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66.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4-184-hw-3
预算金额36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181677882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努女士186994790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31日 20: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 20: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6:00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366.528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努女士、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99479057、15022977243
采购单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采购单位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6778820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9479057、15022977243

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FLZB-2024-184-HW-3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665282

最高限价(元):366528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6528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充气泵、侦查无人机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具有完成本项目采购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二十一群:44303812,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地 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16778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联系方式:18699479057、150229772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努女士、朱先生

电 话:18699479057、15022977243









附件信息:

  • 3.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招标文件7.30.pdf

    90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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