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5 至 2022-07-12
撰写单位: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112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食堂食材采购,包括米、面、油、调料、蛋类、奶制品、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到校,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一、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

1.产品质量要求

蔬菜。所有蔬菜必须要有食品检疫证明,每批次检疫证明要与实际运送的相符。蔬菜要水分充足,根粗、茎壮、叶肥。无腐烂变质、异味、黄叶、虫眼、黑斑、或者其他变异病虫害。要确保蔬菜的完整性,不得分割,蔬菜的茎、根保持新鲜,无折断。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蔬菜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

1.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水果应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果蔬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1.产品质量要求

干杂,调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必须有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有固体沉淀物等。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猪肉类:生鲜猪肉;

1.产品质量要求

配送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所送猪肉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不能带有淤血及猪毛)。

所配送的猪肉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送猪肉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猪肉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蛋类:鲜鸡蛋

1.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牛奶类:纯牛奶、酸牛奶等

1.牛奶。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酸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调制乳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剂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投标供应商提供液体乳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供应商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液体乳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归队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液体乳,在送达采购单位营区时间距离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巴氏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我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分存在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粮油类:非转基因大豆油

1.产品质量要求

豆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大豆油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大豆油》国家标准,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根据2007年军队食用油等级调整的通知,食用油必须是一级油。投标供应商在提供大豆油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大豆油必须色泽透明无杂质,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桶、破损等包装盒或者标签需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包装的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表明的完全一致。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两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补充斤两服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禽肉:禽肉分割品

1.产品质量要求

胴体要求:胴体完整,皮肤无伤斑和溃烂破损,无脱臼、骨折;胴体胸部骨尖不显露,胸部呈梯形;胴体肤色无黄衣、无异常色斑;无毛根与绒毛残留。分割品:分割肉块要完整,无缺损,无残留羽毛,无残留骨,无色斑和溃烂,无剔割伤痕;肉色正常,无血肿、溃烂等;分割肉脂肪沉积程度:胸肌脂肪带宽在0.5-1cm之间,腿部与尾部切离出脂肪厚度在0.5cm以内。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鸡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冻货类:速冻水产;

(一)冻货类标准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冻品,但应保存完好不的出现僵尸肉,僵尸鱼等。所提供商品必须有食品检疫合格证明。

2、所有产品应保持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不得有其他变异颜色或腐烂变质和反复冷冻,解冻产品净含量不小于95%。产品解冻后无异味和杂质,大小均匀,组织细密紧至。

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独立包装,不得出现包装破损,产品流出,包装标签必须显明的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和方法等。包装还应满足保护食品感观的特性,保护食品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并能与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物质隔离。

4、运输前应对进出货物的容器、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产品独立装箱不与其他产品直接接触。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并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运。

5、投标供应商除速度水产品以外的其他速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

(二)水产类(淡水鱼)标准

1、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营业资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和供货单一致。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鱼类必须是活体,不能是用激素饲料所喂养,农药检测不得超标。

3、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缺氧。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4、供应商所提供鱼类检验标准如下,不允许次新鲜鱼、腐败鱼。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三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二)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供应商所供货物剩余有效期符合采购单位要求。(以货物生产日期为计算依据)

(四)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验收标准及程序:由采购单位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所供食材进行验收。中标人需指定送货专人与采购方进行送货对接,双方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进行当面清点数量及查验质量,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中标人需要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带来的损失。

(六)误期赔偿: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逾期一日,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但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七)配送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需求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采购单位。

2、人员车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中标人应保证从收到《采购计划》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单位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采购单位有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采购单位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市区内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市区以外产生的运费由供需双方商定。

(八)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在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采购单位需求。

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商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搬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实际供应商自行承担,实际供应商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3、实际中标人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需要同时附带此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实际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不得有缺斤少两、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仓库。一经发现食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标准,采购单位有权利随时终止供货合同。

5、实际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实际供应商责任,实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永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6、报价方式: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http://fgw.shenyang.gov.cn/syfgw/wjgz/clzxxfbpt/jgxx/glist.html)的集市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折扣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折扣率即为80%

7、实际结算金额以供货日当天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shenyang.gov.cn/syfgw/wjgz/clzxxfbpt/jgxx/glist.html)提供的市场零售价×(中标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当天无数据的按照供货日前最近价格作为依据),未在网站上公布的食材价格由采购单位及中标人联合考察相关集市、超市询价后确定零售价格。

8、 付款方式: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实际发生货品采购金额的正规发票进行结算。

9、因上级政策更改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单位可终止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和《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
5、备注: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一小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27号
联系方式: 024-23251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联系方式: 024-31517177
邮箱地址: weicheng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陵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40709000017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景宽
电 话: 024-315171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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