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三分部2#梁场箱梁预制工程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轨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轨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三分部2#梁场箱梁预制工程任务。工程地址在西安地铁10号线3标段2#梁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轨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三分部2#梁场箱梁预制架设工程任务。工程地址在西安地铁10号线3标段2#梁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主要负责811片(包含2标段108片,数量暂定)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预制、运输、架设及桥面附属工作,架设区间从渭河北岸至一期终点,共8个区间,总长度14公里。其中包括渭河北岸~泾渭站区间、泾渭站~绳刘村站区间、绳刘村站~泾环北路站区间、泾环北路站~榆楚西站区间、榆楚西站~榆楚站区间、榆楚站~杏王村站区间、杏王村站~水景公园区间区间、水景公园~终点区间。
2.2招标内容:西安地铁10号线3标段内2#梁场箱梁预制工程。
2.3招标最高限价:含税价款为25427814.70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贰万柒仟捌佰壹拾肆元柒角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24687198.74元(大写:贰仟肆佰陆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捌元柒角肆分),增值税税率为 3 %,增值税740615.96元(大写:柒拾肆万零陆佰壹拾伍元玖角陆分);该限价为暂定限价,最终限价以招标文件、招标补遗(如有)为准。
2.4当期结算及支付:在当期结算时,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他预留工程款、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合同约定应当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并按照85%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其中承兑付款比例不低于20%,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相应资质以及从事梁场制梁经历,具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4. 投标人 评标办法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5.1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 8 日至2021年4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时,下午2:00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三分部工经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银行转账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招标文件费用需用对公账户缴纳至公司账户,缴纳后凭银行回单领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7674514919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打款时注明:西安地铁10号线3标段三分部2#梁场箱梁预制工程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领取纸件和电子件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4 月28 日11时30分至2021年4月 28 日 11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1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1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达路20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婷
电 话:0551-62857526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三分部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达路20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庞恒超
电 话:19909273867
Email:544538355@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