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柯城区】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提升泵站施工阶段监理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在建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勘察工程设计监理规划试验室隐蔽工程文档资料设备检测房屋监理与相关服务恢复服务清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安全监管施工组织协调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监理造价控制造价管理协助委托人进行本工程涉及的招标工作施工单位考察比选相关建议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保修调查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各类报表影像图片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竣工结算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月报工程分包安全生产检查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污水处理终端污水管网恢复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配套设施建设
金额
534.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330802-04-01-467018
预算金额534.25万元
招标公司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570-386209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女士0570-30328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柯城区】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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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预公示6.28.doc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预公示6.28.doc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预公示6.28.doc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预公示6.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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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22年6月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承诺书人员配备表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封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务标封面资信标自我评分表资信标封面诚信投标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经项目经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330802-04-01-467018。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人员到位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项目建设地址:涉及柯城区石梁镇,万田乡,九华乡,沟溪乡,七里乡。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用地面积约14.98亩(合9986.57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约255座(含污水处理终端),其中石梁镇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4651平方米、万田乡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5333平方米;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长度约675885米,污水提升泵站约8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道路约48163.5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约2106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3000平方米等,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2.1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2.2工作内容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概算投资额:污水处理工程建安费估算为44218.22万元。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或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业务)。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的网页截图。3.1投标人: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整。4.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3.3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 | 5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3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浙江省监理员或以上资格 | ≥5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 安装专业监理员 | 浙江省监理员或以上 | ≥2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5 | ★造价人员 | 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 (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1名) | 2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注:1、浙江省级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 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无★号标注的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4.2缴纳方式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保险公司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18857012565电子保函业务相关问题请咨询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4009980000。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5.4投标工具(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2)CA办理: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月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品茗公司联系方式,姜工,15157078007;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7.发布公告的媒介6.4开标地址:衢州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三路229号营商大楼7楼)。(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严女士邮编:324000邮编:324000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地址: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18楼东侧招标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月日电话:0570-3862096电话:0570-3032858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0-386209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18楼东侧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70-3032858 |
1.1.4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 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监理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1.3.2 | 监理服务期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2、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3、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 |
1.11.3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发布方式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1.11.2款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1.11.3款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部分组成。采用双信封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内容: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模块;第二信封内容:商务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条规定。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3.1.3 | 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 | 资信标内容:自我评分表 , 其它内容详见评标定标办法; 2、资信标编制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不予计分。(具体要求见评标定标办法) |
3.1.4 | 技术标的内容 |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投资控制的措施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 项目工程节点,及其重点、难点分析与保障措施 合同管理及合理化建议 |
3.1.6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
3.2.2 | 投标报价方式 | 投标人自行报价:采取投标人自行报价的,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的费用组成情况。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的监理费审定价为534.259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审定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208%。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 / |
3.3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公告。 |
3.5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公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资格审查标、资信标合并一册,在“投标文件正文”中上传,技术标上传在技术标正文中,商务标上传在商务标正文中。 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09 时3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http://ggzy.qz.gov.cn/)。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大厅: (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5.2 | 开标 | 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 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 (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确认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 (六)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三、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抽取 |
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2%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办理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监理人逾期办理的,逾期20日历天(含)内,每延长一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超过20日历天以上未办理的,列入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同时,委托人有权不予以支付监理费;逾期办理的,监理人须将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足额缴纳后,委托人方可支付监理费。 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监理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期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有效期在合同工期的基础上至少延长六个月,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项目未完成,监理人应在失效期后30日历天内及时办理续保或补缴履约保证金,应续保或补缴而未续保或补缴的,委托人不予支付监理费,直至续保或补缴缴清为止。超过续保或补缴期限的,按本条款第3项约定的逾期缴纳处理,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的,投标人需在20分钟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机会)。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9)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0)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3)投标函及监理费报价表中“费率”与按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 44218.22万元*100%计算结果不一致的,投标费率未保留三位小数的; (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0.2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1 | 特别提醒1 | 1、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在网上等查询确认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查询密码,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对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情况进行查询,查询方式不限,如在网络、信息平台查询等。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对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进行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请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其它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
12 | 特别提醒2 | 注:1、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之前的工程。 2、对监理负责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认定标准: 拟派监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监理负责人的情形为“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以下情形视为“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监理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监理负责人; ③监理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4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4、在建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附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 ②原项目总监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
13 |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 |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 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 10、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 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1.1.4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概述1.投标人须知正文
1.3.1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期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其他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证书上如有注册执业单位名称或聘任单位的,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监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认定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为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不含项目管理人,下同);(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正被衢州市各县(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官网查询到的为准);(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9)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15)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14)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不良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9计价货币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踏勘现场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该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格式;(5)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告和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供下载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表;(1)资格审查标封面;3.1.2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封面等见格式。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须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7)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的网页截图(如有)。(6)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原件;(4)资格审查承诺书;(3)监理人员配备表;
(2)技术标内容参照评分办法编制。(1)技术标封面3.1.4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3.1.3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上提及的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附《资格审查表》后。(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
(5)人员到位承诺书。(4)监理费报价表;(3)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商务标封面;3.1.5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方式,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办公、交通、仪器、设施等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内容、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3.2投标报价3.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工程最终监理费:以审计后的工程最终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价÷工程费用(暂按44218.22万元)×100%;3.2.5本工程最终监理费: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3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汇入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由监管办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3.4投标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5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3.7.4技术标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5.开标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开标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中标公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7.4.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办理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履约担保7.3.2中标结果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qz.gov.cn)依法公示,所有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招标人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7.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中标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9.5异议与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特别说明。(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以第二章1.4条为准。10.4投标人信誉要求以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0.5.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评标组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3.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3.5商务标评审;3.4技术标评审;3.3资信标评审;3.2资格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4.1.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4.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4、评审细则3.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8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4.1.2询标
4.4.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4商务标的评审4.3.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4.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4.2资信评审
4.6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和。4.5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4.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4.4.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注:以上资格审查标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编入资格审查标,提供的资料不在有效期限内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全部条件,以及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1.2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内容”提交资料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4.7.1资格审查标评审4.7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方法4.6.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4.6.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4.7.4商务标评分(80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编写准确、完善、可行程度按上述规定分别计分,若有缺项的经全体评委确认后,该小项按零分计。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然后以有效计分表中的小计得分取平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4.7.3技术标评分(14分)4.7.2资信标评审(6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等级 (1.5分) |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得1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得1.5分。 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
2 | 企业业绩 (2分) |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④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规模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2分) |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④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规模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面积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以中标通知书明确的身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明确的或已变更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 (0.5分)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若无网络查询网址或网络查询网址不能网查核实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盖章、联系人及座机固定电话,否则不得分。 |
说明 | 上表中所述“污水工程”定义为:是指包括小区污水工程、道路污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场)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定义为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以上资信标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编入资信标,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上表所列的业绩均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最高得分。 | |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以上资信标评分标准评判;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投标人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 0-3分 |
2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0-2分 |
3 |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 0-3分 |
4 | 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 0-2分 |
5 | 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 | 0-2分 |
6 | 项目工程节点,及其重点、难点分析与保障措施 | 0-1分 |
7 | 合同管理及合理化建议 | 0-1分 |
商务标评分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即454.1209万元)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操作:由工作人员按随机编号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报价的对应编号并公布,摇取出1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编号的投标人报价即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534.2599万元。(2)评标基准价:进入商务标评分,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投标未出现被否决情况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商务标分值计算以投标人填报的监理费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报价时,价格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1)有效投标监理费:本项目的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534.2599万元(含),最高投标费率为1.208%(含)。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商务分扣完为止。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分上扣0.5分,扣完为止。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80分;K=(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示结果,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由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10定标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4.9推荐中标候选人4.8有效投标不足3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5.2评标报告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5.1书面评标报告5、完成评标报告4.11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5.2.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5.2.5推荐中标候选人;5.2.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2.3询标澄清纪要;5.2.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5.2.1开标记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7其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注册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附录(略):5.通用条件;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计算方式:中标费率:,暂定合同价(暂按建安费44218.22万元乘以项目监理中标费率)。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所有监理工程项目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乘以项目监理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五、签约酬金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结束办理移交及工程决算完成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5)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施工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
8.3监理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2)进度控制;(1)质量控制;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国家、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履行的工作内容与职责: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其他:(7)施工组织协调。(6)信息管理;(5)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4)合同管理;(3)造价控制;
(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如有)审批,根据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5)负责本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4)协调本工程施工、审计等单位的造价管理工作;(3)协助委托人做好本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2)协助委托人进行本工程涉及的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的考察、比选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建议;(1)协助委托人做好有关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
(1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11)督促承建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调查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10)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本工程涉及的各类报表、文档资料、影像图片等。(9)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移交工作。(8)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7)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委托人认为应予更换的。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地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相关规定。2.2.1监理依据包括: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②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④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⑥委托人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开工时提供一份,送委托人存档一份;监理月报,自工程开工至竣工每月一份,送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告等。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凡涉及到工期、工程计量、工程造价及工程变更等内容,监理人应在其职责范围内确认的基础上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任何经监理确认但最终未得到委托人确认的,均视为无效,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3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3.2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设计图纸、地质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委托工程质监有关资料、工程承包合同等资料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出。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
4.3工期: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每延迟一天扣2%工期履约保证金,直至全部的工期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4.2质量:如工程不能通过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则扣除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如工序检验不到位、不按图施工、不合格材料用于工地等情况,由业主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如工程中使用了伪劣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造成一次罚款20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1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前,交纳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无利息),逾期作为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履约担保分质量、工期、监理班子到位率、安全、廉政五部分,所占比例为:质量占30%、工期占30%、项目班子到位率占20%、安全占19%、廉政占1%。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每人每月到位天数都必须达22天。如到位天数不能满足此要求时,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在监理费支付前向委托人缴纳;如受托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如有特殊原因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请假,经委托人批准后请假时间不计入违约责任。)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名单组织人员到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且总监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位天数必须达到22天。如到位天数不能满足此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在监理费支付前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2)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适当安排监理人员的数量,但人数的增加或减少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委托人同意。1)监理部组成人员: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人员(驻地)5名(监理员或以上资格),安装专业监理人员(驻地)2名(监理员或以上资格),造价人员1名(无须驻地)所有人员须提交在监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签订合同之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此承诺书中的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4.5、监理班子:4.4安全: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
4)因监理人员旁站、巡视等工作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存在虚假的,发生一次,扣除监理人30%的监理费,扣完为止;因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送审的工程竣工资料与现场实际工程量不相符的,若结算审核结果有单个清单子目数量核减率明显超过10%的,扣除监理人10%的监理费,若所有清单子目数量累计核减率明显超过30%的,扣除监理人20%的监理费,由于定额计价及清单计量规则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核减除外。委托人结合问题的严重程度,将相关资料移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项目班子到位率(按月考核)履约保证金扣完时,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考勤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各专项监理人员在各专项工程结束后止。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人员,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计取监理人违约金8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并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计取监理人违约金2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并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并报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到位的人员资格条件不低于原人员。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如生育、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意外身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等情况)无法继续担任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委托人同意,并通过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到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业绩等条件应不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3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
5.支付除以上违约责任外,如因监理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9总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前不得承接其他监理业务。4.8履约保证金在所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竣工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及其他应扣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违约金(如有)从监理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从监理费中扣除。4.7廉政保证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无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无息返还。4.6、监理人必须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如由于监理人原因或监理投资审核不到位,造成投资浪费或不合理签证、设计变更等情况,根据造成后果的大小,委托人给予相应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监理费用按季度支付:按每季度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该季度监理费(每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后*中标费率)的60%,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后支付至监理费(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后*中标费率)的75%,项目结算完成审核后支付至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8.5%,剩余1.5%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付清。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不予计算。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最终监理酬金按所有监理工程项目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1生效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1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8.3监理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8.6保密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监理费用。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监理书面资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一份。1、监理期间监理人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不得向施工方索取利益。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3、邮寄地址为:收件人:2、电子邮箱为:1、送达手机号码:监理人确认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3、通知与送达
(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以下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4、本工程须提供从柯城税务部门领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监理人处报销任何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一)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第三条、监理人的义务(五)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四)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省、市、区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双方约定(二)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经办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核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一、甲方职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为在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乙方职责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本合同正本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二、施工技术规范2、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一、建设监理规范第五章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标封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所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企 业 | |
名 称 | |
资质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勾选)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 级 □(勾选) |
营业执照 | 证号: 有效期: □已入库 (勾选) |
总监理工程师 | |
姓 名 | |
资格 |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备注:以上涉及的原件扫描件附资格审查表后。
3、以上人员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关系通过“全国社保查询网”(http://si.12333.gov.cn/)等进行核实,请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私聊方式提供查询密码等(如需)。如社保关系无法查询证实的,或由非投标人缴纳社保的或同一人在两家及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注册、执业、职称、上岗)证书扫描件附后,提供的材料缺项、漏项、错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岗位姓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身份证号服务阶段或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员安装专业监理员★造价人员*****岗位姓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身份证号服务阶段或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员安装专业监理员★造价人员*****三、监理人员配备表
四、资格审查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4、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我(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参与(工程名称)投标,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条的要求,如有隐瞒,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如以上内容不实,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项目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涉及该项目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进度款审批等方面的工作,由其全权负责。五、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六、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年限 | 专业 | 技术职称 | ||||
承担工程项目及概况 | 任何职 | 质量等级 情况 | ||||
建设单位 | 工程项目 名称 | 工程造价 | 开、竣工时间 | 任何职 | 任何职 | |
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 ||||||
近5年其个人荣誉及 所监理的项目 何时获何奖项 | ||||||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处罚情况或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况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七、资信标封面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九、商务标封面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信部分评分办法自行制作表格。八、自我评分表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文件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标会议中的所有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十一、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元,(大写),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身份证号码)、监理人数为人。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费率为%,投标报价为(小写)致:十二、投标函
投标人:(盖章)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90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2%的履约担保,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为止。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地址:
致:十四、人员到位的承诺书十三、监理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户银行地址:
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监理费投标报价(小写) | ||
监理费投标报价(大写) | ||
监理费投标报价的费率为: %;费率=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44218.22万元×100%,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 | ||
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为止。 | ||
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内以及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2、其他监理人员(含造价人员)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如中标,参与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委派(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对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含造价人员)的到位率承诺如下:
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十五、技术标封面年月日
(业主单位)单位的(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名称)承担,因(更换原因)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在(什么时间)被更换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业主证明附件:业主证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证明人联系电话:(须为固定座机电话)证明人单位(盖章):证明人(签字):本证明特为“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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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22年6月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承诺书人员配备表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封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务标封面资信标自我评分表资信标封面诚信投标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经项目经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330802-04-01-467018。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人员到位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项目建设地址:涉及柯城区石梁镇,万田乡,九华乡,沟溪乡,七里乡。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用地面积约14.98亩(合9986.57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约255座(含污水处理终端),其中石梁镇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4651平方米、万田乡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5333平方米;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长度约675885米,污水提升泵站约8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道路约48163.5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约2106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3000平方米等,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2.1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2.2工作内容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概算投资额:污水处理工程建安费估算为44218.22万元。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或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业务)。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的网页截图。3.1投标人: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整。4.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3.3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 | 5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3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浙江省监理员或以上资格 | ≥5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 安装专业监理员 | 浙江省监理员或以上 | ≥2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5 | ★造价人员 | 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 (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1名) | 2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注:1、浙江省级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 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无★号标注的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4.2缴纳方式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保险公司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18857012565电子保函业务相关问题请咨询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4009980000。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5.4投标工具(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2)CA办理: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月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品茗公司联系方式,姜工,15157078007;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7.发布公告的媒介6.4开标地址:衢州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三路229号营商大楼7楼)。(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严女士邮编:324000邮编:324000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地址: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18楼东侧招标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月日电话:0570-3862096电话:0570-3032858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0-386209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18楼东侧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70-3032858 |
1.1.4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 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监理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1.3.2 | 监理服务期 |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2、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3、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 |
1.11.3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发布方式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1.11.2款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1.11.3款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部分组成。采用双信封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内容: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模块;第二信封内容:商务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条规定。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3.1.3 | 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 | 资信标内容:自我评分表 , 其它内容详见评标定标办法; 2、资信标编制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不予计分。(具体要求见评标定标办法) |
3.1.4 | 技术标的内容 |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投资控制的措施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 项目工程节点,及其重点、难点分析与保障措施 合同管理及合理化建议 |
3.1.6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
3.2.2 | 投标报价方式 | 投标人自行报价:采取投标人自行报价的,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的费用组成情况。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的监理费审定价为534.259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审定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208%。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 / |
3.3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公告。 |
3.5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公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资格审查标、资信标合并一册,在“投标文件正文”中上传,技术标上传在技术标正文中,商务标上传在商务标正文中。 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09 时3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http://ggzy.qz.gov.cn/)。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大厅: (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5.2 | 开标 | 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 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 (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确认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 (六)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三、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抽取 |
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2%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办理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监理人逾期办理的,逾期20日历天(含)内,每延长一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超过20日历天以上未办理的,列入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同时,委托人有权不予以支付监理费;逾期办理的,监理人须将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足额缴纳后,委托人方可支付监理费。 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监理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期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有效期在合同工期的基础上至少延长六个月,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项目未完成,监理人应在失效期后30日历天内及时办理续保或补缴履约保证金,应续保或补缴而未续保或补缴的,委托人不予支付监理费,直至续保或补缴缴清为止。超过续保或补缴期限的,按本条款第3项约定的逾期缴纳处理,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的,投标人需在20分钟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机会)。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9)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0)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3)投标函及监理费报价表中“费率”与按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 44218.22万元*100%计算结果不一致的,投标费率未保留三位小数的; (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0.2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1 | 特别提醒1 | 1、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在网上等查询确认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查询密码,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对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情况进行查询,查询方式不限,如在网络、信息平台查询等。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对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进行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请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其它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
12 | 特别提醒2 | 注:1、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之前的工程。 2、对监理负责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认定标准: 拟派监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监理负责人的情形为“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以下情形视为“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监理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监理负责人; ③监理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4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4、在建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附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 ②原项目总监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
13 |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 |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 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 10、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 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1.1.4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概述1.投标人须知正文
1.3.1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期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其他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证书上如有注册执业单位名称或聘任单位的,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监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认定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为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不含项目管理人,下同);(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正被衢州市各县(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官网查询到的为准);(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9)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15)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14)投标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不良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9计价货币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踏勘现场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该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格式;(5)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告和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供下载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表;(1)资格审查标封面;3.1.2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封面等见格式。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须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7)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的网页截图(如有)。(6)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原件;(4)资格审查承诺书;(3)监理人员配备表;
(2)技术标内容参照评分办法编制。(1)技术标封面3.1.4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3.1.3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上提及的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附《资格审查表》后。(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
(5)人员到位承诺书。(4)监理费报价表;(3)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商务标封面;3.1.5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方式,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办公、交通、仪器、设施等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内容、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3.2投标报价3.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工程最终监理费:以审计后的工程最终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价÷工程费用(暂按44218.22万元)×100%;3.2.5本工程最终监理费: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3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汇入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由监管办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3.4投标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5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3.7.4技术标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5.开标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开标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中标公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7.4.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办理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履约担保7.3.2中标结果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qz.gov.cn)依法公示,所有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招标人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7.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中标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9.5异议与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特别说明。(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以第二章1.4条为准。10.4投标人信誉要求以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0.5.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评标组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3.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3.5商务标评审;3.4技术标评审;3.3资信标评审;3.2资格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4.1.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4.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4、评审细则3.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8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4.1.2询标
4.4.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4商务标的评审4.3.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4.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4.2资信评审
4.6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和。4.5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4.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4.4.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注:以上资格审查标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编入资格审查标,提供的资料不在有效期限内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全部条件,以及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1.2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内容”提交资料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4.7.1资格审查标评审4.7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方法4.6.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4.6.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4.7.4商务标评分(80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编写准确、完善、可行程度按上述规定分别计分,若有缺项的经全体评委确认后,该小项按零分计。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然后以有效计分表中的小计得分取平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4.7.3技术标评分(14分)4.7.2资信标评审(6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等级 (1.5分) |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得1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得1.5分。 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
2 | 企业业绩 (2分) |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④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规模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2分) |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标段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④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规模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面积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以中标通知书明确的身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明确的或已变更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 (0.5分)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若无网络查询网址或网络查询网址不能网查核实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盖章、联系人及座机固定电话,否则不得分。 |
说明 | 上表中所述“污水工程”定义为:是指包括小区污水工程、道路污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场)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定义为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以上资信标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编入资信标,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上表所列的业绩均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最高得分。 | |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以上资信标评分标准评判;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投标人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 0-3分 |
2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0-2分 |
3 |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 0-3分 |
4 | 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 0-2分 |
5 | 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 | 0-2分 |
6 | 项目工程节点,及其重点、难点分析与保障措施 | 0-1分 |
7 | 合同管理及合理化建议 | 0-1分 |
商务标评分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即454.1209万元)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操作:由工作人员按随机编号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报价的对应编号并公布,摇取出1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编号的投标人报价即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534.2599万元。(2)评标基准价:进入商务标评分,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投标未出现被否决情况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商务标分值计算以投标人填报的监理费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报价时,价格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1)有效投标监理费:本项目的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534.2599万元(含),最高投标费率为1.208%(含)。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商务分扣完为止。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分上扣0.5分,扣完为止。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80分;K=(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示结果,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由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10定标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4.9推荐中标候选人4.8有效投标不足3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5.2评标报告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5.1书面评标报告5、完成评标报告4.11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5.2.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5.2.5推荐中标候选人;5.2.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2.3询标澄清纪要;5.2.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5.2.1开标记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7其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注册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附录(略):5.通用条件;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计算方式:中标费率:,暂定合同价(暂按建安费44218.22万元乘以项目监理中标费率)。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所有监理工程项目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乘以项目监理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五、签约酬金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结束办理移交及工程决算完成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5)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施工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
8.3监理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2)进度控制;(1)质量控制;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国家、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履行的工作内容与职责: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其他:(7)施工组织协调。(6)信息管理;(5)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4)合同管理;(3)造价控制;
(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如有)审批,根据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5)负责本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4)协调本工程施工、审计等单位的造价管理工作;(3)协助委托人做好本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2)协助委托人进行本工程涉及的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的考察、比选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建议;(1)协助委托人做好有关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
(1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11)督促承建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调查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10)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本工程涉及的各类报表、文档资料、影像图片等。(9)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移交工作。(8)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7)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委托人认为应予更换的。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地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相关规定。2.2.1监理依据包括: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②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④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⑥委托人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开工时提供一份,送委托人存档一份;监理月报,自工程开工至竣工每月一份,送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告等。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凡涉及到工期、工程计量、工程造价及工程变更等内容,监理人应在其职责范围内确认的基础上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任何经监理确认但最终未得到委托人确认的,均视为无效,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3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3.2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设计图纸、地质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委托工程质监有关资料、工程承包合同等资料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出。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
4.3工期: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每延迟一天扣2%工期履约保证金,直至全部的工期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4.2质量:如工程不能通过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则扣除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如工序检验不到位、不按图施工、不合格材料用于工地等情况,由业主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如工程中使用了伪劣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造成一次罚款20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1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前,交纳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无利息),逾期作为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履约担保分质量、工期、监理班子到位率、安全、廉政五部分,所占比例为:质量占30%、工期占30%、项目班子到位率占20%、安全占19%、廉政占1%。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每人每月到位天数都必须达22天。如到位天数不能满足此要求时,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在监理费支付前向委托人缴纳;如受托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如有特殊原因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请假,经委托人批准后请假时间不计入违约责任。)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名单组织人员到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且总监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位天数必须达到22天。如到位天数不能满足此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在监理费支付前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2)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适当安排监理人员的数量,但人数的增加或减少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委托人同意。1)监理部组成人员: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人员(驻地)5名(监理员或以上资格),安装专业监理人员(驻地)2名(监理员或以上资格),造价人员1名(无须驻地)所有人员须提交在监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签订合同之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此承诺书中的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4.5、监理班子:4.4安全: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
4)因监理人员旁站、巡视等工作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存在虚假的,发生一次,扣除监理人30%的监理费,扣完为止;因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送审的工程竣工资料与现场实际工程量不相符的,若结算审核结果有单个清单子目数量核减率明显超过10%的,扣除监理人10%的监理费,若所有清单子目数量累计核减率明显超过30%的,扣除监理人20%的监理费,由于定额计价及清单计量规则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核减除外。委托人结合问题的严重程度,将相关资料移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项目班子到位率(按月考核)履约保证金扣完时,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考勤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各专项监理人员在各专项工程结束后止。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人员,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计取监理人违约金8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并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计取监理人违约金2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并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并报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到位的人员资格条件不低于原人员。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如生育、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意外身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等情况)无法继续担任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委托人同意,并通过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到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业绩等条件应不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30万元,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
5.支付除以上违约责任外,如因监理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9总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前不得承接其他监理业务。4.8履约保证金在所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竣工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及其他应扣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违约金(如有)从监理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从监理费中扣除。4.7廉政保证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无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无息返还。4.6、监理人必须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如由于监理人原因或监理投资审核不到位,造成投资浪费或不合理签证、设计变更等情况,根据造成后果的大小,委托人给予相应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监理费用按季度支付:按每季度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该季度监理费(每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后*中标费率)的60%,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后支付至监理费(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后*中标费率)的75%,项目结算完成审核后支付至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8.5%,剩余1.5%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付清。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不予计算。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最终监理酬金按所有监理工程项目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1生效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1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8.3监理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8.6保密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监理费用。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监理书面资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一份。1、监理期间监理人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不得向施工方索取利益。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3、邮寄地址为:收件人:2、电子邮箱为:1、送达手机号码:监理人确认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3、通知与送达
(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以下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4、本工程须提供从柯城税务部门领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监理人处报销任何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一)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第三条、监理人的义务(五)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四)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省、市、区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双方约定(二)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经办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核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一、甲方职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为在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乙方职责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本合同正本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二、施工技术规范2、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一、建设监理规范第五章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标封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所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企 业 | |
名 称 | |
资质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勾选)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 级 □(勾选) |
营业执照 | 证号: 有效期: □已入库 (勾选) |
总监理工程师 | |
姓 名 | |
资格 |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备注:以上涉及的原件扫描件附资格审查表后。
3、以上人员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关系通过“全国社保查询网”(http://si.12333.gov.cn/)等进行核实,请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私聊方式提供查询密码等(如需)。如社保关系无法查询证实的,或由非投标人缴纳社保的或同一人在两家及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注册、执业、职称、上岗)证书扫描件附后,提供的材料缺项、漏项、错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岗位姓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身份证号服务阶段或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员安装专业监理员★造价人员*****岗位姓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身份证号服务阶段或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员安装专业监理员★造价人员*****三、监理人员配备表
四、资格审查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4、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我(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参与(工程名称)投标,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条的要求,如有隐瞒,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如以上内容不实,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项目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涉及该项目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进度款审批等方面的工作,由其全权负责。五、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六、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年限 | 专业 | 技术职称 | ||||
承担工程项目及概况 | 任何职 | 质量等级 情况 | ||||
建设单位 | 工程项目 名称 | 工程造价 | 开、竣工时间 | 任何职 | 任何职 | |
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 ||||||
近5年其个人荣誉及 所监理的项目 何时获何奖项 | ||||||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处罚情况或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况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七、资信标封面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九、商务标封面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信部分评分办法自行制作表格。八、自我评分表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文件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标会议中的所有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十一、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元,(大写),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身份证号码)、监理人数为人。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费率为%,投标报价为(小写)致:十二、投标函
投标人:(盖章)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90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2%的履约担保,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为止。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地址:
致:十四、人员到位的承诺书十三、监理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户银行地址:
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监理费投标报价(小写) | ||
监理费投标报价(大写) | ||
监理费投标报价的费率为: %;费率=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44218.22万元×100%,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 | ||
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为止。 | ||
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内以及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2、其他监理人员(含造价人员)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如中标,参与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委派(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对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含造价人员)的到位率承诺如下:
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投标文件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十五、技术标封面年月日
(业主单位)单位的(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名称)承担,因(更换原因)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在(什么时间)被更换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业主证明附件:业主证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证明人联系电话:(须为固定座机电话)证明人单位(盖章):证明人(签字):本证明特为“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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