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公告
现对我公司承建 耒阳市2021-2022年度交通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危桥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所需 耒阳市小圩至磨形连接路工程劳务分包 (详见询价函)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最低价中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耒阳市2021-2022年度交通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危桥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编号:ACEG-202409096001001。
3、采购内容: 耒阳市小圩至磨形连接路工程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控制总价:988362.13元(含税9%专票);若税率不同,投标人税前价不得超过税前控制价906754.25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推荐 1 个中标候选人。
6、中标人选择: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 1 个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或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施工周期:暂定为2024年09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8、施工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小水镇。
二、报价单位资格及其他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劳务资质或路面工程专业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资质、证书要求: / 。
3、类似业绩要求: / 。
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2)在安徽建工集团内及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
三、招标评标规定:
1、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法。
2、如询价结果未达到招标人预期价格,招标人可无条件流标且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3、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4、询价截止后中标单位,如不能按招标人询价文件内的要求进行履约,将纳入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黑名单进行处罚。
5、遇相同报价的,入选安徽建工集团“优秀供应商库”的投标人优先;相同报价投标人均入选“优秀供应商库”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库”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名时间靠前的报价单位中标。
6、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7、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8、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合同范本内的所有要求。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报价截止日期前自行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询价采购项目”模块的 “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后下载询价文件。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采用招采平台线上报价,无需现场递交报价单。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9 月 09 日15时。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并将“询价函”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4、截止日期后无线上报价及上传报价单(未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上填写报价的及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六、联系方式
1、询价人: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
2、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创新设计产业园7栋801安徽水利。
3、项目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18773210350。
七、重要提醒:
1、现场勘察:本项目牵涉实施地镇街及村里前期实施部分,报价单位需实地勘察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具体流程为:报价单位报名截止前往项目部了解相关情况后,报价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报价文件需附现场勘察定位截图及勘察时项目现场照片2张,否则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对提供的照片与现场进行核对,对提供虚假照片的按废标处理并按招投标条款处罚。投标人因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并对其安全自行承担责任
2、报价提醒:为避免盲目报价现象及杜绝随意弃标行为,投标报价单位应在报价前与项目联系人了解项目概况后并勘探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报价;否则招标(询价)人有权视为未响应招标(询价)人的实质性条件却盲目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控制价单价相比,存在不平衡报价,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的单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接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互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①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少于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②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③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