并能自动轮换,确保每个压
缩机的运行时间保持均匀,延长使用寿命。
▲9、机组具有防雷击、防逆风、防积雪功能适应各种安装自然环境,应提供该功能的检测报
告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本章中所列配套设备及安装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应根据
本项目安装现场实施情况配备,若有增加的,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至满足安装完
成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二、采购合同内容条款(以下商务要求应在商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需根据工程类项目施工进度配合隐蔽性管线安装)。
2.地点:成都七中(高新校区);
3.付款方式:
3.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预付款;所有产品到达安装现场
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经采购人
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
3.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
结算。采购人应自收到成交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
交人账户。
4.质保期
4.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4.2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对反映的问题在4个小时之内能得到及时
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确保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4.3供应商应当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质量保证期内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
范围,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成都地区设立维修服务部。
4.4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本项目的报价包
括质量保证期的任何费用(如部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
4.5供应商必须承诺保修期满后,继续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备品
备件、有偿升级等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
5.售后服务:
5.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5.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
5.3终身零配件供应: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10年,并以优惠的
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5.4供应商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6.安装调试及验收:
6.1成交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
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
证书将作为提交给采购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
能、数量的最终确认。
6.2在项目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质量及安全等问题均由成交人负责。
成交人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过程中其派出所有工作人员安全
风险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培训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持证上
岗的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6.3设备进场后,设备由成交人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采购人
后,若因采购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机、部件、零配件)
丢失、被盗、更换等,成交人不负任何责任。
6.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
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采购人保
留向成交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6.5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进行查验,成交人有
义务配合。
6.6若成交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工作要求,完成项目的备货、安装、调
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采购人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成交人
进行相关处理。
6.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6.8验收时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涉及):
6.8.1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
6.8.2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
6.8.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6.8.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注:
1.本章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条款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本章标注“★”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未经采购人允许(磋商后变动),
不允许有负偏离。
附件: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 |
1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1) | 5 | / | MDV-1010W/D2SN1-8X(I) | 50208 |
2 | 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2) | 1 | / | MDV-1510(54)W/D2SN1 | 88018 |
3 | 风管式室内机 | 54 | / | MDV-D140T2/N1-C(B) | 3000 |
4 | 双层百叶回风口 | 162 | / | 风 道铁 皮 厚度 ≦1.5mm , 镀锌 层 厚度 | 100 |
5 | 风道 | 936 | / | 风道铁皮厚度≦1.5mm,镀锌层 厚度 | 120 |
6 | 变径风口接口 | 54 | / | 325mm-1020mm | 110 |
7 | 风管保温 | 936 | / | B1 级 /≥ 19mm | 80 |
8 | 铜管 | 2215 | / | T2 紫铜 铜管 ,铜含 量高 于 99.90%。 铜管 直径 12.7mm;铜管 壁 厚 0.8mm;铜管 直径 19mm;铜管 壁厚 1.0mm; | 100 |
9 | 冷凝排水管 | 400 | / | 外径 32mm-315mm/U-PVC 管 | 15 |
10 | 多联机主管道 | 240 | / | T2 紫铜 铜管 ,铜含 量高 于 99.90%。 铜管 直径 42mm;铜管 壁厚 1.5mm | 150 |
11 | 线控器 | 54 | / | 根据 成交 品牌 确定 | 82 |
12 | 分支器 | 54 | / | R410 分支 器 05C | 153 |
13 | 控制线 | 1230 | / | 5*0.75KVV | 5 |
14 | 外机地面整理 | 15 | / | 常规/混泥土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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