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城区源潭镇旧清佛公路洞尾胡良洞至大龙下斜路段及大龙村委至高桥桥头路段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126.9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802-201807-304005-0016
预算金额126.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0769-22680363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公告正文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清城区源潭镇旧清佛公路洞尾胡良洞至大龙下斜路段及大龙村委至高桥桥头路段路灯安装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807-304005-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源潭镇旧清佛公路洞尾胡良洞至大龙下斜路段及大龙村委至高桥桥头路段路灯安装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9,647.5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路灯安装。

5.2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3、付款方式

5.3.1工程进度完成至3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完成至6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完成10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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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所属期为2018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5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6.5.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5.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6.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6.10.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10.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10.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10.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 2018 年 08 03 日至 2018 年 08 09 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7)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8)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三)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2018 08 03 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3.1 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

3.2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式。

4.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号:4427 4801 0400 2119 8

注:响应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磋商保证金必须以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5、磋商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须与《开标函》一同密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内放复印件。响应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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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0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08 15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08 15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433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联系人:黄士显 联系电话:0769-22680363
传真:0769-22655918 邮编:523112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大道
联系人:李森鸿 联系电话:0763-3243310
传真:0763-3243310 邮编:51153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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