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券。
2.项目品种: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
3.发行人: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承销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销商应在人员、资金、承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资质条件。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前审,近两年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发行期限:7年。
5.发行额度:本次企业债发行额度不超过15亿元,审批额度不低于10亿元,由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承销费最高限价:年承销费率控制在0.17%/年以内;承销费的收取与发行期限一致,参选承销商的报价中应包含承销费以及因企业债券申报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首次评级费、可研报告费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费用。
7.工作时限:4个月内(启动至获得批文)。
8.承销商承诺余额包销。
9.投标人需提交8份投标文件。
三、评标方案
1.评分标准:
(1)承销费,总分22分
①以0.17%/年为基准,基础分5分,每降低0.01个百分点加3分(降低不足0.01个百分点不加分),最多加9分;高于0.17%/年不得分。
②承诺承销费收取方式:
A. 承诺承销费按年收取(第一年在发行期初收取,随后分别在第1.5年、2.5年、3.5年、4.5年、5.5年、6.5年收取),得8分;
B. 承诺承销费部分一次性收取(在发行期初一次性收取承销费的95%,余下5%在发行期满后收取),得6分;
C. 承诺承销费在发行期初一次性收取,得1分。
(2)综合能力评比,总分15分
①按证券监管机构2022年最新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评定: A级(含AAA、AA、A)得10分, BBB、BB得8分,B及CCC类得6分,CC及C类得4分,C类以下得2分。
②承销商为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22日最新发布的证券公司“白名单”中的公司,得5分。
参选承销商应提供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依据。
(3)专业能力评比,总分18分
①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确定比选人企业债主承销商评级,A类得9分,B类得6分,C类及以下得2分。
参选承销商应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截图作为评分依据。
②2022年全国企业债券承销规模排名情况:按wind统计排名,2022年排名前10名的得9分,前10-20名的得4分,20名以后的得1分。
参选承销商应提供wind截图作为评分依据。
(4)债券承销业务能力评比,总分25分
①2021-2022年,为重庆市主体评级为AA级的国有企业(含各区县)作为主承销商成功发行过2只及以上企业债券的得9分;发行过1只企业债券的得4分。
②2021-2022年,为重庆市主体评级为AA级的国有企业(含各区县)作为主承销商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总规模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得6分;发行企业债券总规模5-10亿元(含5亿元)得3分;发行企业债券总规模5亿元以下得1分。
③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为主体评级AA级及以下的国有企业主承销(含联主)企业债券项目成功发行每只得1分,最多得10分。
参选承销商应提供wind截图作为评分依据。
(5)承销方案评比,总分20分
①工作方案细致程度(5分)
a.方案中对公司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有详细的分析得1分;
b.方案中有国家对政府平台公司投融资相关政策分析得1分;
c.方案中有对募投项目的详细分析得3分;
②方案有无工作进度安排(3分)
方案中有周月工作进度表得3分。
③方案中明确工作小组及项目主管人员(5分)
方案中需明确业务团队至少五人,其中三人及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从业经验三年,得5分;二人具备相关从业经验三年,得3分;一人具备相关从业经验三年,得2分。
④其它优势(7分)
a.在重庆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
b.承销商为国有机构,直接股东能提供综合金融协同服务的(包括拥有证券业务资质、信托业务资质、保险业务资质、期货业务资质、标准化票据存托机构业务资质等),有助于债券销售及降低票面利率的,拥有一块牌照得1分,最高得5分。
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的比选方案需具有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附带项目团队相关资格经验证明材料,并承诺整个债券申报发行过程中不私自更换项目团队配置。
2.惩罚措施
(1)若债券审批额度低于10亿元,则一次性扣除承销费20万元。
(2)债券发行时间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在公司通知3月内募集资金到位,每超过2个月到位的一次性扣除承销费20万元,以此类推,累计扣除。
(3)在公司每次提出用款、并提交合规用款资料后,承销商需协助托管银行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款,超出5个工作日,扣除承销费1万元/次,以此类推,累计扣除。
3.承销商的确定
(1)承销方案及承销商的综合服务实力情况,以评标小组根据各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方案打分确定。
(2)最终中标承销商按照评分高者确定,中标承销商由董事会决议后,签订项目承销协议。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2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收件地址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大道505号金融大厦16楼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投资管理部。需将投标文件盖章后密封交予指定人员,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联系人:张一丹,联系电话:023-45699066或18723445612。
5.方案投递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评标结果。
6.本公司对本文件中各个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不具备发行资质的。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本项目规定的。
4. 未递交投标承诺书的。
5.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五、废标条款
1. 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发行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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