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fcg(分散)磋商2023-21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公司缙云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胡蓓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拓如15988041110
中标公司浙江灶台故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缙云溢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YZFCG(分散)磋商2023-21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伟,徐明金,洪丽(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公安局
地 址: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233205
质疑联系人:施杰
质疑联系方式:1835886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问渔路江滨巷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拓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041110
质疑联系人:李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12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附件信息:
新建 DOC 文档.doc
15.5K
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7052457897752739056).pdf
2.1M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670000(元) | 缙云溢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缙中路1-6号2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服务。 | 配置项目经理1人,厨师1人,副厨1人,食堂阿姨4人。 看守所食堂:负责为看守所、拘留所工作人员(每日就餐人数约50人)和在押人员(人数约160人)提供每日早、中、晚三餐,包含所有节假日。 | 2、承包经营期限:2023年5月11 日至2025年5月10日。 | 详见附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伟,徐明金,洪丽(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缙云溢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72.0 | 70.0 | 72.0 | 71.33 | 19.06 | 90.39 |
1 | 龙泉市龙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65.0 | 65.0 | 63.0 | 64.33 | 20.0 | 84.33 |
1 | 缙云县锦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4.0 | 53.0 | 64.0 | 53.67 | 19.03 | 72.7 |
1 | 浙江灶台故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9.0 | 47.0 | 48.0 | 44.67 | 19.09 | 63.7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公安局
地 址: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233205
质疑联系人:施杰
质疑联系方式:1835886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问渔路江滨巷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拓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041110
质疑联系人:李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12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附件信息:
新建 DOC 文档.doc
15.5K
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7052457897752739056).pdf
2.1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