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颜经理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协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砀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协作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砀山县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砀山县良梨镇马庄行政村魏寨自然村,主要包含铺设φ300HDPE 双壁波纹污水管 2200m,铺设φ400HDPE 双壁波纹雨水管1500m,配套污水检查井,雨水井,铺设φ150 管道入户;破除恢复路面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改建道路 5800 平方铺设 5CM 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设石板特色路 300 平方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新建 30m3/d 污水处理场站,包含主要构筑物及污水处理相关设备及管网建设、运维等相关配套设施。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砀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协作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等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劳务施工(含施工机械、辅材等)、乙供材料供应、项目竣工验收,配合政府结算审计以及消防验收备案、竣工备案等;配合联动调试、配合试运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本项目甲供设备:人工格栅、提升泵、一体化卧罐设备、控制柜、电解除磷模块、碳源加药设备,以及上述设备及配套管路安装,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2 服务期限:总工期共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3 服务地点:砀山县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及地方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标准(当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同时满足发包人和设计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3)供应商须具有建材销售业务能力,且可开具增值发票税率为13%的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供应商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系统内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供应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如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均可。
特别提醒:
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一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关联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提供证明材料1)或2)的同时,提供委托合同等有关代缴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5)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与成交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承担建材销售业务的一方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联合体参加磋商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下载、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6)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8)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至 2023年10月17日17时;
2. 获取方式:采购人办公所在地现场登记或采购人邮箱登记免费获取。
3.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邮箱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所需上传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 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
2. 响应文件份数:按响应文件要求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件1份(U盘,包含PDF版文件和可编辑word版文件)。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8楼招标采购部;联系人:颜经理;联系电话:18656966393。
4. 响应文件送达方式:请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采购公告在“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ahest.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8楼招标采购部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18656966393
联系邮箱:anhuanjis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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