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学院路、秀华路、文明东路、金花路共三间铺面及一处车间土地分别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2108HN019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 8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9月6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1、海口市城西学院路临街一层铺面;2、海口市秀华路51号铺面;3、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4、海口市金花路北侧三区1号车间土地(包含车间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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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属 性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数 |
面积(㎡) |
挂牌底价/ 第一年月租金(元) |
保证金(元) |
最小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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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城西学院路临街一层铺面 |
1 |
80 |
14400 |
50000 |
200 |
2021年9月7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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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口市秀华路51号铺面 |
1 |
25 |
3250 |
12000 |
200 |
2021年9月7日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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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 |
1 |
158.32 |
18998 |
70000 |
200 |
2021年9月7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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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口市金花路北侧三区1号车间土地(包含车间宿舍) |
556 |
2846 |
10000 |
200 |
2021年9月7日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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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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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一个月(不包含在三年租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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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1、2标的出租,3、4号标的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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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海口市城西学院路临街一层铺面毗邻城西小学和海南医学院。2、海口市秀华路51号铺面旁边是海南省人民医院。3、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斜对面是潮立方广场。4、海口市金花路北侧三区1号车间土地(包含车间宿舍)靠近金盘创业新村和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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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1、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原门牌号为250号,后来由于该路段改造修路,门牌号更改为260号,现在又更改为55号(土地使用证上为文明东路250号)。 2、海口市秀华路51号铺面:该铺面所在路段原来未设门牌号,因此土地使用证上标注地址为先烈路以南,现准确门牌号为秀华路51号。 3、海口市金花路北侧三区1号车间土地(包含车间宿舍),空地面积356㎡,车间宿舍建筑面积200㎡,现建筑老化,出现多处爆筋、漏水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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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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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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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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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见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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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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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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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处理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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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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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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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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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本项目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铺面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或其他有损招租方利益的行为。 5、海口市城西学院路临街一层铺面和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不得从事餐饮业 6、承租方不得利用上述铺面从事非法经营及犯法犯罪活动,违反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7、未经招租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铺面的结构做任何改动,承租方对该铺面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铺面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招租方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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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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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3年。 2、竞租保证金:本项目招租按现状以4个标的分别进行,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首年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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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我所相关交易规则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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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海口市城西学院路临街一层铺面;2、海口市秀华路51号铺面;3、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5号(原260号)铺面;4、海口市金花路北侧三区1号车间土地(包含车间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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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8月24日至 2021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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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21年9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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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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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3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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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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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郭先生66558026 报名咨询:李女士66558023、李女士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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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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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6日17:00止(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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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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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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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88587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