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4037)
金额
131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预览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4037)
WGC2024037 2025年01月16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WGC2024037 | 宗地总面积: | 1.2公顷 | 宗地坐落: |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4号之一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3100万元 | 受让单位: | 湛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备注: | 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自成交之日起 40日内按现状标高交地。出让人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如因受让人自身原因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之日从约定的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入口附近分别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的车辆和管理设备,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赤坎区政府和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本宗土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有: (1)托老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 (2)托儿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 各项设施应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交付使用,由赤坎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接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
二、公示期: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 系 人:周生
联系电话:0759-3399170
电子邮件:3399192@163.con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