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00455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4557 项目名称: 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就业创业功能完善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就业创业功能完善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项目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进度计划,最终的计划进度由用户和投标人共同协商认可。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详见合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


售后服务:投标人应以电话、现场服务等形式提供技术故障解决和问题答疑。软件故障维护,要求2小时内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响应;如不能远程解决,维护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


培训:中标人需对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提供满足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培训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地点。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完善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3〕70号)等规定要求,在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完善现有就业创业、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一次性扩岗就业等补贴相关软件功能,更好支撑全区就业创业制度运行和经办服务工作。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1 600000.00 标的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进度计划,最终的计划进度由用户和投标人共同协商认可。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明细表》。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乙方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 4.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交付服务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则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另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7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保密: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获取对方秘密信息的一方仅可以将该秘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项目组人员使用。获取对方秘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秘密信息,以防止秘密信息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


服务期限:项目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进度计划,最终的计划进度由用户和投标人共同协商认可。


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自协商之日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4.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未按时在场参与验收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作出的验收结果。在验收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约定限期整改。 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 6.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签订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财政厅备案,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附件;一份由采购人备存,一份留供应商备存。


服务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合同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办理付款事宜。卖方提交合同价 %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的预付款即:¥ 元(大写: 元整)。 2.卖方完成服务项目 %内容并经项目单位签字认可后,卖方提供合同价 %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即:¥ 元(大写: 元整)。 3.卖方按合同履约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等资料并提供合同价 %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即:即:¥ 元(大写: 元整)。


售后服务:投标人应以电话、现场服务等形式提供技术故障解决和问题答疑。软件故障维护,要求2小时内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响应;如不能远程解决,维护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


培训:中标人需对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提供满足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培训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地点。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企业实力1 5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7001)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4.投标人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27001)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3 企业实力2 12 1.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建设内容应包括“失业或就业内容”,每提供一项符合上述要求的证书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就业类或便民公共服务类应用软件信息化项目并具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证书,且建设内容应含有“互联网+就业”或“公共服务”,每提供1项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证书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就业类或便民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证书的,且建设内容应含有“互联网+就业”或“公共服务”,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4 案例经验 5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应用软件建设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合同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5 对本项目建设现状的分析理解 9 结合本项目所关联的宁夏人社一体化应用情况,投标人对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应用、总体架构、数据架构等建设情况理解和分析详细、具体、明确的,得9分;对系统应用软件建设情况理解和分析较为详细,基本把握重点的,得5分; 对宁夏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分析和理解基本符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分析或分析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6 标准规范及总体设计1 6 投标人应基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云应用支撑平台leaf6框架要求,提供人社行业云应用支撑平台(LEAF6框架)解决方案,对规范有深入理解,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核心框架、技术应用拆分、分布式技术应用等设计内容的,得6分;对规范有初步认识,能提供技术核心框架分析的,得4分;满足招标文件标准规范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7 标准规范及总体设计2 5 基于相应功能优化完善需要,投标人对项目需求进行分析,提供总体技术路线,且进一步对现有一体化系统中的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相关功能模块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功能模块有充分认识的,得5分;对项目需求进行初步分析,提供总体技术路线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设计满足招标文件标准规范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8 技术方案1 8 投标人结合宁夏人社一体化公共就业信息化现状,提供完善现有就业创业管理方案,能提供功能描述、不少于8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8分;能提供不少于4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9 技术方案2 9 投标人结合宁夏人社一体化公共就业信息化现状,提供完善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方案,能提供功能描述、不少于10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9分;能提供不少于5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10 技术方案3 7 投标人结合宁夏人社一体化公共就业信息化现状,提供一次性扩岗就业等补贴的发放实施方案,能提供功能描述、不少于8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7分;能提供不少于4个功能模块界面设计图或业务流程图的得4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11 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提出的管理和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承诺、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实施规范、实施计划、项目具体实施、风险分析及控制的,得4分; 服务方案具有可行性,有提出项目管理和实施承诺、质量管理、实施计划、项目具体实施的,得2分; 服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12 人员配置方案1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名),满分4分: 1.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之一的,得2分。 注: (1)需提供清晰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该证书不计分; (2)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国家社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无社保证明则所有评分项均不得分; (3)此评分项与“拟投入其他团队人员”不得重复。
13 人员配置方案2 6 拟投入团队人员(至少提供3名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如应答人提供的人员<3人,本评分项全部不得分,满分6分): 1.项目团队成员中每具备1名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之一的,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1名持有软件设计证书/大数据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 (1)需提供清晰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该证书不计分; (2)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国家社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无社保证明则所有评分项均不得分; (3)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分数,多个人员具有同一个证书的可重复计分。此评分项与“拟投入项目经理”人员不得重复。
14 培训方案 4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培训服务要求提出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培训承诺、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的,得4分;服务方案具有可行性,有提出培训承诺、培训内容的,得2分;服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15 售后服务能力1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式、故障服务级别及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内容、项目运维管理、售后服务机构的,得4分;服务方案具有可行性,有提出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内容的,得2分;服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16 售后服务能力2 2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售后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此项满分2分,未提供得0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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