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jlzb-2023-0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莹莹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鹏1854354433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JLZB-2023-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34.9885万元,招标人为通化
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危桥改造部分:改造危险桥梁两座其中隆锋大桥124.7米,老米沟中
桥65.5米。
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江口至坡斜沟设置护栏900米,标志8处,里程碑3块,道口
标柱6根。
水洞至西葫芦设置护栏722米,标志1处,里程碑4块,道口标柱6根。大青沟至
海南坡设置护栏980米,标志4块,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6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着,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登
记报名,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1号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化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1111号
联系人:刘莹莹
电 话:15143511339
电子邮件:28297971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人: 刘鹏
电 话: 18543544334
电子邮件: 2820180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施工已由通县交字(2023)
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通化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化县域内
2.2建设规模:
危桥改造部分:改造危险桥梁两座其中隆锋大桥124.7米,老米沟中桥65.5米。
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江口至坡斜沟设置护栏900米,标志8处,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6根。
水洞至西葫芦设置护栏722米,标志1处,里程碑4块,道口标柱6根。大青沟至海南坡设置护
栏980米,标志4块,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6根。
2.3计划工期:2023年6月20日-2026年6月19日共计1095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01-0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资金信用:投标人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或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
产流动负债)与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2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业绩要求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信誉要求
(1)没有被吉林省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 格或禁止进入吉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 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后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没有被本项目招标人以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投标人没有因农民工群体上访行为被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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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职称;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 标人;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职称;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共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
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方法 的投标人优先; (4) 辨: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公正性: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s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 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限。
2.1.1 2.1.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 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日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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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续上表
条款号辨: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 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 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 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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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续上表
条款号 规定。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
2.1.2 条款号资格评审 标准 条款内容(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已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 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10 分财务 能力: 5 分业绩 : 10 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投标人超过5家以上(含5家)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进行平均值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者得满分50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 标基准价1%扣0.1分,当投标报价超出评标基准价的10%时,得固定分4 0分,得分保留2位有效数字: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0 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20%时,得固定分40分,得分保留2位 有效数字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3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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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
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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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分值评分标准 #?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2.2.4 (1)施工组织设 计2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一般;1分 较好;2分 好:3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 、方法与技术措施3分一般;1分 较好;2分 好:3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一般;1分 较好;2分 好:3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 措施3分一般;1分 较好;2分 好:3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 措施3分一般:1分 较好;2分 好:3分 一般;0.5 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较好;1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 体系 及保证措施2分好:2分 一般:0.5 分 较好:1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 故应急预案1_分好:2分 一般;0.5 分 较好: 0.8分
2.2.4(2)主要人员 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注:提供合同及证明,标书内 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 不予计分。5分好:1分 满足最低要 求得3分 每增加一项 ,项目经理 任职的得1 分,最多加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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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注:提供合同及证明,标书内 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 不予计分。满足最低要 5_分求得3分 每增加一项 ,项目总工 任职的得1 分,最多加 2分
2.2.4(3)评标价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I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
2.2.4(4)其 他 因 素财 务 能 力人可依据招 E应大于E 5分 万元 施工业绩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t=0.1、E2,=0.05但 资金信用:投标人的经审计的 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 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与本项目开具的银 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2005分 加2分满足资格审查的 得3分,在此基础 上近三年的年收 入总额每达到3亿 元的加1分,最多 近三年每增加一 座大桥或中桥新
业 绩10分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标 书内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予计分。10分建、改扩建或危桥 改造工程施工业 绩加2分,最多加1 0分 信用等级A或以
履约 信誉5分履约信誉 采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 2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 告》中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 级。注:1.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 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上得5分 15分 信用等级b得4分 信用等级c得3分 信用等级C以下或 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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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无上述信用评
价等级时,在2022年1月1日
后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信
用评价A级评分,若有不良信
用记录,按C、D级评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杈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
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2.1.2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
行资格预审的)。
2.1.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2.2.1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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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 标
委员会 依 据 本 章第 2.1.1 项 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
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 本 章 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 按 本 章 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1 项、 第 2.1.3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
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
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
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
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
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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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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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
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
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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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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