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初等教育服务共享平台托管软硬件设备高性能FLEX刀箱服务器四路高性能刀片IBMV7000高性能光纤存储安全网关防火墙板卡F5负载均衡设备交换机线缆PDU帧中继节点通风设施消防安全机房监控系统42U机柜电力保障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机房结构录像门禁系统IDC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标准机架机架内电源走线开关及插座托管设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穿透流量接入互联网接入VPN隧道网络接入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电子邮件转发设备安装联网调测系统维护设备损坏连接中断数据损毁设备失火机架跳闸机列跳闸通信中断相关记录的备份VIP空间安装设备机房的正常运营终端设备使用信息服务器设备上下架物理操作开关机重启设备机房基础设施及其相关配套服务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dy2022-097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博怀18602907935
中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JDY2022-097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2年共享平台托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出稿).docx 2022年共享平台托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出稿).docx
合同包1(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6号 | 380,000.00元 |
合同包1(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初等教育服务 | 400000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要求相关范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 符合相关标准 | 380,000.00 |
于友成、孙磊(采购人代表)、张会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标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 0.5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3号
联系方式:1535351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2-2504室
联系方式:18602907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博怀
电话:18602907935
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6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2年共享平台托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出稿).docx 2022年共享平台托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出稿).docx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中标(成
交)明细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HJDY2022-097)项)项
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8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 品 目 名 品 目 名 称称 | 标 的 名 标 的 名 称称 | 服 务 范 围 服 务 范 围 | 服 务 要 求 服 务 要 求 | 服 务 时 间 服 务 时 间 | 服 务 标 服 务 标 准准 | 数 量数 量 | 计 量计 量 单 位单 位 | 单 价单 价 (元元 ) | 总 价总 价 (元元 ) |
1 | 初等教 育服务 | 400000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 | 内容要求相关范围 | 满足采购 人要求 | 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 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 符合相 关标准 | 1.00 | 项 | 380,000.00 380,000.00 |
-第1页-
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采购项目编号:HJDY2022-09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2、项目名称: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1、项目编号:HJDY2022-097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的采购人为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2022-09-0500:00:00至2023-09-0424: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5、采购需求: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1批,采购预算:400000.00元,项目概况:2022年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项目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设备托管4、最高限价:无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时间:即日起至2022-06-1317:00:00止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其他补充事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第一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06-1414:00:00四、响应文件递交注:1、疫情期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电子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将介绍信发送至邮箱346312236@qq.com,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收到邮件后,代理机构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电话:029-87262058联系人: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经办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3号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陕财办采〔2018〕23号)。
名称: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传真:/电话:029-88765319项目联系人:魏玉才、李抒恒、姚博怀2、项目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1、采购人: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一、名词解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
1-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2、供应商须知1-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要求4、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的法人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4、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质疑,应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受人,且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受人,且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经过邀请后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1-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1-4、合同条款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1、供应商资格要求:2、合格供应商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三、谈判及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2-1-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1-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1-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任意税种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的担保函;
4-2-1、对谈判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4-2、供应商在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应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内容编写,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4-1、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3、以上均为各供应商必备要求,不得缺项。各供应商在谈判时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以上资格要求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过程中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4-2-5、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注明。4-2-4、供应商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编制的技术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4-2-3、供应商须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活动要求的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4-2-2、第一次谈判报价一览表。谈判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
5-4、凡因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5-3、最终谈判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5-2、谈判报价是完成采购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技术要求中所提及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款。5-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次谈判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谈判总价、服务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5、谈判报价4-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1-1、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文件编号、谈判项目,供应商全称(公章)、“正本”或“副本”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六十(60)个日历日,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5-6、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400000.00元。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4、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到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2-3、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后办理签收手续。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提交1-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概不负责。
5、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4、谈判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3、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第一次谈判报价随响应文件递交。2、谈判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监标人共同检查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1、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采购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五、谈判
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经过对供应商及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3-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初审2、谈判小组有权对整个谈判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1、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采购单位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六、评审
3-2-6、第一次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3-2-5、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3-2-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交付时间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3-2-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3-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谈判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3-2-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不一致。
5-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5、比较与评价4-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内容进行确认,然后进行第二次谈判报价。4-2、供应商对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说明,做出承诺,同时对报价及构成再做成本分析、核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4-1、谈判小组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对采购内容、商务、报价、谈判响应、实施方案及服务等内容进行一对一的谈判。供应商就谈判中的技术、商务、价格、服务等内容按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完善、澄清、承诺,但补充完善的内容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谈判小组以补充、完善后的内容作为评审的依据。4、谈判过程
5-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1-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5-1-4、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1-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1-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谈判小组拟写单一来源谈判报告,送采购人审定。6、确定采购成交价格、条件。5-2-3、其他内容。5-2-2、供应商承诺书。5-2-1、针对本次项目的实施方案。5-2、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其中包括:
八、合同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确定成交单位”复函后,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二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七、确定成交单位
4、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由成交人采用转账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2、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标准收取。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九、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重新采购联系人:姚博怀联系电话:029-88765319账号:1299117595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西支行银行户名: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十一、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货物类项目。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监督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硬件设备,共有4台高性能FLEX刀箱服务器,22台四路高性能刀片;一台IBMV7000高性能光纤存储;两台H3CM9006安全网关,每个安全网关上具备IPS、防火墙板卡;一台F5负载均衡设备;以及其他交换机、线缆、PDU等相关设备。一、项目概况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分别由高速光纤直接接入国家宽带骨干网,安装大容量的DDN骨干节点和帧中继节点,重要网络设备全部采用双点备份,避免单点故障,增强了网络的可靠性。1.网络资源对网络、机房结构、电力、通风、消防、监控具体需求如下:三、技术要求平台设备托管需要42U机柜5个、电源保证32A、网络带宽1G独享、以及30个IP地址:二、服务内容
两路一类市电供电,三相线路,互为主备。为保障分配给用户的电力不间断的供应,机房安装了智能UPS系统及容量充足的电池,可以保证持续供电。此外,还配备双备份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后备。4.电力保障采用冗余的机房专用空调系统,通过上送风(或下送风)、上回风方式精确控制机房空间的温度及湿度。新风系统高压输入捷径的新鲜空气,为客户的网络系统提供最佳的运行条件,保证用户设备的寿命。3.通风设施总体建筑结构根据国际标准IDC建设的特点设计建造。抗震强度高达8级,高达4.5米的层高,提供充足的机柜存放空间。2.机房结构
7.具体资源情况7*24小时践行全方位机房监控、录像。门禁系统通过指纹及IC卡双重验证来人身份,防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保证机房空间的私密性。6.监控系统采用高灵敏度的激光主动式早起烟雾探测报警系统,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隐患,并利用气体灭火系统在不停电的情况下实施灭火。5.消防安全
机房 | 带宽保证 | 机柜规格/个 | IP数目 | 电源保证 |
中国电信二长机房 | 1G独享(在遇见特殊情况时,可将带宽临时提升至2G,提升次数及时长不做限制) | 42U/5 | 30 | 32A |
(二)款项结算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一)服务期限五、商务要求租赁机房需提供巡检服务(独立区域外围环境巡视、授权进入区域巡视、临时运维支持服务)。四、服务要求
甲方:[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合同签订地:西安合同条款租赁机房应满足《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B级及以上机房标准(三)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自用型设备托管在乙方机房,并接入互联网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信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西强]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可以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1.4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1.3甲方托管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五。1.2甲方托管设备的应用范围:[IDC业务]1.1甲方因开展业务的需要,需将自用型设备(“托管设备”)托管在乙方机房,并接入互联网或其他专线网络,并由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统称“IDC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一《IDC服务内容需求单》。第一条合同标的
2.1.2使用资源:。2.1.1一次性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2.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IDC服务费用总金额包括:第二条费用及支付(2)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展,否则服务期限将自动续展,续展的期限与本合同服务期限相同,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1)非自动续签: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甲方不再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并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续约,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开户行:[建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甲方信息如下:2.3.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银行托收或现金支付)。2.2本合同IDC服务费用明细见附件二。2.1.3资源费用:。
电话:[029-87287323]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纳税人识别号:[12610100668671664X]账号:[61001753800058000004]户名:[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银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3号]
纳税人识别号:[]账号:[]户名:[]银行地址:[]开户行:[]乙方信息如下:
第三条资质陈述与保证2.6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称各项费用及资费标准均为含税价2.5甲方须在甲乙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于[30]日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2.4计费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在服务期限内按年付费。电话:[]地址:[]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3.5如甲方违反在本合同及附件三、附件四中任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IDC服务,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改正。如甲方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4甲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严格遵循《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之规定,甲方须对代备案网站用户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并定期向乙方和乙方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网站管理所需信息。甲方承诺并确认:甲方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提供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采取停止提供托管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3.3如甲方上述资质证明所记载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变更或换证,甲方应在完成变更或领到新证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资质证明文件。3.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三、附件四约定向乙方提交上述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的原件供乙方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供乙方留存。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3.1甲方知悉其使用本合同约定的IDC服务接入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方能合法运营。为此,甲方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备开展该等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及/或履行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签订《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户入网责任书》(附件三)、《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四),并严格遵守在该等文件中的承诺。
4.4甲方设备的电源应当符合包括但不限于CCC、UL、CE等认证标准要求,凡未通过上述相关认证的设备,乙方机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让设备上架运作。甲方提供的机架原则上应当与乙方的标准机架相同,机架内电源走线、开关及插座应当符合包括但不限于CCC、UL、CE等认证标准要求,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架,乙方机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让该机架进入乙方机房。4.3甲方负责提供托管设备接入互联网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保证甲方设备的稳定运作及电气安全性能,并保证运行于甲方设备上信息内容的版权、软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及硬件的所有权等相关资源全部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4.2甲方放置在乙方机房的托管设备及相关软硬件设备(统称“甲方设备”)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使用此等设备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乙方投诉电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详细的业务咨询服务,乙方咨询电话:[];4.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获得乙方提供的IDC服务业务。
(3)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2)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的信息内容。(1)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4.6.1甲方通过托管设备传输的信息内容不得存在下述任一情形:4.6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签署并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附件四),负责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并承担全部责任。4.5甲方负责对甲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确保甲方设备处于规定使用期限内,且设备性能安全、可靠。甲方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响各电信运营商公网的安全。甲方应加强对甲方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被攻击、侵入。
(4)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2)利用电信网络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1)对电信网络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4.6.2甲方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4)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4.8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与互联网的接入被断开期间,甲方仍应缴纳相关费用。4.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交纳IDC服务费用。4.6.6如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IDC服务应用范围或发生穿透流量接入行为的,乙方有权暂停相应网络接入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进行配合。4.6.5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IDC服务应用范围(见附件[一])内使用该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甲方不具备资质的其他电信业务,不得利用互联网接入业务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互联网带宽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光纤进行转接、建立VPN隧道等手段)为任何第三方提供穿透流量接入。4.6.4如因甲方通过托管设备传输信息的行为或内容不合法或侵权而导致乙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4.6.3若甲方存在上述4.6.1、4.6.2条约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暂停或停止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4.10.4甲方违反上述任一规定的,乙方有权暂停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改正,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甲方存在前述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4.10.3甲方对由乙方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甲方不得私自使用乙方未分配给甲方的IP地址。甲方不再使用乙方IDC服务时,则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乙方收回。4.10.2未取得本地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且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偿提供乙方资源,也不得将自身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10.1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经营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或本合同中未约定同意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托管、虚拟主机、代理服务器(PROXY)、服务器租赁、电子邮件转发等业务。4.10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4.9甲方人员进入乙方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现场系统维护等工作必须遵守乙方机房规章制度及具体要求,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管理,严禁挪用他人以及乙方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进入或要求甲方人员立即离开乙方机房,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16甲方不得使用集成两台以上主机的服务器,否则需按照实际主机数量计费。4.15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合同的甲方联系人,以及管理甲方网络、设备、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在托管设备上架之后提供托管设备的型号、IP地址和位置所在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蓄意破坏行为或者不正当操作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4.14因甲方设备自身出现问题或甲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房或其他用户设备损坏、连接中断或数据损毁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设备失火导致机房或其他用户设备损坏,因甲方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架跳闸或者机列跳闸导致机房或其他用户通信中断等),甲方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乙方及乙方其他受损用户的相关损失。4.13如国家有关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自行或要求乙方对甲方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等举措的,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予以配合。4.12甲方设备中的信息内容及相关记录的备份应当至少保存六十日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或乙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查询时予以提供。4.11甲方使用乙方整个机架或VIP空间,安装设备应充分考虑机房、机架电源的供给,不得过度增加设备而导致电源过载,影响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同一机架上,放置的设备与设备之间要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如因甲方设备原因引起乙方和/或其他用户的设备运行不稳、通信中断甚至硬件烧毁等现象,甲方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乙方及乙方其他受损用户的相关损失。
5.2乙方为甲方的设备安装、联网调测、现场系统维护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5.1乙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服务或设施,供甲方放置设备及使用;乙方提供的机房及相关设施产权仍归乙方所有。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4.19若甲方在短期内有大量业务并发需求,应提前一周向乙方下达短期带宽升速书面申请,并确认乙方已收到。4.18甲方停止使用本合同项下IDC服务业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设备下架并搬离机房。在时限内未搬出的,乙方有权依法对留置物进行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折卖等),所得费用优先支付处置费用及保管费等,甲方应自行承担甲方设备损坏的一切风险和损失。该等留置以及对留置物的处置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4.17甲方服务器上架正常运行后,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器IP或搬动服务器位置,否则,因此类行为导致服务器断网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甲方要提取其托管在乙方的设备时,应当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申请书,并派遣持有加盖甲方公章之介绍信的专人赴乙方提取。乙方发现来人所持材料不齐备的,有权拒绝甲方提取设备的申请。5.7乙方有权因技术需要更换乙方指配给甲方的IP地址,但应于更换前七日通知甲方。5.6因甲方设备原因或甲方人员不遵守乙方机房管理规定,对乙方机房的正常运营及其他用户造成损害,乙方享有对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由此引起他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5.5如甲方被通信管理部门处以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处罚的,乙方有权立即暂停或停止向甲方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5.4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乙方可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专业公司等)向甲方提供甲方主机托管期间需要的终端设备安装、维护及使用指导。5.3乙方有权对甲方信息服务器中对外公布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并要求甲方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项目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如甲方不予改正,则乙方有权暂停或停止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
5.14若甲方有设备上下架需求,乙方应予以配合。5.13甲方所授权的物理操作(如开关机、重启设备等),乙方应予以配合。5.12乙方应对甲方所托管设备每天进行巡查,如有故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5.11若收到甲方的短期书面带宽升速申请,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带宽升速到2G,每次带宽升速保持时间为1天,1天时间结束后,乙方应立即将带宽速率恢复至甲方原有1G带宽速率,带宽升速次数每年不受到限制。5.10乙方因基础设施扩容或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方面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的,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5.9乙方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原因可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内容、业务功能、操作方法、业务号码等做出调整,但调整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6.1.3乙方自业务开通之日起开始计收月服务费。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三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开通时间为甲方开通IDC服务业务。6.1.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的三日内验收核实,若业务竣工单所列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开通时间。6.1.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开通业务,并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6.1业务开通第六条业务开通与变更
6.3业务退订6.2.4其它规则同业务开通。6.2.3甲方有新的IDC服务需求时,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新的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的《IDC服务内容需求单》。6.2.2乙方按照与甲方协商的变更时间为甲方变更业务,并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6.2.1甲方有业务变更需求的,应向乙方提交加盖其公章或授权部门章(部门章名为:[/],部门章印鉴样本见附件]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六),并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业务。6.2业务变更
7.2甲方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需在乙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7.1为严格遵守乙方相关管理规定及履行本合同,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缴纳[/]元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履约保证金6.4其他本合同未提及事项,以乙方的业务规则为准。6.3.2甲方退订时,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相应的IDC服务费用。6.3.1甲方退订业务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提交《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停收IDC服务费用的时间(“退订时间”)以甲方向乙方提交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该时限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后的三十日)。如果甲方提交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日,则退订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的第三十一日。
第十条不可抗力及免责9.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第九条保密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未满之前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剩余未履行期间月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7.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于[/]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甲方。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0.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适当延长合同的期限。在影响消除后,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继续执行。
12.3本合同项下“托管”并不构成代理关系或其他涉及代甲方运营其设备的含义,仅表示甲方使用乙方机房基础设施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与甲方设备相关的业务运营工作由其自身负责,与乙方无关。12.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甲乙双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2)向乙方机房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12.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2.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2.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12.4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相冲突,双方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适当变更本合同,保证双方合作的继续进行。
地址:[]乙方:[]电话:[]联系人:[]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甲方:[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第五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合同附件为:12.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电话:[]联系人:[]
供应商:(加盖公章)采购项目编号:HJDY2022-097采购响应文件单一来源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正本/副本)
2、其他资料。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根据已收到的采购项目编号为HJDY2022-097的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的谈判文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致: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1、谈判函二〇二二年月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承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在采购后60日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组建项目组,保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首次谈判报价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元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
采购项目编号 | HJDY2022-097 |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总报价 |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 小 写 金 额:¥ 元 |
服务期 | 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
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最后谈判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 |
采购项目编号 | HJDY2022-097 |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总报价 |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 小 写 金 额:¥ 元 |
服务期 | 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请供应商提前单另自备表格并加盖公章,最终报价环节现场提交。 |
职务: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2、服务承诺;1、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本授权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六十(60)个日历日内有效。(公章):(签字或盖章):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供应商证明资料及其他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3、其他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任意税种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的担保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供应商名称)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致:(采购人名称)6、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1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特此声明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邮编:地址: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盖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备托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年月日电话: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服务商的全部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响应文件其他地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说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技术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技术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注:1.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注: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