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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比选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 比选邀请书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和《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与考核办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人)拟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招标代理服务实施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3ZBDL7、2023ZBDL8
1.2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
1.3.采购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项目简介及预算金额
根据市公路中心内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公路中心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或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非招标方式发包工作,拟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
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5%】。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招标代理比选产生的评审专家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比选中标招标代理支付。
本次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
2023ZBDL7标段:310国道( K44+742-K103+191)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S345灌南段)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G204灌云至灌南段)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5灌南段、G204灌云段、G311东海段),G233赣榆班庄、墩尚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调查与设计项目等项目;
2023ZBDL8标段: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连云港普通公路收费系统改造升级项目,2023年度省、市界交通量调查站点车牌识别功能扩展及数据融合转换,2023年度交通调查点数据质量核查及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新建第三方检测项目,2023年度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和交调站点建设及维护、路网中心多源数据融合与车牌识别功能扩展监理项目,204国道锦屏镇李圩村段环保降噪工程施工项目等项目。
同一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本次2023ZBDL7和2023ZBDL8两个标段比选,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同一申请人在2个标段中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2023ZBDL7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招标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2)组织预约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审、公示等工作;
(3)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
(5)收集整理招投标完整档案资料。
【√】非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竞争性比选、询价、竞争性磋商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公告、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2)组织预约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评审、公示等工作;
(3)负责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
(4)收集整理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采购完整档案资料。
3.采购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且招标(或比选)档案全部移交采购人止。
4.供应商邀请方式
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中打√或X
【√】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口网页(http://jtj.lyg.gov.cn/)上以发布公告。
【X】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书面推荐【/】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2(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果2023年税收和社保还未缴纳,可提供2022年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要求。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5.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查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供应商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5)供应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招标代理注册,同时具有江苏交通CA证书。(注:提供系统登陆截图,同时提供单位和法人CA签章照片打印件)。
(6)提交的响应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无要求。
6.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审办法)。
7.比选预约
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20 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18: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约函发送至邮箱443961557@qq.com,竞争性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参与比选供应商,未预约或预约逾期的不予受理。
8.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8.1预约成功的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获取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预约成功的供应商。
8.2本项目比选邀请书按照以下方式获取
【√】免费获取比选邀请书;
【X】有偿获取比选邀请书,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邀请书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9.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9.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4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9.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9.3响应文件接收及比选地点: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比选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9.4响应文件接收人:边工,联系电话:0518-85512826/13705121206。
10.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0.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10.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10.3采购人将在比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开启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
10.4供应商可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启仪式的视同默认开启结果。
11.本次比选保证金要求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X】本次比选收取保证金。本次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比选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比选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12.本次比选采购联系事项
12.1采购人
边工,联系电话:0518-85512826/1370512120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邮政编码:222006。
12.2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无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4月19日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和《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与考核办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人)拟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招标代理服务实施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3ZBDL7、2023ZBDL8
1.2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2023ZBDL7、2023ZBDL8标段
1.3.采购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项目简介及预算金额
根据市公路中心内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公路中心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或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非招标方式发包工作,拟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
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5%】。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招标代理比选产生的评审专家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比选中标招标代理支付。
本次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七批招标代理比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
2023ZBDL7标段:310国道( K44+742-K103+191)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S345灌南段)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G204灌云至灌南段)工程,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5灌南段、G204灌云段、G311东海段),G233赣榆班庄、墩尚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调查与设计项目等项目;
2023ZBDL8标段:连云港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连云港普通公路收费系统改造升级项目,2023年度省、市界交通量调查站点车牌识别功能扩展及数据融合转换,2023年度交通调查点数据质量核查及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新建第三方检测项目,2023年度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和交调站点建设及维护、路网中心多源数据融合与车牌识别功能扩展监理项目,204国道锦屏镇李圩村段环保降噪工程施工项目等项目。
同一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本次2023ZBDL7和2023ZBDL8两个标段比选,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同一申请人在2个标段中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2023ZBDL7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招标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2)组织预约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审、公示等工作;
(3)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
(5)收集整理招投标完整档案资料。
【√】非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开展竞争性比选、询价、竞争性磋商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公告、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2)组织预约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开标、评审、公示等工作;
(3)负责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
(4)收集整理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采购完整档案资料。
3.采购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且招标(或比选)档案全部移交采购人止。
4.供应商邀请方式
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中打√或X
【√】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口网页(http://jtj.lyg.gov.cn/)上以发布公告。
【X】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书面推荐【/】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2(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果2023年税收和社保还未缴纳,可提供2022年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要求。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5.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查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供应商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5)供应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招标代理注册,同时具有江苏交通CA证书。(注:提供系统登陆截图,同时提供单位和法人CA签章照片打印件)。
(6)提交的响应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无要求。
6.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审办法)。
7.比选预约
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20 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18: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约函发送至邮箱443961557@qq.com,竞争性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参与比选供应商,未预约或预约逾期的不予受理。
8.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8.1预约成功的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获取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预约成功的供应商。
8.2本项目比选邀请书按照以下方式获取
【√】免费获取比选邀请书;
【X】有偿获取比选邀请书,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邀请书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9.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9.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4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9.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9.3响应文件接收及比选地点: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比选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9.4响应文件接收人:边工,联系电话:0518-85512826/13705121206。
10.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0.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10.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
10.3采购人将在比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开启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
10.4供应商可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启仪式的视同默认开启结果。
11.本次比选保证金要求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X】本次比选收取保证金。本次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比选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比选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12.本次比选采购联系事项
12.1采购人
边工,联系电话:0518-85512826/1370512120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36-6号,邮政编码:222006。
12.2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无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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