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资格后审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7天
金额
9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3206810359000019
预算金额9300万元
招标公司启东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薛皓158513851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海燕0513-83248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S3206810359000019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
标段编号 | S3206810359000019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启东市建成区西片。
(2)建设规模:①新建堤防,标准为100年一遇,长度约200米,连接灯杆港河口两侧;②南引河(灯杆港至三和港段)进行疏浚,新建护坡,以提高该河道排涝能力;③疏浚打通南引河以南区域三、四级河道,使该区域的排水通过横向河道直通三和港,减轻南引河行洪压力。具体包括川洪港全线疏浚,北新河(南引河至三和村中横河段)疏浚、新建护坡,灯杆村中横河、富民村中横河、富民村南横河、三和村中横河综合整治,灯杆村北横河、富民村北横河、三和村北横河综合整治。
按水利行业勘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开展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可研、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含预算)阶段勘察设计及现场设计服务等。项目投资估算93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80万元。
(3)设计周期:35日历天。
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天内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0天内递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③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④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⑤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结束。
(4)设计要求: 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启东市建成区西片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和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ü投标人 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批复投资45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文件为准)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范围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勘察设计业绩。
ü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
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ü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其他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至2025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ü综合评估法o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o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692号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薛皓 | 联系人:徐海燕 |
电话:15851385116 | 电话:0513-83248588 |
启东市水务局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1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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