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功能糖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6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4万吨功能糖醇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众品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 |
中百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主要建设淀粉糖醇车间一座、糖醇精制车间一座 |
一、施工期 (1)废气 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扬尘治理措施,可最大程度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场地扬尘也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低,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现有工程。 (3)噪声 采取防止措施后预计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到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且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多余泥土、混凝土、残砖断瓦、破残的瓷片、玻璃、钢筋头、金属碎片、塑料碎粒、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零件、容器甚至报废的机械、装修垃圾等,定期由有资质专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和城市环境卫生部门按照当地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置于临时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①项目在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经湍球塔除尘器收集处理,未经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项目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经湍球塔除尘器收集处理③项目包装粉尘通过包装机自带除尘器处理,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采取加盖收集,通过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⑤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酸雾吸收塔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⑥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工艺,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⑦制氢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工艺,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树脂再生废水、活性炭再生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水等,进入扩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汤河。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泵类、引风机等,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风机加装消声器后,东、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西、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 脱色废活性炭、离交废树脂交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交原料商回收,废超滤膜交环卫部门处理,转化、氢化废催化剂,含镍污泥、废矿物油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固废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