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城市交通车辆/公共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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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 23:4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23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07月3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侯翼、吴军、顾德昌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1828695 | ||
采购单位 | 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宣志樑 021-63848484-16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娜 15001828695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 18工08029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18工080293
项目名称: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娜
联系方式:150018286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宣志樑 021-63848484-163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娜 1500182869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18工08029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成交日期:2018年07月31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翼、吴军、顾德昌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技术要求:
1、整车安全技术性能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工信部【2016】377号《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
2、整车技术性能及质量保证指标,以及各总成和附件的设计、选型、制造工艺,都能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6-2015《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中的纯电动公交客车技术要求及上海公交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3、满足招标方制定的《纯电动客车招标及采购准入技术条件》。
4、满足工信部最新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名称: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
数量:A.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440辆;B.440套电池租赁与维护8年
单价:109.88万元/辆
服务要求:1、本技术需求中所涉及的品牌、型号为参考品牌、型号,投标单位在实际投标时不限于参考品牌、型号,但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及性能不应低于产品参考品牌、型号中相应的要求。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和合格的投标产品。3、投标人在得到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不集中看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所提供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为生产制造厂家原装且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