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联垃圾热电垃圾吊抓斗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9-05 18: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3-09-12 16:00:00 |
保证金:6000.0元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惠联垃圾热电垃圾吊抓斗维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33.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惠联垃圾热电垃圾吊抓斗维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 18时 至 2023年09月0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61.160.96.14: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 15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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