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中心血站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4.0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zb2024zxxz-22
预算金额224.06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菊莉029-884406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4ZXXZ-22
项目名称: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40,6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7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0,72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药品 医用棉签
自粘弹性绷带
一次性使用捆扎止血带
一次性无菌敷贴
创可贴
创口贴
血型凹纸板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80,725.00 680,72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合同包2(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药品 一次性使用采血护理包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08,800.00 1,00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合同包3(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1,11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1,11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医药品 一次性末梢采血器
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
加样枪头
滴管
载玻片
试管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51,115.00 551,11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消毒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消毒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医学检验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消毒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三层3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o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
(3)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4)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鲁老师 029-85236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层2002室
联系方式:029-88440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菊莉 窦元隆
电话:17778966062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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