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哈拉哈塘油田2023年度高含水井组化学驱现场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4-fk007-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杨玉波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哈拉哈塘油田2023年度高含水井组化学驱现场服务
招标编号: ZY23-XJT14-FK0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哈拉哈塘缝洞型碳酸盐岩油藏自2009年以来,经过 14年的开发,目前已进入水驱开发阶段,特别近三年注水规模逐年扩大,注水产油占比已达到50%左右,同时通过强化井组的识别和精细管理,注水开发逐步由单井向单元转化。但随着注水规模的扩大,注水失效井也逐年增多。油田目前共有单元注水井组32井组,有15个井组正常生产,16个井组低效生产或关停,水驱效率降低,亟需系统总结注水失效、低效原因,细化注水后剩余油模型,进一步提采挖潜。
目前井组水淹后提采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仅试验了应用调堵技术进行治理,已初步见效,但整体治理技术相对比较缺乏。本项目致力于井组水淹后剩余油挖潜,项目主要在明确井组注水失效、低效原因的基础上,细化剩余油分布特征,针对性的应用井组调堵、调剖、氮气泡沫驱等手段进行治理,以达到提采增效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针对拉哈塘油田碳酸盐岩注水失效、低效井组如何提采挖潜的问题,开展碳酸盐岩油藏高含水井组化学调驱试验研究,招标范围包括:
(1)在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哈拉哈塘油田范围内选择适宜井组开展高含水井组化学调驱技术服务;
(2)乙方提供化学调驱现场工作的药剂及编制施工设计;
(3)乙方负责现场药剂配液及化学调驱现场试验工作。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化学调驱实施井效果评价期为施工完成再次开井后365天以内。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境内。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事过油田化学调驱研究工作,至少具有1项超深(6000m以上)缝洞型碳酸盐岩油井调剖堵水现场技术服务的业绩,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2人,且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方式:(1)提供研究团队人员清单;(2)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含硫化氢证)。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超深(6000m以上)缝洞型碳酸盐岩油藏井组调驱增产相关项目。
资料提供方式:(1)提供合同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2)药剂性能指标标准为:
调堵剂性能要求:
耐温性:140℃,脱水率≤10%;耐盐性:地层水配制,24h脱水率≤10%;成胶时间≥2h;成胶强度:≥H级。
表面活性剂性能要求:
耐温性:140℃;耐盐性:20×104mg/L;表面张力≤45mN/m。
资料提供方式:提供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或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性能检测报告。
3.4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7报名要求:无。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月11日8:00至2023年1月16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2172361
电    话:yangyub-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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