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西产城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融资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定点服务单位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肥西产城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融资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定点服务单位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肥西产城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融资 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GN2024-07-8202)进行磋商。本项目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启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肥西产城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融资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2、项目编号:GN2024-07-8202
3、主要内容:肥西产城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融资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4、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
采购过程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 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 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 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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