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新生儿黄疸诊疗数据集数据加工使用权及数据产品经营权服务商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在当前信息化和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据资产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于医疗健康领域而言,数据资产的确权和入表对于保障数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儿童黄疸作为一种常见的新生儿疾病,其数据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对于提高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至关重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拟通过本项目建设,旨在通过专业化的数据资产管理,确保儿童黄疸相关数据权益方的确立和数据资产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同时为医疗机构、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
根据我院相关制度规定,数据元素交易的数据加工使用权及数据产品经营权服务商拟通过线下遴选确定。为保证本项目的质量,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线下遴选,以确定合格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黄疸诊疗数据集数据加工使用权及数据产品经营权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拟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1、数据资产确权:建立完善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儿童黄疸相关数据资产的权属清晰、合法合规。通过确权,保障数据资产的所有者权益,为数据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数据质量控制:通过严格的数据加工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数据的互操作性和可比性,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3、数据资产运营服务:建立儿童黄疸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体系,为医疗机构、研究人员提供数据查询、分析、挖掘等服务,推动数据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价值转化。
4、数据资产价值实现:通过数据资产的确权和运营,实现儿童黄疸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医疗健康领域的发展和儿童健康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
5、新型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设施建设:根据医疗数据特征,建设合规、安全、广泛连接的新型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设施,为妇儿医疗数据要素化供给提供新思路和新样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四、获取遴选文件与响应文件递交:
1、请响应人填写《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于2024年7月15日17:00前发至邮件到采购人邮箱(846225129@qq.com),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遴选文件在收到响应人填写《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后,通过邮箱发送,逾期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递交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侯。
4、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地址将通过邮件发送。
五、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38367217
六、遴选时间、地点: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本项目的遴选公告及遴选结果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xlsx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根据我院相关制度规定,数据元素交易的数据加工使用权及数据产品经营权服务商拟通过线下遴选确定。为保证本项目的质量,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线下遴选,以确定合格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黄疸诊疗数据集数据加工使用权及数据产品经营权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拟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1、数据资产确权:建立完善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儿童黄疸相关数据资产的权属清晰、合法合规。通过确权,保障数据资产的所有者权益,为数据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数据质量控制:通过严格的数据加工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数据的互操作性和可比性,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3、数据资产运营服务:建立儿童黄疸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体系,为医疗机构、研究人员提供数据查询、分析、挖掘等服务,推动数据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价值转化。
4、数据资产价值实现:通过数据资产的确权和运营,实现儿童黄疸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医疗健康领域的发展和儿童健康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
5、新型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设施建设:根据医疗数据特征,建设合规、安全、广泛连接的新型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设施,为妇儿医疗数据要素化供给提供新思路和新样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四、获取遴选文件与响应文件递交:
1、请响应人填写《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于2024年7月15日17:00前发至邮件到采购人邮箱(846225129@qq.com),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遴选文件在收到响应人填写《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后,通过邮箱发送,逾期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递交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侯。
4、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地址将通过邮件发送。
五、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38367217
六、遴选时间、地点: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本项目的遴选公告及遴选结果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xlsx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