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海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0
“欣海苑”住宅物业项目,由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业态类型:住宅、商业
2.本项目坐落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滨高速以南、逸海苑以东
3.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滨海旅游区规划水域;南至滨海旅游区规划水域;西至滨海旅游区规划水域;北至滨海旅游区规划水域;
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1612.7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6017.45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面积(即招标面积):309312.13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309312.13平方米。包括18栋27-34层的高层住宅293988.82平方米,配套公建15323.31平方米(其中含经营性配套公建12240.31平方米,非经营性配套公建308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116705.32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07864.61平方米,设备用房8840.71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0%;容积率3.79%;本项目内共含建筑物40栋(其中18栋27-34层的高层住宅,22栋1-2层的配套公建);项目总户数为2718户。
5.绿化指标:绿化率30%,绿地面积24483.81平方米。
6.停车场库: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92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3个,地下停车位2717个。
7.开发建设分期情况:三期
8.项目总体竣工时间:2020年8月20日
9.项目分期竣工时间: 一期2020年5月30日;二期2020年6月30日;三期2020年8月20日。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形式(见本公告附件)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四、投标资格条件
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拟派驻项目经理需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3.拟派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层住宅、商业类型物业管理经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申请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3日(仅限工作日9:00-11:30,13:30-17:30报名)
2.申请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房屋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路60号
联系电话:66378578
邮编:300457
网址:http://www.wyztb.cn
3.投标申请人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从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印鉴,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4)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提供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5)拟派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6)拟派驻项目经理具备高层住宅、商业类型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经验的证明(注:项目经理的本市在管经验以《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信息系统》信息为准,曾管经验以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办出具的证明为准;外省市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以项目所在地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注:所有报名材料均使用标准A4复印纸报送。
六、投标申请人较多时的筛选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根据管业面积优先原则筛选,于现场勘察前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竞标。(确定管业面积的方法:本市物业企业以行政监管网上管理面积为准,外埠进津物业企业以项目所在地的所在地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累计面积为准。)
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方式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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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标公告的内容为虚线以上的全部内容。
招标公告确认盖章:
日期:
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形式、标准及服务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形式
包干制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第一部分: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超出《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一级标准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人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根据实际管理服务成本测算。
注:投标人应将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与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分别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计价单位为:元/月.平方米。
第二部分:经营性配套公建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根据实际管理服务成本据实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注:投标人应将物业管理服务费、能源费和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用分别测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计价单位为:元/月.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公共性基本服务内容
a.综合管理服务内容
1.提供“一站式”24小时专属服务。客服人员要求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品行良好,有3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达到100%。
3.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100%以上。每年进行二次满意度抽样测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4.节假日进行专题环境布置,每年组织四次以上社区文化活动。
b.清洁卫生服务内容
1.清洁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素质,身体健康,体形匀称,相貌端正,朴实大方。
2.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4次,无杂物、无明显沙土污染,保持外围干净、整洁。
3.根据硬化地面、主次干道脏污程度和季节变化定期用机器进行冲洗。
4.每天上下午各收集清运垃圾一次,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滴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外表及内面,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
5.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桶清洁干净,摆放整齐,无异味,停放、摆放于指定地点,每天至少彻底清洗一次。
6.每月清除雨水管处、下水道口等处灰尘,雨季加强力度清理,以防堵塞,同时防止滋生蚊蝇。每月清理1次排水沟、水池雨水槽内、阴沟、排洪沟、污水井杂物,确保其内无杂物,如发现堵塞,及时疏通。
7.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每周三次。
8.路灯、楼道灯每季度二次。
c.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身高175CM以上。
2.门岗: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6:00—20: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按规定路线和时间每1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安全班长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检查值班状态;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夜间查岗。
5.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半小时巡查一次,有详细的巡逻记录。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业主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实行登记换证。
d.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制定详细、周密的养护工作计划建立植物及其养护档案,特别是名贵植物单独建卡,专人负责养护。
2.草坪养管:生长正常,整齐雅观、绿地呈现自然景观,无枯叶,草评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高度≤8cm,无坑洼积水,无明显裸露地,及时补植死亡草种,病虫害率达控制在5%以下。
3.灌木和花卉管养: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
4.乔木的管养: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型美观。行道树上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枝冠美,景观效果优良。
5.绿地维护:保护绿地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设立提示牌。
6.设施维护: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每年进行一次维护。
7.发现枯死的树木,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尚未枯死的挽救乔木可只保留树干但须能见青皮,新移植乔木需保留部分树叶。
e.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内容
1.场地、道路:每周巡查一次,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2.雨水、化粪井:每月检查二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3.标识系统:每天检查一次,即坏即修。
4.围墙:每周巡查二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5.供配电系统
(1)由专业人员对高压开关柜、室内高压电缆、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源(控制)柜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公共照明设施(含路灯、景观照明等):每天检查一次,随坏随修。每月定期检修清扫照明配电箱一次,确保配电开关与导线连接良好无松动。
(3)动力设备:每月定期一次对各设备配电箱进行清扫,检查各连线有无松动,如有异常,尽可能选择在节假日或晚上进行检修。
6.给排水系统
(1)给水:保证服务范围内用水供应,非市政停水时,十分钟内到场处理供水系统故障。
(2)排水:雨水井、排污潜水泵等能正常使用,污水井排水通畅,雨水井雨季到来前彻底清理一次,保证不存雨水。
以上为超出《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一级标准的服务内容。其他服务参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一级标准提供。
(二)专享服务内容及标准
a.高层住宅部分
电梯系统:
(1)每日针对电梯机房进行巡查。
(2)每15日对电梯进行例行保养。
(3)每年按照技术监督局规定对电梯进行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4)每两年按照技术监督局规定对电梯限速器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5)对大中修及改造方案进行专业审核、评定。
(6)运行资料收集及存档。
b.经营性配套公建部分
只需提供外围服务,内部不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的具体内容与住宅一致,参照公共性基本服务内容执行。
以上为超过一级标准服务内容,其他服务标准参考《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一级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