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建188620366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晓忠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项目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  大行审发审【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原第四小学旧址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原第四小学旧址,主要内容包含装修改造:1#生活楼、2#行政办公楼;新建3#食堂、4#室内训练馆、5#门卫、6#攀登塔;室外道路、停车场、运动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996.75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9月10日,竣工日期: 2024 年12月18日
2.1.5 其他:发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须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040002000023001001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训练基地暨警校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含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2.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73.84.130:81/#/login(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  樊红丽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发现的应作无效标情形进行确认后,将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代理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四)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否决投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否决投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评审环节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6  %。
(五)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二、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打分及有关计算规则: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B、C、D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六、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七、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监管机构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八、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九、工程分类: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特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5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500万元-3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800万元-15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万元-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万元-15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0万元-8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小型工程是指中型规模以下工程。
十、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技术复杂工程指:
(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上、单跨跨度 39 米以上
或者单体建筑面积 10 万平米以上建筑物;75 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 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
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 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 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 1000  平米以上); 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 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超过 25 平米以上或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 45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 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 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 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 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 开挖面积的 50%以上)。
(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 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
(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 室工程。
(5)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 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大 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 5 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73.84.130:81/#/login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21号    
邮    编:   224100      
联 系 人:  王建    
电    话: 188620366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通港大道北侧丰尚商务中心17层   
邮    编:   224100     
联 系 人:  陈晓忠  
电    话: 15358280672   
  2024   年 8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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