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监理
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管施工监理服务农业园区配套道路公路大中修拆迁线杆公路路面大中修沿线排水设施交安设施亮化设施旁站监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派驻人员汇总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道桥试验工程巡回检查活动日常巡视配件试验检测自检标准试验监理办试验室监理计划监理办负责本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全部监理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基准高程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施工放线工程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机械设备配置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评定工程质量质量评定工程量清单审核工地试验室设计交底监理办组建环境保护监理安全生产中间交工验收土石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相应工程的计量进度监理人员配备施工管理图表现场检查派出监理员旁站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监理资料整理保管归档订做审查混凝土原材料平行试验验证试验审核操作规程测量仪器检测报告取样送样试验过程进行旁站各种混合料主要操作步骤场地占用计划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统计报表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工程保险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建立相应台帐价格调整计日工计量支付报表计量支付台账现场复核工程分包试验室设备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征地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应急救援抢险方案平行复测路基基底换填土处理桥梁下部施工阶段监理核查控制桩主要工艺质量保证测量放线质量检测关键工序签认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见证检测安全交底安排应急预案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路基基底处理隐蔽工程工程复工工程现场清理修复专题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巡视记录巡视监理党风廉政建设现场监理环保监理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保设施设计取土场弃土场设置边坡防护施工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监测环境保护检查交通安全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22-1444-4093
项目单位: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泥桥至吉墩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本项目位于林城镇,林城镇隶属于长兴县,现辖区域东靠画溪街道,北倚小浦镇,南接安吉县梅溪镇,西与泗安镇相连。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泥桥自然村,路线利用老路向东拼宽,终点接于北汤村康庄大道,路线全长2.128km。道路横断面为0.5m土路肩+7.0m行车道+0.5m土路肩=8.0m。本次对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K0+000~K2+127.511路段大中修处理:对原水泥路面病害修复后加铺5cmAC-13C沥青砼,对拼宽路段采用5cm碎石垫层+20cmC25混凝土基层+5cmAC-13C沥青砼,同时完善沿线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亮化设施等。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31万元。本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排水、交安设施、亮化设施等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服务类型:工程监理
服务事项:工程监理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2.服务人员要求 2.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监理员1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实际监理服务期中,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增派相应专业人员,以满足项目及业主要求(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 2.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 2.3各项目开工前需各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2.4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为三级工程,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2.5全体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总监80%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 3.监理服务期要求 3.1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3计划施工工期:2022年08月,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2月。 4.结算价计算及付款方式 4.1监理费支付时间及比例按以下方式支付: 1)工程通过验收,资料提交备案,联系单全部签证完成并配合招标方移交资料给使用单位后一次性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100%; 2)根据考勤等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的费用在支付监理费时相应扣减。 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工程造价的变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 108000-- 12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 2022-08-31 14:31:20--2022-09-05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2-09-05的09:00:00-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2-09-05的09:00:00-10:00:00
选取地址: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林城镇村镇建设办汪于昀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5757272323
发布时间:2022-08-31 14:31:20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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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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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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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表
编号:
2022年8月29日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
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预算 | 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12万元 | 业主预计工期 | 林城镇人民政府120天 |
项目采取网上服务中介超市公开竞价的方式。 | |||
招投标方式及主要条款描述项目实施科室意见招投标中心意见 | (JTGG10—2006)上所要求其他内容。签名:签名: |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工地会议、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q(盖章)Wos1年8月用(盖章)年月日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招投标分管领导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意见主要领导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业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业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业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 |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长发改投资[2022]91号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兴县林城镇共
同富裕示范带项目一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
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长发改投资[2021]109号批准的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
裕示范带项目,其子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
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已由长兴县交通
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经评审通过。根据评审会
议纪要和相关部门批复,现将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道路起点位于泥桥自然村,
终点接北汤村康庄大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红线宽度范围
内对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由老路向东进行拼宽扩建,涉
-1-
及道路长度为2.128千米,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原道路宽
度为6米,改扩建后道路宽度为8米,道路横断面布局为0.5
米(土路肩)+3.5米(行车道)+3.5米(行车道)+0.5米(土
路肩)。
二、项目概算
根据长兴县财政局的《关于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
一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
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意见》(长财建函[2022]175
号),核定工程总概算481.639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
政统筹落实。
三、环保及其他
根据2016年9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审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
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
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
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
展信息。
附件:工程概算审核表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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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概算审核表
序号送审工程费用(万元)审核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送审工程费用(万元)审核工程费用(万元)
一
12 | 工程建设费用泥桥至吉墩北汤村 | 441.4232388.270353,1528 | 439.1294386.482652.6468 |
3 | 拆迁线杆 | 4.5000 | 4.050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8.5951 | 38.4598 |
1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21.2741 | 21.2284 |
2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 | 14.56690.8828 | 14.49130.8783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0.1055 | 0.0000 |
5 | 工程保险费 | 1.7656 | 1.7565 |
三四 | 预备费工程概算总额 | 0.0000 | 0.0000 |
484.5185 | 481.63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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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法委(维稳办),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县建设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长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2年5月13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3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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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采购目录:【C170299021公路管理与养护已审核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
目录二O二二年八月需求单位: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选取方式:直接选定√公开竞价公开比选竞价文件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六、其他要求五、公开选取规则四、服务要求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项目概况
3.项目地点:长兴县林城镇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1.项目名称: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一、项目概况八、附件七、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2.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并且近三年来(2019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具体参考评分细则),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补助及自筹5.服务金额:108000元-120000元(含上下限)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林城镇,林城镇隶属于长兴县,现辖区域东靠画溪街道,北倚小浦镇,南接安吉县梅溪镇,西与泗安镇相连。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泥桥自然村,路线利用老路向东拼宽,终点接于北汤村康庄大道,路线全长2.128km。道路横断面为0.5m土路肩+7.0m行车道+0.5m土路肩=8.0m。本次对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K0+000~K2+127.511路段大中修处理:对原水泥路面病害修复后加铺5cmAC-13C沥青砼,对拼宽路段采用5cm碎石垫层+20cmC25混凝土基层+5cmAC-13C沥青砼,同时完善沿线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亮化设施等。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31万元。本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排水、交安设施、亮化设施等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四、服务要求2.服务工作内容: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工地会议、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上所要求其他内容。1.公开选取范围:符合本项目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长兴县)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长兴县)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2.5全体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总监80%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2.4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为三级工程,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2.3各项目开工前需各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2.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2.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监理员1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实际监理服务期中,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增派相应专业人员,以满足项目及业主要求(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2.服务人员要求
4.1监理费支付时间及比例按以下方式支付:4.结算价计算及付款方式3.3计划施工工期:2022年08月,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2月。3.2缺陷责任期:24个月;3.1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3.监理服务期要求
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参加竞价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系统自动延期2个工作日,延期后满足2家方进入公开竞价。五、公开选取规则(公开竞价)5.履约保证金:无。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工程造价的变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2)根据考勤等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的费用在支付监理费时相应扣减。1)工程通过验收,资料提交备案,联系单全部签证完成并配合招标方移交资料给使用单位后一次性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100%;
所有拟中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属于自己序号球放入抽取箱中;项目业主在所有序号球中随机抽取3次(具体抽取次数视并列数而定,如只有两家抽取2次),依次代表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随机抽取程序:要求:项目业主、有资格抽取拟中选人(报价并列最低的拟中选人)委派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年月日时3.确定中选人:公开竞价结束,选取所有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所有竞价中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采用以下(综合评价)方式确定中选人:2.公开竞价时间:公开竞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启竞价通道,竞价开始至结束为30分钟,已报名成功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简易评标综合评分标准表——(总分100分)评比专家由项目业主组建,人数为3人。评价地点: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评价时间: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综合评价:若现场有效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拟中选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技术(监理大纲)评审 | 监理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并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 0-10分 |
2 | 对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分工、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 | 0-12分 | |
3 | 监理服务的范围、内容、目标、任务、质量要求、配合事项和编制依据等是否明确; | 0-12分 | |
4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投资控制措施、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控制措施、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 0-12分 | |
5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 0-10分 | |
6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 0-11分 | |
7 | 违法违规行为 | 企业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每一处罚决定扣7分,最多扣7分;企业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每条记录扣3分,最多扣6分。注:比选申请企业在信用情况表中如实填写。 | 0-13分 |
8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来(2019年7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20分。注:类似业绩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含新改建或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 | 0-20分 |
□其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拟内容)5)若现场有效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拟中选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4)综合评价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并列分的,现场抽签确定。3)由评比专家对所有拟中选人现场递交的有效的竞包文件进行打分,拟中选人得分为全部专家评审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别推荐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2)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随同竞包文件同时递交。注:1)根据需求书要求制作好竞包文件(书面文本),竞包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可包封在一起,评价现场递交(包封封面体现本次公开竞价项目名称及拟中选人单位名称)。
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六、其它要求7.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6.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5.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4.公开选取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竞包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竞包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竞包有效。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竞包活动;1.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内的,竞包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外的,竞包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竞包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七、相关防疫工作事项: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3.派驻人员汇总表2.竞价代表授权委托书1.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八、附件
为维护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参与“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交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此,郑重承诺如下:(报名时承诺)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8.合同7.简易评标综合评分标准表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6.比选申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承诺人法定地址:承诺人法定名称(公章):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三、我单位在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二、我单位将按照法定业务范围承接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并按国家有关服务质量要求和项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中介服务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一、我单位提交并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真实。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正在进行选取的项目,并同意取消我单位的选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通报或者处罚期限内不再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任何项目的选取活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业主)的(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开竞价活动。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竞价代表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价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根据本项目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人员。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项目名称:派驻人员汇总表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年限 | 专业 | 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职务或职称 | 备注 |
说明:本表由中选机构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或综合评价时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且提供与竞价函承诺的相关人员和岗位证书复印件。 |
竞价人:(盖章)7.此表中的派驻人员为招标人要求的必备人数,比选申请企业根据需要也可另行增加。6.提供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监理员1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4.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可以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3.到位率=实际到位天数/日历天(按月实际考核)。
注: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项目名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限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 |||||||
工作单位 | 名称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身份证号 | ||||||
监理主要经历 |
注:1.“比选申请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比选申请企业可以注明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数量等情况,未说明数量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比选申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备注:在建情况须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比选申请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报名工程名称 | 报名项目总监姓名 | ||
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须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 例一:1、*****工程,属于二级项目;本项目属于二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例二:1、*****工程,属于三级项目;2、*****工程,属于三级项目;本项目属于三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例三:拟选派项目总监目前无在建项目;本项目属于*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 ||
比选申请企业 声明: |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承包,承包无效。不如实反应我公司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比选申请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 | |||
比选申请企业信用信息情况 | 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 ||||
比选申请企业声明 | 以上内容是本比选申请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并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合同(格式自拟)简易评标综合评分标准表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4.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竞包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3.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
前言本规范由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基础上自行编制,为本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第二章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40号”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为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章监理规范
1.国家和浙江省的法律、法规。1.0.2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1.0.1“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和特点编写,适用于2022年洪桥镇滨湖大道至斗角村(C193)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1总则凡“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为准;“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执行。“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规定,结合我省近几年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实际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为本项目专用的施工监理规范,共分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工地会议、文件与资料等9章,其附录包括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监理记录、监理指令单、中间交工证书及常用质量检验用表、监理文件、试验检测用表等。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4.施工合同。3.监理合同。2.国家和行业、浙江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0.2监理人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2.0.1监理2术语1.0.4本工程施工监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0.3监理人应依据本规范第1.0.2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2.0.5监理人员监理办中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2.0.4监理工程师由监理人派出并代表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称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2.0.3监理办受发包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2.0.8监理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7监理计划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经工程发包人同意,在监理办中负责本监理合同全部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2.0.6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办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11试验工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2.0.10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巡回检查活动。2.0.9巡视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4承包人承包人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2.0.13自检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2.0.12标准试验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监理办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监理工作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本工程监理办分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如遇重大工程变更等情况,上述人员配备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就工程内容的变化、人员的调整事宜签订补充合同。3.0.2监理人员配备本工程设一级监理机构,即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3.0.1监理机构设置3一般规定指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4)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及有关人员资格、人数等履约情况。(3)按合同要求建立监理办试验室或委托符合规定的检测机构,并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监理办负责本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全部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3.0.3监理办主要职责:
(10)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9)签发分项、分部、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8)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7)审批承包人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6)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及机械设备。(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季、月进度计划。
3.0.4监理人员职责(15)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交、竣工文件。(14)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13)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2)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及延期和费用索赔。(11)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签发支付证书。
d、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履约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c、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b、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a、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明确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视为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本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面主持监理办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j、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i、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h、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g、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巡视并督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f、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e、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清单,报发包人审批。
p、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o、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n、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m、签发监理月报。l、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并签认反馈回复单。k、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计量、进度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2)道路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部分职责授权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但上述第a、d、f~k、n、p、q、s项职责不得授予专业监理工程师。s、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r、合同、规范规定的其它职责。q、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每半年不少于1次。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进行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
f、会同试验室主任,验收构、配件或设备。e、审查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重点审查其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措施,提出书面审查意见。d、绘制相应工程施工管理图表。c、参加对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履约情况的检查,审核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核算相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b、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专业及有关部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a、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相应专业工程监理细则。
l、检查承包人相应专业工程当月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k、进行相应工程的计量,对相应专业合格工程数量的准确性负责。j、签认关键工序,组织相应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加质量评定。i、起草监理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对承包人就监理指令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作现场检查,在承包人的反馈回复单上签字。h、派出旁站人员,检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况。g、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并做好巡视记录。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作。(3)试验室主任职责:p、做好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o、协助合同工程师做好设计变更、索赔、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项,配合试验室主任、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工作。n、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监理员的监管责任。m、建立相应专业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台帐,做好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f、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e、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验证。d、审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等。c、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b、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检测监理细则。a、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l、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k、负责检查、指导试验检测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试验检测监理员的监管责任。j、建立试验检测监理台帐,做好试验检测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i、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其委托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h、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监理员旁站)。g、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监理办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c、审核承包人的场地占用计划。b、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到位情况。a、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细则。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合同专业监理工作。(4)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m、做好试验检测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i、负责编写监理办有关统计报表、监理月报。h、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进度监理。g、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检查工程保险,处理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f、审核承包人的价格调整、计日工、计量支付报表,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必要时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e、协助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分包。d、核算工程量清单。
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其职责可由监理办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明确)。(5)监理员职责:m、做好合同管理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l、负责检查、指导合同管理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合同管理监理员的监管责任。k、建立合同管理监理台帐,做好合同管理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j、负责填报监理服务费支付报表,负责监理办人员考勤等日常事务。
f、做好监理日记、台账,及时整理监理资料。e、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查、抽查、取样、测量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d、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c、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b、掌握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情况,熟悉有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a、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监理细则。
4.1.1配备试验室设备4.1准备工作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本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四个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签发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之日为交工验收阶段;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缺陷责任期阶段。3.0.5监理阶段划分g、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1)征地、拆迁情况。调查发包人是否能够按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承包人提交工程用地。如发生影响按时开工的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尽快解决。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调查内容包括:4.1.3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监理办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本规范第l.0.2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当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由发包人与有关单位协调、处理。4.1.2熟悉合同文件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成品与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其方法和检测频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质量争议需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检测试验的,应事先报告招标人并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监理计划应针对本工程实际,明确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和内容,监理办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案,监理制度,监理程序及表格,监理设施等。监理计划是监理办针对本监理合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指导、实施总体监理工作的总计划,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及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合同工程开工令下达之前,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或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4.1.4编制监理计划(4)其它与施工活动有关的情况。(3)沿线地方道路、码头、可供租用的临时用地、用房及水电供应等有关施工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为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提供依据。(2)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通过实地踏勘,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取、弃土场布置及环保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如有变化,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予以调整。
4.2.1参加设计交底4.2监理工作内容监理细则应当与经监理办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呼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针对承包人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依据本规范附录A《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确定各施工合同旁站的工序、部位及旁站人员安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4.1.5编制监理细则在监理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时,须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首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重点包括:4.2.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交底会一般由承包人编写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参加交底会的其他与会单位代表一起对会议纪要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参加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合同图纸和设计文件,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排,并要求人员到位、设施到位、资金到位、规章制度到位和职责分工到位。对未按合同承诺落实保证体系的承包人,监理办应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予以整改,并可视具体情况报告发包人。4.2.3检查保证体系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中,重点是施工自检体系是否完善,包括自检人员是否有技术、经验,自检负责人是否专职,职责及要求是否明确等。
4.2.6验收地面线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4.2.5审批复测结果试验室主任应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承包人中心试验室授权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备并取得其认可。4.2.4审核工地试验室保证体系检查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由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经批准的工程划分应作为参建各方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申请和批准、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验收、评定和中间交工以及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的计量支付等施工全过程管理的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发包人备案。4.2.7审批工程划分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工程数量计算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理工程师独立测量资料,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的抽检结果应当与承包人的测量结果及时进行对比,当出现超过测量误差的明显偏差时,必须及时重新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抽检,其抽检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地面线的抽检频率为100%;对于二级及以下公路的地面线,地形平坦路段的抽检频率不低于50%,丘陵、山岭路段为100%。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4.2.10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和方法进行工程量清单核算。经核算无误后,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予以签认。4.2.9核算工程量清单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及临时增减的用地计划经审核后予以确认,并及时提交发包人。4.2.8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4.2.13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的组织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规定。4.2.1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可以在开工前单独举行,也可以与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起举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监理交底会,介绍监理计划的相关内容,印发并介绍路基、桥梁下部等先期开工工程的监理细则。4.2.11召开监理交底会
监理工程师应按本规范第5.6.7条的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5.1.1审查工程分包5.1质量监理5施工阶段监理核查开工条件,原则上包括本节4.2.1~4.2.12的内容。若某项条件因客观原因未完成,且其对开工后的工程正常进行无明显影响时,经发包人同意后,可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到场情况)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发包人备案。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或进行试验验证。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见证或平行试验(如有委托试验项目,则按合同约定委托办理,下同);对混合料可在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5.1.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5.1.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必要时,道路、桥梁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试验检测、测量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5.1.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承包人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没备作充分说明,经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5.1.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5.1.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准,不仅仅是对某一特定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也包括同一合同工程的所有相同单位工程中的相同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条件有变化的除外。监理办应在收到承包人开工申请的10天内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反馈承包人。如不予批准,应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按本规范5.1.1~5.1.6条规定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上述6条为分项(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批的内容,均合格的可批准分项(部)工程开工。开工申请应先由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专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当其中任何一个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或认为存在重要缺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应予以批准。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内容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5.1.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工程总结即为该分项工程合格的施工方案和工艺。
在巡视中,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或环保隐患,应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5.1.9巡视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可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5.1.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开工申请应尽量按分项工程进行报批,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内容相同时,也可按分部工程报批。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人员应按附录B.2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规范第5.1.9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宜旁站的项目见附录A《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监理办在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时,应依据附录A确定本合同旁站的项目,制订旁站计划并认真实施。5.1.10旁站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附录B.1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如实记录巡视的主要内容、现场施工概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当天问题未及处理的,应在处理完成之日及时补记。
5.1.12关键工序签认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室主任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发出监理指令。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3.1的规定,除了承担监理办工地试验室自行部分试验检测项目外,还负责委托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签收受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试验室主任可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或见证检测,如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5.1.11抽检
监理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当发生不属于监理办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监理办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当发生可由监理办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5.1.13质量事故处理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以△标识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2施工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为合同工程的验收做准备。5.1.15质量评定监理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5.1.14中间交工验收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承包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5.2.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5.2.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2.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工程开工前监理办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安全监理计划,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5.3.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5.3.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5.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5.2.6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5.2.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办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5.2.4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5.3.5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5.3.4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发包人和有关部门。5.3.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5.4.4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根据承包人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账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发包人。5.4.3对实体质量合格,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发包人、设计和施工承包人联合鉴定,确认经修整后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依据合同规定折减计量与支付,并报发包人批准。5.4.2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5.4.1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5.4费用监理5.3.6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台账。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环境保护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3.4条的时限内签发支付证书。5.4.8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5.4.7监理工程师须依据本规范第1.0.3条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计量。5.4.6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间第一次上报结帐单后,监理人应在14天内签发支付证书;如因故退回承包人的,则应在承包人第二次上报后7天内签发支付证书;若第三次上报的,则监理人必须当天共同研究解决,不得推托拖延。对路基基底换填土处理、池塘(或河底)清淤回填等完工后难以进行实地量测的工程数量,应分别在开挖或清淤之前、开挖或清淤之后回填之前,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进行必要的现场量测,现场量测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三方保存,作为计量依据。5.4.5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的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等单位现场计量,准确记录并由各方及时签认。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提交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有文字说明、进度图表和保证措施等。总体进度计划中宜绘制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中应绘制资金流量S曲线图。5.5.2计划编制进度监理应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以计划控制为主线进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时提交进度计划,严格进度计划审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进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纠正。5.5.1监理原则5.5进度监理5.4.9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经审核的土石方工程量(参见本规范4.2.6条)合理控制路基土石方的计量。若因设计变更,则应及时予以相应调整。
(1)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5.5.5计划调整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结论写入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5.5.4计划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月进度计划等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监理办审批。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5.5.3计划审批
承包人要求工程变更时,应提交变更申报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施工合同要求须由发包人批准的隐蔽工程的变更,还应会同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等单位现场共同确认;发包人要求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5.6.1工程变更5.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4)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工程进度重大调整时,应按合同或签订的补充合同执行。(3)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后承包人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2)承包人获得延期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6.4价格调整和计日工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费用索赔意向和申请予以受理,对索赔发生的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应编制费用索赔报告报发包人。5.6.3费用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对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现场调查和记录,在承包人提出正式延期申请后,对延期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发包人。5.6.2工程延期变更费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的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后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指令。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需复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复工申请并签发复工指令。5.6.6工程复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暂停期间承包人应做的工作,并报发包人。5.6.5工程暂停价格调整和计日工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予以核定。
5.6.9违约处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保险办理情况进行检查。5.6.8工程保险2.监理工程师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承包人纠正并报告发包人。l.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承包人工程分包的管理,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报发包人批准。5.6.7工程分包
6交工验收阶段监理(2)仲裁或诉讼时,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1)监理工程师应受理争端一方或双方提出的协调申请,并及时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提出解决建议,对双方进行调解。5.6.10争端协调(2)违约事件已发生,监理工程师应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1)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示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接受对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协助发包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各标段的工程质量。6.0.3参加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6.0.2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重点检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施工自检结果;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数量核对情况;工程现场清理情况等。6.0.1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7.0.2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7.0.1缺陷责任期的监理7缺陷责任期监理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结账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发包人审批。6.0.4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8工地会议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7.0.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后结账单及所附资料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最后结账单经承包人认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发包人审批。7.0.3签认最后支付证书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发包人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
8.2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办作好记录,会议形成的纪要应由参加单位确认,并可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事项,仍应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办理。8.1.2工地会议记录工地会议按召开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三种形式。8.1.1工地会议形式8.1工地会议的形式及记录
(3)发包人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2)承包人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准备以及安全、环保等予以评述。(1)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发包人应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应宣布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承包人应书面提交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8.2.2会议内容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监理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及分包人负责人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8.2.1会议组织
8.3.1会议组织8.3工地例会8.2.3开工条件具备的可下达开工令。(6)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5)监理工程师应就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往来程序、工地例会等进行说明。(4)监理人应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8.4.1会议组织8.4专题工地会议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8.3.2会议内容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一次,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现场主要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
9.1.2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材料、试验、测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安全、环保等各项台账。9.1.1监理办应建立健全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并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立文件资料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管理。9.1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9文件与资料管理会议对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8.4.2会议内容
9.2.2监理管理文件与资料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费用监理文件、进度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及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程分项开工的申请批复、试验抽检的原始记录等。9.2.1监理文件与资料9.2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9.1.4监理资料应内容完整、填写认真、审批意见与签认齐全。9.1.3监理文件与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妥善存放和保管。
9.2.5费用监理文件与资料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及施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检查等。9.2.4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包括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试验检测资料、监理抽检资料、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9.2.3质量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
9.2.8工程监理月报包括承包人办理保险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延期和索赔的批准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文件等。9.2.7合同管理文件与资料包括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的有关文件;工程开工/复工令及工程暂停令等。9.2.6进度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各类工程支付文件、工程变更有关费用审核工作、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
9.3.2监理文件归档与保存应符合国家及部、浙江省的有关规定。9.3.1监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9.3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监理办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理工作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9.2.9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监理月报,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附录B监理记录2、机电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同JTGG10-2006的规定。注:1、互通立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旁站的工序同主线各相应分项工程的规定。附录A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9.3.3不列入归档的监理文件与资料也应分类整理,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文件资料,竣工后移交发包人保管。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旁站工序或部位 |
路面工程 | 路面工程 | 底基层、基层、垫层、联结层 | 试验工程 |
沥青面层 | 试验工程 | ||
水泥混凝土面层 | 试验工程、摊铺 | ||
桥梁工程 | 基础及下部构造 | 桩基、桩基溶洞处治 | 试桩、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浇筑 |
桩的制作、墩台帽、组合桥台 | 张拉、压浆 | ||
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 空心板的制作和安装 | 预制、安装 | |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 张拉、压浆 | ||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 主要构件浇筑 | 混凝土浇筑、压浆 | |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 桥面铺装 | 试验工程 | |
伸缩缝安装 | 首件安装 | ||
交通安全设施 | 防护栏 | 混凝土护栏 | 首段混凝土浇筑 |
注:不同施工合同应分别记录。编号:巡视记录项目工程B.1巡视记录
承包人 | 合同号 | ||
巡视监理 | 日 期 |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
巡视范围、主要部位、工序 | |||
承包人主要施工项目、人员到位、工艺合规性简述 | |||
巡视人主要巡检数据记录 | |||
巡视人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简述 |
注:视具体工程内容,可另行制定适用的旁站记录表。编号:旁站记录项目工程B.2旁站记录
承包人 | 合同号 | ||
旁站监理 | 日 期 | ||
到场时间 | 离场时间 | ||
质检人员 | 部位或桩号 | ||
天气 | |||
旁站工序或主要工作内容 | |||
施工过程简述 | |||
监理工作简述 | |||
主要数据记录 | |||
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 |
编号:监理日志项目工程B.3监理日志
监理办 | 合同号 | ||
记录人 | 日 期 | ||
审核人 | 日 期 | ||
天气 | |||
各标段主要施工项目简述 | |||
监理办主要工作简述(审批、验收、旁站、指令、会议等) | |||
就有关问题与发包人、承包人等进行澄清或处理的情况简述 |
编号:监理指令单项目工程附录C监理指令单
承包人 | 合同号 | ||
监理人 | 监理办 | ||
签发人 | 日 期 | ||
致 (阐述指令依据、承包人不符合规定的事实及整改要求等)请于 年 月 日前回复抄报(送): | |||
签收人 | 日期 |
编号:中间交工证书项目工程附录D中间交工证书
承包人 | 合同号 | ||
监理人 | 监理办 | ||
中间交工内容(桩号、项目划分、工程项目、工程数量) | |||
承包人签字 | 申请日期 | ||
监理接收人 | 接收日期 | ||
监理办对承包人中间交工申请的评述意见及其结论 | |||
监理办签字 | 日期 | ||
承包人签字 | 日期 |
第二部分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浙路ZJ)第一部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浙路ZP)按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制定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统一用表》(光盘)执行:1、常用质量检验用表格式及质保资料常用质量检验用表、试验检测用表格式按以下规定执行:附录E常用质量检验用表、试验检测用表
注:以上所列常用质量检验用表、试验检测用表格式与新规定有出入的,以新规定为准。应选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数据处理软件。2、常用试验检测用表第五部分计量支付用表(浙路JL)第四部分管理文件用表(浙路GL)第三部分施工检测记录用表(浙路JS)
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格式附表:(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第三章施工技术规范
(2)本合同协议书;(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2、下列文件构成本监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甲方委托乙方对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提供约定范围内的监理服务。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建设监理合同书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和承担各自的全部义务和责任。(7)甲乙双方同意列入本合同的其它文件。(6)施工监理委托书;(5)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4)《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3)《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专用条款;
甲方:(盖章)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工作完成并结清监理合同价款终止。6、监理费支付办法:。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止。4、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监理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监理费实行总价包干,延期不增加监理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二、廉政合同(格式)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第三条乙方义务(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甲方:(盖章)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本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的业主(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三、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本工程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四)乙方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成品与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其方法和检测频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质量争议需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检测试验的,应事先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能换人。(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违约责任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一、甲方职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四、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乙方职责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1、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
环保监理责任合同五、环保监理责任合同(格式)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
4、根据“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保设施设计和取土场、弃土场的设置及边坡防护等设计要求。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支持乙方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要求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实施监理。2、以“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在设计上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中最小程度地破坏和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态环境”为行动准则,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环境调查,负责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到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交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一、甲万职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和有关规范要求,为在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
4、负责处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不良行为;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督促旅工单位加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负责对本项目规定范同内的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踏勘核对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的合理性,并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外出现的新污染源等情况及时报告甲方。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交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规范,全面履行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职责。二、乙方职责5.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组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甲方:(盖章)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1、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件,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6、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5、乙方应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制订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分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一农
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
(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竞价文件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开竞价
公开比选
深城馆
需求单位:味泰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二0月
厂
1
目录
、项目概况
、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四、服务要求
五、公开选取规则
六、其他要求
七、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八、附件
2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
(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长兴县林城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林城镇,林城镇隶属于长兴县,现辖区域东靠画溪街道,北
倚小浦镇,南接安吉县梅溪镇,西与泗安镇相连。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
区配套道路项目(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泥桥自然村,路
线利用老路向东拼宽,终点接于北汤村康庄大道,路线全长2.128km。道路横断面为
0.5m土路肩+7.0m行车道+0.5m土路肩=8.0m。本次对泥桥至吉墩(C466)公路K0+000~
K2+127.511路段大中修处理:对原水泥路面病害修复后加铺5cmAC-13C沥青砼,对拼
宽路段采用5cm碎石垫层+20cmC25混凝土基层+5cmAC-13C沥青砼,同时完善沿线排水
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亮化设施等。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31万元。本项目包含路基、
路面、排水、交安设施、亮化设施等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5.服务金额:108000元-120000元(含上下限)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补助及自筹
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
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并且近三年来(2019年7月1日至今)
完成过类似业绩(具体参考评分细则),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
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长兴县)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3
1.公开选取范围:符合本项目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长兴县)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2.服务工作内容: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
所有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
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工地会议、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上所要求其他内容。
四、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2.服务人员要求
2.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
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拟派
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
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监理员1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
路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总监必须到
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实际监理服务期中,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增派相应专业人员,
以满足项目及业主要求(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
2.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
2.3各项目开工前需各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
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
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2.4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为三级工
程,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
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
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同时任
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
收合格之日止;
4
2.5全体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总监80%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
3.监理服务期要求
3.1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
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3计划施工工期:2022年08月,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2月。
4.结算价计算及付款方式
4.1监理费支付时间及比例按以下方式支付:
1)工程通过验收,资料提交备案,联系单全部签证完成并配合招标方移交资料给
使用单位后一次性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100%;
2)根据考勤等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的费用在支付监理费时相应扣减。
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政策性文件、工程造价的变
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监理总费用不作调整。
5.履约保证金:无。
五、公开选取规则(公开竞价)
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报名时间,
报名参加竞价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系统自动延期2个工作日,延期后满足2家方进
入公开竞价。
2.公开竞价时间:公开竞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启竞价通道,竞价开始至结束为30
分钟,已报名成功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3.确定中选人:公开竞价结束,选取所有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所有竞价中
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采用以下(综合评价)方式确定中选人:
口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年月日时
要求:项目业主、有资格抽取拟中选人(报价并列最低的拟中选人)委派相关人
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程序:
5
所有拟中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属于自己序号球放入抽取箱中;项目业主在所有序号
球中随机抽取3次(具体抽取次数视并列数而定,如只有两家抽取2次),依次代表
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
若现场有效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拟中选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
回综合评价:
评价时间: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评价地点: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评比专家由项目业主组建,人数为3人。
简易评标综合评分标准表一一(总分100分)
序评审
评分标准
号内容分值
1监理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并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0-10分
23 | 对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分工、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监理服务的范围、内容、目标、任务、质量要求、配合事项和编制依据等 | 0-12分 | |||||
4 | 技术(监理大纲)评审 | 是否明确;安全、文明控制措施、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投资控制措施、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 0-12分0-12分 | ||||
技术(监理大纲)评审 | 是否明确;安全、文明控制措施、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投资控制措施、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 0-12分0-12分 | |||||
5 | 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业绩拟中选人单位名称)。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 0-10分 | ||||
6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罚决定扣7分,最多扣7分;企业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企业公开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每一处 | 0-11分 | ||||||
7 | |||||||
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每条记录扣3分,最多扣6分。注:比选申请企业在信用情况表中如实填写。近三年来(2019年7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 | 0-13分 | ||||||
8 | |||||||
程的施工监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最多得20分。注:类似业绩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含新改建或大中修工注:1)根据需求书要求制作好竞包文件(书面文本),竞包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 | 0-20分 | ||||||
三份,正副本可包封在一起,评价现场递交(包封封面体现本次公开竞价项目名称及 | 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业绩拟中选人单位名称)。 | ||||||
6 | |||||||
2)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随同竞包文件同时递交。
3)由评比专家对所有拟中选人现场递交的有效的竞包文件进行打分,拟中选人得
分为全部专家评审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别推荐第一中选人、第二
中选人。
4)综合评价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并列分的,现场抽签确定。
5)若现场有效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拟中选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
口其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拟内容)
4.公开选取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5.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
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
6.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
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7.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
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
六、其它要求
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
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
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2)
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3)
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4)中选机构自签订
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
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
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内的,竞包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
7
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外的,竞包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
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
申报。各竞包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竞包活动;
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4.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竞包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
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
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竞包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竞包有效。
八、附件
1.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2.竞价代表授权委托书
3.派驻人员汇总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6.比选申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7.简易评标综合评分标准表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
8.合同
8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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