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物业物资(第二期)分包购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21.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金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物业物资(第二期)分包购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物业物资(第二期)分包购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217,28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应答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组织经营证明及其出具的授权证明)。组织经营证明未体现的信息(如有),可提供有关行政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官方网站可查到。
    2.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4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指货物类项目)卖方项目经验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10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2万元。
    注:(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时间)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
    (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
    2.3 财务/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处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4)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近三年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8)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9)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09:30  
十、其他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物业物资(第二期)分包购置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物业物资购置项目,主要采购电梯保护膜、擦手纸盒等物业物资,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728万元,不划分标段,拟选一家合作单位,中选份额为100%。
    1.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广电智慧大厦或甲方指定地点。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说明:本项目为比选采购,本次比选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具体结算金额以甲方实际需求及核定的工作量为准,如实际结算金额少于合同金额,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应答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应答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比选。
    二、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2.1 应答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组织经营证明及其出具的授权证明)。组织经营证明未体现的信息(如有),可提供有关行政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官方网站可查到。
    2.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4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指货物类项目)卖方项目经验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10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2万元。
    注:(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时间)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
    (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
    2.3 财务/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处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4)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近三年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8)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9)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报名方式
    4.1 在应答文件应答前需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参选本项目。
    4.2 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4月27日24时00分。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只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现场递交。
    4.2现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应答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4.3递交应答文件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高唐路32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智汇中心(具体开标会议室地点将在开标前通过邮件发至各参与应标供应商)。
    4.4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现场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需准时参加。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布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广电智慧大厦
    项目联系人:黎金英
    项目联系电话:15919671047
    电子邮箱:caigou@grguser.com
    异议受理渠道:
    采购业务方面(受理采购活动业务方面的异议):
    应答人对本次公开采购活动持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实名书面异议,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提出实名书面投诉,异议为投诉的前置程序。
    邮箱:caigou@grguser.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金英
联系电话:1591967104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自编物业大楼)
         
                          采购方: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物业物资(第二期)分包购置项目比选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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