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59.7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q2024szjs-004
预算金额259.7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然010-687780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Q2024SZJS-00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招标人为北京 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价 259.7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A303 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 法定代表人);(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4)联合体(如有)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联合 体意向书(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具体 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具体 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北京首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关于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 项目(一期)核准变更的批复;关于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核准变更的 函 (京技审批(核)〔2021〕5 号、京技审批(核)〔2022〕13 号、京技审批(核)〔2022〕1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首发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 点为亦庄新城 YZ00-0600-6002、6005 地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招标货物所属工程建设所需的 冷库设备门采购 (货物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标人为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二标段冷库设备门采 购 2.2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59.74 (万元) 2.3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及提供的服务: 2.3.1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 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2.3.2 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冷库设备门采购,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 2.4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 年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 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 年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 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_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 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4)联合体(如有)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联合体意向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详细地 址)。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17 号 联 系 人:王然 电 话:010-68778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赵工、许工 电 话: 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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