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雷电防护设施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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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4-0... | 项目名称: 雷电防护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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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雷电防护设施项目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雷电防护设施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方,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2-066 项目内容:雷电防护设施项目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含外高桥码头)、潘园公路1758号 (含小长兴区域)、振华港机重工(园区)区域。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维保周期内完成。 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共 2 个标段:可合并或单独中标 施工内容包含不仅限以下要求和说明 标段一:雷电防护装置年度维保 1)工程量包含长兴分公司(含外高桥码头区域)、港机通用、振华港机重工等区域所有雷电防护装置维保及委托检测整改等所有工作。 2)标书数量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该类相同相关构建筑物(场所)所有的区域点。 3)委托检测时间及检测报告周期以甲方要求为准,包含年度基本检测(一般区域一年一检、危险区域半年一检)和其他所需的专项检测(如新建、改建、报验、年审、投运等)。 4)标书所列包含防雷相关的所有各项工作,如防雷设施维保、委托防雷检测、整改落实、专项材料备案、预案制度、点检自查记录、专项检查、维保记录、应急演练、宣贯学习、应急处置及与防雷相关的所有专项作业、专项文档涉及的政府部门文案报备等工作。 5)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上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现行及最新标准规范。 6)标书报价中的费用包含各类材料费、辅材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其他等相关的所有费用,表中工程量仅为本方案计算数据,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以报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及测算为准,报价为闭口价,报价中的漏报、少报、失误子项等,甲方均视为已包括在所示项目中,不予增补(报价单位认为完成该工程所需要增加或辅助的项目可予其他项明确填写),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进行现场勘查复算并可予提出书面澄清,报价即视为投标单位已完全理解并遵从甲方的相关规则及意图,如以上数据与实际施工量存在偏离偏差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且不以任何形式增补。 7)标书报价内容包含维保期间既定区域内甲方生产及政府部门所要求的其他防雷相关工作。 标段二:浪涌SPD整改配置 1)工程量包含长兴分公司32所变配电站(含对应车间576处馈线)及30处网络信息机房馈电线路,即:每处站内馈线总柜2套及车间总柜18套进行一、二级配置安装,信息网络机房30处进行三级配置安装(或按检测要求在总数量内进行配置点调整)。施工时间按甲方通知为准,可能为夜间及节假日期间。 2)中标单位需根据重点关键场合原则、合理配置原则、雷电防护可靠性原则以及检查检测所要求的必要性原则进行配置安装及整改,施工及质保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补增加所列数量及合同标书所标注的浪涌相关配置数量,并确保此项不得作为甲方防雷检测不符合项或整改项,不得影响甲方防雷设施检测出具完整性全面性合格报告。 3)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上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现行及最新标准规范。产品泄漏电流、压敏电阻、绝缘电阻均符合DB31/T389-2015所规定的参数标准、产品附出厂合格证及上海市防雷中心检测报告(CMA、iLac MRA、CNAS认证报告)、必须提供产品责任险及相关凭证。 4)标书中的费用包含各类材料费、辅材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其他等相关的所有费用,表中工程量仅为本方案计算数据,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以报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及测算为准,报价为闭口价,报价中的漏报、少报、失误子项等,甲方均视为已包括在所示项目中,不予增补(报价单位认为完成该工程所需要增加或辅助的项目可予其他项明确填写),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进行现场勘查复算并可予提出书面澄清,报价即视为投标单位已完全理解并遵从甲方的相关规则及意图,如以上数据与实际施工量存在偏离偏差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且不以任何形式增补。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资质要求与雷电防护相关; (5)近3年内有本地市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与雷电防护设施相关;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具备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讯、电力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步骤见附件2),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2:00前(北京时间)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 收 件 人:张工 15202153138(招标中心) 现场联系人:刘工 13918330515 报名邮箱:zhangxiaoliang@zpmc.com、liuhui1@z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4.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疫情管控期间投标方先将报名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解封后一周内补齐盖公章的纸质版资质预审资料。 5.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lichangjiang@zpmc.com的邮箱))。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liuhui1@zpmc.com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雷电防护设施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4-02-066),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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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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