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城市品质提升建筑弃渣场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2]2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城周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于G351县城绕城路沿线及周边的乡镇(街道)选址,拟建5个建筑弃渣点,弃渣场选址分别位于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毛坝组、万安街道城南社区白岩组三丘田水库、万安街道龙坪社区学堂组石院子、下路街道红岩社区向前组向家湾、南宾街道红井社区水佛组敖叶冲,拟按照四环路建设时序和需求同步推进。五个建筑弃渣点总占地面积约81万平方米,预估容纳弃渣约1700万立方米。
2.3 R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250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R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24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方案设计(或总体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地址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清单预算并配合招标人 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后期服务等。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不含后期服务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甲级 资质 。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勘察和设计单位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招标人: | 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施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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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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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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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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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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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3332171 | 联系电话: | 023-73322118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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