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张塝镇百叶片区(文畈村)城乡供排水
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XYGC202104#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张塝镇百叶片区(文畈村)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于2021年4月7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4月21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单位 |
湖北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蕲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凯阳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75600.00 |
1175600.00 |
1175600.00 |
质量目标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 D342081267 |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 D342155222 |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D342116202 |
安全生产许可及编号 |
(鄂)JZ安许证字 [2016]015060-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9]027504-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8]024117 |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号 |
张星 鄂242192007374 市政专业 |
徐川 鄂242181988405 市政专业 |
吕华健 鄂242141546140 市政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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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17时30分至2021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 138720055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13-7877599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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