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农经【2021】1548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中央和市级投资补助、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水镇七星村境内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330米,总库容1070万立方米。工程由枢纽、灌区及电站三部分组成。其中水库枢纽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等;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柳园干管、凤凰支管以及双凤支管;电站工程为坝后1号电站和2号电站,主要建筑物为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0米,输水工程干支管总长6.73千米,1号电站、2号电站装机总量1410千瓦。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11000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 包括水保工程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 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施工 监理和 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46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投标人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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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巫溪县马镇坝文景路68号宁之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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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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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志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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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蜀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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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7955793@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4000 | |
联系电话: | 023-51889225 | 联系电话: | 1365821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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