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hx】2022-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弘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隋先生0452-617957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30
公告正文
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HX】2022-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甘南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完成甘南县施家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工作。

2.4项目地点:甘南县施家沟

2.5服务周期:勘测设计成果于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

2.6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批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中勘测设计费用的100%作为控制价。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09 09:00时至2022年09月16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30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2年 09月30 09 时 00 分。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甘南县水务局

招标人:甘南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甘南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2-562304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弘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海家园小区3号商服

人:隋先生

话:0452-617957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