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356]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车辆运输起重机械安装技术服务电梯门土方开挖装卸专业工程空调设备沥青摊铺机施工方案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验收资料保安房屋建筑路灯分歧管顶管法智能电表绿色施工围蔽吊篮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内控制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温控器工程施工施工工艺墙体开孔技术投标方案道路绿化异型脚手架空调安装电脑抽料悬挑式脚手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卫生设施机电专业承包管理建设用地培训服务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混凝土模板支撑保养维修辅助设施廉政责任书调试方案调试记录爬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复印机械设备配备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安装服务成品保护工作回风管余泥渣土运输室内机油漆水下作业工程网架经济标投标文件排放空调室外机保养与管理勘察资料管线埋设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暗挖通过检测预制构件交通设施高架消防清洁手工抽料技术培训设备采购施工公开招标配件设备安装收集整理现场清理设备安装调试墨线总平面布置规划产品质量的检验电力配电箱煤气定位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隧道模临时施工用水投标文件解密危大工程竣工图矿山法备案以及整个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报送室内新风机发电机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工程设备控制系统降水滑模收口工程成本警戒价设备系统室外主机飞模深基坑单元式幕墙工程总包服务引线备用设备新风处理机市政公用工程临时道路组合式空气处理机深化图纸设计紧急情况的处理承重支撑体系网关设备采光井VRV空调施工资料完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基坑支护VRV控制器施工围蔽监理公司依据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施工电子招标安全文明施工设计变更常见故障的排除新风立管码头电线劳务设备系列表更换零件清样校对工程质量保修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工作站空气处理机组平移施工组织设计空调系统送风管卸料平台安装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分户计量设备施工界面划分表建筑施工安装故障设备修复保管隐蔽工程服务器拆除用电接驳口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主体结构沟槽打印烟囱空调计费系统计费管理软件送回风系统冷凝管管道敷设基准线施工总进度计划电力走廊水电驳接点绿色施工措施测试排风导风筒施工场地拆卸预处理钢筋抽料表看管建筑垃圾水塔仓库垃圾清运标高阀门序号审查检验检测打制工作面技术训练保养服务起重吊装人工挖孔桩轴线开箱检验建筑幕墙安装器件落地式钢管成品及半成品地质勘察报告索膜结构安装经济标评分表保养手册盾构法单元板块吊装故障排除材料设备抽检深化设计模板工程钢结构安装建筑装修垃圾堆放洞室通信线缆施工用电冷媒管算术复核表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线管排除障碍新型防护算术校核电信管道保温配管实验试验预留孔洞场地平整塔吊桥梁设备材料建筑材料电力管线工程分包后期室内二次精装装修操作说明书招标代理服务爬架空调工程垃圾堆放场地的运输空调管转体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356
预算金额5605.4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工020-3170536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020-317053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 房屋建筑 | 施工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JG2023-0356 |
招标单位 |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施工 |
建设单位 |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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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1-21 0:00:00 | 2023-01-30 12:00:00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1-21 0:00:00 | 2023-02-20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1-21 0:00:00 | 2023-02-20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1-21 0:00:00 | 2023-02-20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1-21 0:00:00 | 2023-02-20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2-20 10:15:00 | 2023-02-20 10:30:00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2-20 10:30:00 | 2023-02-20 11:00:00 | |
一阶段开标 | 2023-02-20 10:30:00 | 2023-02-20 11:30:00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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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035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21日 0时0分~2023年2月2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605.40088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企业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可以为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且投标单位参与施工(需签署相关协议)的也予以认可)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4、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 10时30分 - 2023年2月2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 10时15分 - 2023年2月2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工
- 代理联系人:魏工
- 联系方式:020-31705369
- 代理联系方式:020-8221786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2023.1.20.pdf招标公告2023.1.20.pdf
- CBD项目二期空调招标资料.zipCBD项目二期空调招标资料.zip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001.COS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函.pdf招标代理委托函.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招标公告.docx招标公告.docx
- 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docx
- 【三方合同】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合同V1.0 -20230118.doc【三方合同】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合同V1.0 -20230118.doc
- 项目代码(二期).pdf项目代码(二期).pdf
- 备案证2.pdf备案证2.pdf
- 盖章-招标文件2023.1.20.pdf盖章-招标文件2023.1.20.pdf
- 招标公告2023.1.20.pdf招标公告2023.1.20.pdf
- SL202301130022-20230120161126.GZZB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
期空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月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批准,
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现对粤港澳大湾区(广州)
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3170536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20-82217860/1952997841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245
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
四、项目概况:用地面积为46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10平方米。招标范
围为2栋32层150米的公寓楼及配套裙楼。二期建筑面积为152773.5平方米,其中地
下建筑面积为50818.7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该二期工程范围内空调工程,包括不限于空调设备
采购、冷凝管和风管施工,控制线施工及管道保温工作等,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
图为准。负责与空调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公区部分已施工的管道和控
制线等)、验收等工作,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最终通过后期运营单位验收并交
付,配合项目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
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多联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格说明书》中的工程范围。
4、最高投标限价:56054008.89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
日时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月_日_时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
2
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服务指南栏且。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
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
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
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
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
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
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
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
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
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2017年1
月1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企业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
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
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
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4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
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
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
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
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
合同(分包合同可以为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且投标单位参与施工(需签署相关协
议)的也予以认可)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
工程)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
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
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
5
74009.html)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
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
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1/)公布名单为准。
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4、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
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
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
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示时间不得少于3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6
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
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
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5369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f.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
7
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
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六个月
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
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3年月日
日
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9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赔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10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
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
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
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
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
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
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
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
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
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
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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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
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
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
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
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
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
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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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
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
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三、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
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
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
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
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
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
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
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
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
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四、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
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
骗等下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3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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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116231281911Y;电话:020-82217860。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粤港澳大湾
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
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公开招标,并授权广州永安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魏梦萍_负责本项目具体的招标工作,请准予
办理相关的手续。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
二期空调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的函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
空调工程施工项目,现委托你司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请你司接函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
作。
专此函达。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
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信评分
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
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期:2023年01月20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委托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粤港澳大湾区(广
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前
工程已做好各项前期准各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
件。现申请公开招标,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
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招标的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
调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
资金已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最高投标限价(元):56054008.89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46454701.86
措施项目费(元):2126482.19
其中不可竞争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1866396.62
其他项目费(元):2844512.18
其中暂列金额(元):2322735.1
其中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规费(元):
税金(元):4628312.66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不可竞争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3年1月20日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日期:2023年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31705369二、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一、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现对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
监督电话:020-8211124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20-82217860/1952997841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
2、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该二期工程范围内空调工程,包括不限于空调设备采购、冷凝管和风管施工,控制线施工及管道保温工作等,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与空调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公区部分已施工的管道和控制线等)、验收等工作,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最终通过后期运营单位验收并交付,配合项目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多联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格说明书》中的工程范围。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四、项目概况:用地面积为46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10平方米。招标范围为2栋32层150米的公寓楼及配套裙楼。二期建筑面积为152773.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50818.7平方米。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最高投标限价:56054008.89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服务指南栏目。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0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可以为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且投标单位参与施工(需签署相关协议)的也予以认可)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企业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4、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5369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六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日期:2023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十二、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十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四、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三、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目录日期:2023年01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二)招标文件22(一)总则21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1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一章投标须知2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42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5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5(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3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3
一、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6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三章合同条款62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44(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4(一)总则42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85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4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3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1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78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 | 2.2 | 工程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归档、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协助报批报建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
6 | 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工期暂定为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
9 | 3.1 | 资金来源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15 | 5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6 | 8 | 投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开标室。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选择性条款)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须提供由银行或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的分行级别或以上的银行开具。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6054008.89 元。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866396.62 元。暂列金额为 2322735.1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本款不适用。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 7 ]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7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7 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 7 家进入第二阶段)。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为 50448608.00 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分权重为100%。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款不适用。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款不适用。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款不适用。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 二 方法二:按照“总分=技术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6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投标总报价仍相同的,则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次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 | |
38 |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4套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经济标单价分析)及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和Microsoft Excel版电子文件光盘。 |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疑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交易平台)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平台内上传件);(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注:1、上述第11.2.2(1)—(13)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见第四章)。11.2.6施工组织设计。11.2.5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按附表四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11.2.4《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见第四章)。11.2.3《投标函》、《标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2、上述第11.2.2(14)条的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11.2.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1.2.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须提供该项资料)11.2.8《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2)总说明(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4)计日工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1.3.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人采用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时无法填写“项目编号”的可以不填写,没有填写“项目编号”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现文:11.3经济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设备系列表》(格式见第四章))。(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关表格的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及格式为准);(2)总说明;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13.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条款号:13.5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含招标的相关资料)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原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确定价格。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13.8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选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品牌推荐表》品牌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或以上)的产品。投标期间,投标人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实施期间,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如有意见不一致,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同档次品牌材料,承包人应更换,所有材料及成品质量必须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原文: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号:13.8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号:16.1-16.5修改类型:修改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6.1.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及新的操作流程。16.1.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16.1.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16.4.5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资格;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六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现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8.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8.1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原文: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19.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投标登记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原文: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条款号:19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9.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原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条款号:19.2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20.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条款号:19.6修改类型:删除现文:19.5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原文: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条款号:19.5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27.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原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28.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原文: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条款号:29.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9.1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或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的分行级别或以上的银行开具。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条款号:29.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原文: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交纳交易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现文:31.其它费用原文:31.其它费用条款号:3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9.2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文: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原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条款号:33修改类型:修改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按投标人声明评审)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定义(一)总则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说明(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踏勘现场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8.招标答疑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2)总说明(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4)计日工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投标文件格式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投标有效期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货币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3、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27.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30.合同生效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9.履约担保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腐败与欺诈行为31.其它费用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现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原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36.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现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原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条款号:38.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条款号: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注修改类型:删除现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条款号:39.3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现文:综合评分法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原文: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条款号:40.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分,并汇总技术、经济评分,按总分排序;原文: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条款号:40.8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原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条款号:42.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现文: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标得分(即技术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原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得分。条款号:42.3.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现文: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94%的(具体金额为:52690768.36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原文: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现文: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分(满分为100分)×技术标分权重(100%)”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第一阶段名次的排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原文: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条款号:42.3.4修改类型:修改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原文:42.4.3.1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条款号:42.4.3.1修改类型:修改
N
WN
n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第一阶段入围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将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前5名(当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5家的,N取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全部家数;当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或等于5家的,N=5)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现文:42.4.3.1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
N
WN
n
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原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42.4.3.2修改类型:修改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投标人第一阶段入围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条款号: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经济标评分表》修改类型:删除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6.开标35.9本项目招标文件。35.8《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35.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
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7.评标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6.5.4开标结束。
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8.投标文件的澄清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9.定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2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40.开标和评标程序: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40.9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40.7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40.6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40.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40.4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41.2细则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开标细则40.10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42.评标细则41.5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1.3.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41.3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2.2.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2.2.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2.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42.3.2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得分。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42.3第一阶段评审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42.2.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2.2.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4.3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2.4.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42.4第二阶段评审42.3.5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42.4.3.1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N-1
n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42.4.5.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2.4.5.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2.4.5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2.4.4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2.4.3.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确定排序。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5.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42.4.5.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2.4.5.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2.4.5.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工程名称:资格审查表附表一: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2.6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2.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2.5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附表二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备注: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平台内上传件)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8 |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相关上传件 | |
9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10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1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 |
12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3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14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15 | 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工程名称: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中填报的投标总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中填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指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格式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投标函》、《标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或主要内容(指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工程名称: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评委签名: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以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公布的各项控制数据和工程量清单列明的综合单价限价为准);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并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指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格式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等),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表四评委签名: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每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项目负责人 | 5 | 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1、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5(含5年)到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1、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5(含5年)到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2、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建或参建的工程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4分,最高得6分;2、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最高得3分;3、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1、获得过中国安装之星奖8个及以上的,得6分;2、获得过中国安装之星奖4个及以上8个以下(不含8个)的,得3分;3、获得过中国安装之星奖1个及以上4个以下(不含4个)的,得1分;4、未获得过中国安装之星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第三方评价 | 4 | 截止至2021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1)投标人曾连续6年及以上被国家税务总局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4分;(2)投标人曾连续5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2分;(3)投标人曾连续4年或以下被国家税务总局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1分。注: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总平面布置规划 | 8 | 优:有平面布置条件分析及布置思路、主要阶段平面布置、总平面管理,得8分;良:有平面布置条件分析及布置思路、主要阶段平面布置,得5分;中:仅有总平面管理,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 | 12 | 优:有工期保障措施,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10天或以上,得12分;良:有工期保障措施,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5-9天,得6分;中:有工期保障措施,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1-4天,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 11 | 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11分;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管理目标,有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得5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仅有质量管理目标,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1 | 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11分;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或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5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仅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绿色施工措施 | 11 | 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得11分;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绿色施工目标,有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或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得5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仅有绿色施工目标,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劳动力投入 | 10 | 优:有劳动力投入保障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人数量大于或等于80人,得10分;良:有劳动力投入保障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0人且少于80人,得5分;中:有劳动力投入保障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0人且少于50人,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 | 机电专业承包管理 | 7 | 投标人有针对分包工程的: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机电专业承包协调管理措施、进度管理措施、验收管理措施,得7分;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机电专业承包协调管理措施、进度管理措施或验收管理措施,得5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仅有机电专业承包协调管理措施,得3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合计 | 100 |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可以为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且投标单位参与施工(需签署相关协议)的也予以认可)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企业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5500万元(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1、【类似工程业绩】:注:
6、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5、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等级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上可查询,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公示网页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的不得分。时间以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4、中国安装之星奖:须提交中国安装协会颁发的中国安装之星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否则该项不予认定。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3、工程获奖:企业工程获奖业绩须提交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否则该项不予认定。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参建”类奖项均可。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工作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一个月(不含当月)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评委签名: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工程名称:经济标评分表附表五(适用于加权平均法)7、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报价权重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算术复核表附表六评委签名:工程名称:经济标评分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工程名称:算术复核表评委签名:日期: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元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1 | [单位工程1]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格式一:一、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注:另册。第三章合同条款评委签名: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致:(招标人名称)投标函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工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修期限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名 |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格式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拟投入的人力不少于下表中的人数1、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在本招标工程中我司中标,我司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致:(招标人名称)标函承诺书
工种 | 施工低峰期数量 |
8、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我司严格控制工程工期,确保工程在天内完成。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等级。6、我公司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如果不能够按照此要求实施,我方自愿接受贵司的制裁措施。5、拟投入到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经济和管理人员按按投标文件所附的《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4、所选用的主要材料品牌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品牌推荐表》品牌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或以上)的产品。实施期间,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如有意见不一致,发包人要求更换同档次品牌材料的,我司将更换,如果不能够按照此要求实施,我司自愿接受贵司的制裁措施。。3、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按按投标文件所附的《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
13、我司保证在中标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本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并严格按审批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施工。12、我司保证在中标后,严格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等最新规定及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对应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事宜;加强对我司承包范围(含其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范围)工人工资支付的管理,并对我司及其分包单位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防止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若因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相应工程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我司将对拖欠工人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对此引起的纠纷负全责,造成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的,我司将承担全部责任。11、将按照招标过程中确定的范围,除了下表所列专业工程外,其余全部工程由我司自行施工。对工程分包,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的职责,在中标后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分包的专业工程,请填入下表)。10、按照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为专业工程(电信、电力管线、电力走廊、煤气、道路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提供工作面,并为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各项配合工作给予方便。9、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积极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施工中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必须分包的专业工程内容 | |
序号 | 工程内容 |
注:标函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中标后必须按填报内容如期实施,否则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中标后,工程的监理单位将经常核验投标人是否按填报内容实施,行政管理机构也将随时抽查。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15、我司保证在中标后,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2006]7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试行版)》(穂建质〔2020〕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区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围蔽提升工作的通知》(穗埔建[2019]123号)、穗开建知发[2018]14号、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房建工程及桥梁工程要求使用)及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实施。以上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后发布文件为准,若相关部门发布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围蔽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我司随时接受监理、业主、安监机构等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无条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按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另行委托单位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在本工程施工措施费中扣除,如不足抵扣可在本工程承包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我司接受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司作出的其他处罚措施。发包人可将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追究我司有关责任,可对我司或项目责任人作不良行为记录。14、我司承诺积极响应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专款关于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1.本人作为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受(投标人)委派,拟在(项目名称)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工程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在中标后严格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本项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本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编号:致(业主/监理):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格式四:
项目负责人签名:投标人:(盖章)4.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3.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我自愿接受业主给予我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业主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备案、审批机构,直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并接受上述部门给予的通报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的扣证等处罚。2.如果本招标工程我公司中标,我本人保证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本职务。
身份证复印件 | 相片 |
本表后附需提供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需提供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相关证件。注:1、本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投标人的自身实际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五: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标人:(盖章)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相应职务年限 | |||||||||
资格证书号 | ||||||||||
业绩简介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按评标表后附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业绩信息表(如有)格式六: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类似工程业绩 | 工程名称 | 金额 | 备注 |
类似工程业绩 | |||
类似工程业绩 | |||
获奖情况 | 工程名称 | 所获奖项 | 备注 |
获奖情况 | |||
获奖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设备名称及要求数量由投标人视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配备。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格式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入总数量 | 来源(自有/租赁) | 备注 |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由投标人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设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八:日期:年月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参考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格式十一: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格式十: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大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小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大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小写: |
其中: 暂列金额(元) | 大写: |
其中: 暂列金额(元) | 小写: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大写: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小写: |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十二:注:参与编制经济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投标人:(盖章)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说明:投标人需根据各自公司产品型号系列填写,可自行增加行数,相同规格(或型号)只需一栏。招标项目名称:设备系列表格式十三: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系列 | 数量 | 备注 |
1 | 室外机 | |||
2 | 室外机 | |||
3 | 室内机 | |||
4 | 室内机 | |||
5 | 室内机 | |||
6 | 室内新风机 | |||
7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
8 | VRV控制器 | 分户计量设备 | ||
9 | 智能电表 | |||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发包人(丙方):承包人(乙方):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甲方):合同编号: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合同
1.1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发包人(丙方):承包人(乙方):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甲方):
2.2.3承包人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服务:2.2.1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量规则,按实结算。综合单价系包括但不限于深化图纸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运输费、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水电费、包人员保险、包人员住宿、包安全生产、包管理费、包成品保护、包施工噪音排污费、包赶工费、包保险、包材料周转费、包材料转运费、包材料及设备堆放费、包人材机二次进出场费、包调试与测试(如人工费、调试水电费)、包试运行、包保修、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暗室增加费、包现场总体组织和管理配合服务、包垃圾清运、包利润、包规费、包验收资料(如施工资料完善及分类组卷)以及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除外)并综合考虑物价浮动、政策性文件价格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内的所有费用等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管理费按照承包人合同价格(最终按照承包人的结算价)的1%计算,由承包人支付给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合同价已包含总承包服务费,该费用不再单独计算。综合单价须包括空调管穿墙的墙体开孔及收口费用、后期室内二次精装装修导致空调安装二次进场费。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空调设备、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因素而调整。2.2.承包方式2.1承包范围: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以及国家/行业/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现行的规范、标准、条例、规定、通知等要求完成本合同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通过检测和验收(包括按规范、质检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调试、检测、实验试验等)、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产品质量及工程缺陷保修责任、以及履行合同文件中所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界面划分表及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2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
(6)所有材料、设施及成品所需要的油漆;(5)所有材料及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工作;(4)按指定型号、规格、颜色、质量等级等供应空调设备(含配件,以下同),并按合同要求将空调设备运输至工地现场指定卸车位置并卸车及堆码;并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一切所需的进场/清点/外观验收等手续;(3)与土建单位联系配合预留孔洞的整体要求;如结构已完成的建筑,承包人须自行负责管道敷设、设备安装所须之孔洞、沟槽的打制及修复工作,与此增加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各单价中;(2)无条件接受现场,包括现场清理、排除障碍、场地平整、与总承包及其它独立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和交接、验收工作等。全程配合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配合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关系等。对空调系统进行深化设计、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成品及半成品的预处理、运输及现场保管和保护、管线埋设、空调及整体系统安装、涉及空调系统的所有检验检测、调试、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安装完毕验收前的清洁、培训及技术服务、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等;(1)施工图纸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中包括或隐含的各项工作内容;
(12)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11)完成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合同及工程备案、验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所有报批、报建、检验、检测、验收、备案等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作;(10)与本工程供货及安装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有关工作;(9)质量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并更换零件及保养服务;(8)制备及提供操作说明书及保养手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为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以后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训练直至该等人员清楚了解如何操作及保养维修本工程;(7)进行测试工作及制备提供竣工图;
4.1.承包人须确保本工程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包含安装服务,以下同)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工程技术要求、国家及本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现行的规范、标准、条例、规定、通知等的要求,并以较高者为准;主要设备须同时达到生产厂家的最高质量等级。四、质量标准3.3、本合同供货及安装期限所指的日历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综合因素。除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理由延长供货及安装期限,否则承包人需按合同文件的约定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2、承包人应在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空调室外机进场,后续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一批空调室外机到场数量不低于20台。3.1、本工程分为两阶段施工,第一阶段工期为90日历天,2023年2月28日开工,5月28日完成第一阶段的空调安装及调试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第二阶段工期为180日历天,2024年1月1日二次进场,预计完工时间2024年6月28日,具体时间根据室内二次精装修进度调整。承包人必须于上述期限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三、合同工期
(1)发票类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同意根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要求提供。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同意发包人要求提供。5.3.收款账号及发票要求:5.2.本合同暂定价为¥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增值税率%)。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元(大写:),其中暂列金额¥元。合同单价及数量详见【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5.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丙三方另有约定。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2.本合同所有产品的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整体供货及安装完毕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计,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提供免费保养、换补及维修等服务。此外,所有由承包人购买的设备或材料的质量保修期均与上述一致且不会因厂家或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少于上述约定而有所减少,合同总价视作已对此要求作出考虑。
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账号:户名:开户银行:(2)承包人银行账户及纳税人信息:
开户银行: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名称:(3)承包人应按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纳税人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纳税人信息如下: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
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名称:(4)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应按发包人的纳税人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的纳税人信息如下: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账号:
5.4.工程款支付方式(5)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承诺向发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均真实、准确,相关品目及价款等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应在收到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及时通过税控防伪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若未通过认证的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4)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应按本合同约定及发包人确认的金额,先行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足额合法且符合发包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账号:开户银行:
5.4.5本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自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发包人收到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无息支付(发包人可直接扣除承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因未能及时进行保修而由发包人指定其它单位进行维修的费用,以及其他承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5.4.4本合同完成结算后并配合项目总承包的相关专项验收通过,且发包人收到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7%。5.4.3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5%或实际累计完成产值的85%,按两者中较低的金额支付。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扣除暂列金额)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工程产值占合同中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金额的比例再乘以对应项合同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扣除暂列金额)金额再乘以70%支付,竣工验收前该项进度款累计最多支付至对应项合同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扣除暂列金额)金额的80%(含预付款)。5.4.2承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已完工程量(含到场开箱验货通过但尚未安装的主要设备)报表(统计时段为上个月1日至上个月最后一天),经监理审核及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依据经审定月度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其中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扣除暂列金额)进度款支付按以下约定执行:5.4.1本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本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银行》原件,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按本合同所附履约格式向发包人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分行及以上出具的担保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银行》原件,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详见附件履约银行保函格式)。在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且提供等额发票及付款依据后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按本合同暂定价10%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支付预付款。
6.3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制作场地、存储库房和工具室。6.2负责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6.1委派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如发包人拟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六、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权利义务5.4.7本工程承包人须与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5.4.6本工程合同的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承诺无条件的按照三方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后,7个日历天将足额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否则本工程合同的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需要承担每次应该支付而未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的5%违约金,并承担承包人以及本工程合同的发包人的其他一切损失,违约金在本工程合同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七、承包人的权利义务6.8监理公司指派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在开工前由监理公司书面通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和承包人。6.7监理公司依据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和有关监理法规,以及本工程的有关施工图纸、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6.6发包人将本工程委托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全面监理,由监理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6.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表,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6.4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水、电源接驳口在施工现场的总施工用水表位及用电总开关位置,相关水电费由承包人在综合单价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计费。
7.6承包人须提供所有相关的设备或保护措施以保证自身于施工现场所取得的临时用电的电压保持稳定,以免因电压波动原因对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造成损害。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不会对上述情况负上任何责任。7.5施工前,承包人须认真审阅、仔细核对及检查各工作交界面。否则,因承包人未能很好地审核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而造成返工、及由此而造成的相关工作或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7.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发现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发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指令之日起三天内予以撤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元/每人每天。承包人须确保上述人员撤换不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及工期等造成任何影响。7.3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随时对承包人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控制,当承包人履约不力致工程无法完工或造成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重大损失时,发包人可另行发包该工程,另行发包的费用由发包人确定,无须征求承包人意见,相关费用(外加20%管理费)从合同价中扣除,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相关损失。7.2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安装施工相关的手续,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予以必要的协助。7.1承包人应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设计规范、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合同范围内的图纸深化设计工作,提供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深化设计施工蓝图(一式八份)及其相关费用,并为其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备性负完全责任,所有因承包人设计图纸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12工程竣工或终止合同之日起的10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清理所有遗留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材料和废弃物,并运至允许排放的地点。并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清洁,达到使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满意的程度。如承包人的清洁工作无法使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满意,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洁,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将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支付给专业公司。7.11施工期间,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不允许施工人员在现场住宿,承包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施工现场外为所有施工人员租借居住场所及来回工地现场的交通配备。如有违反,以每人每天¥500.00元计算违约金。7.10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对附近施工现场的公共财产和公众安全进行适当的保护以免造成干扰或受到伤害;所有因保护不足等原因引致周边居民索赔或相关部门的处罚等一概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9如因其它单位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本工程材料或成品的破坏、损失及损毁,承包人可向其它单位提供此等受破坏、损失及损毁的清单及证据。承包人应提供维修并更换这些损坏的材料或成品,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由其他单位承担。7.8承包人须对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呈报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方案中需包括派专人进行成品保护等内容,并须注明施工各阶段专职进行成品保护的人数及具体措施。合同期内,本工程发生的任何损坏或失窃被盗事件,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均须无条件修复,并不得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或其它单位索取额外的费用和工期。7.7承包人应尽量在施工中减少修补工作,同时承包人必须对由于自己直接或间接的错误或遗漏而造成的其它工程、邻近建筑物或其它单位必须进行的修改或修复工作负责,一切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工期概由承包人承担。
7.18承包人服从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总承包管理,承包人并缴纳总包服务管理费给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的总包服务管理如下:7.17合同三方均应保密,不应把对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或信息泄露给其他人。保密期限为自承包人获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变为公开信息或通过公开途径可得到的信息之日止。7.16承包人须保证其供应的设备、施工工艺、材料及其他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有任何第三方对上述产品提出侵权主张,一概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无关。承包人须主动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因此而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鉴定费)。7.1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相关的劳务承包制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和规定。7.14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后,须撤离施工现场。承包人不得以还有经济纠纷为由而拒绝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或退场,否则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以及负责发包人由此涉及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费用。7.13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继续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及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直至本工程向发包人办妥移交手续为止。
6)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看管与保安工作。5)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向本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电梯、塔吊等垂直运输。4)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须提供工地内现有的爬架等辅助设施、脚手架、卫生设施给本工程承包人合理使用。主体结构如果采用爬架的方式施工的,本合同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由此带来的影响,包含但不限于吊篮等措施,如果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吊篮的,则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措施费中,结算时不另外计算。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现场提供的垂直运输设备如果无法满足本工程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比如:包含不限于单元式幕墙工程单元板块吊装施工),则本工程承包人需要另行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有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措施中,结算时不另外单独计算。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用水用电费用由其承担,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向本工程承包人收取施工水电费后统一缴纳给供水供电部门(如果施工水电由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统一报装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的,则本工程承包人统一向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缴纳后,由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缴纳。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用电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所需购置费用及使用费自行考虑,施工期间不论用电紧缺是否加剧,均不作任何调整,确保工程按期竣工。2)承包人须在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同意及指导下作好安排、规划,以便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并应向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现场现有的照明及电力配电箱和所需电力负荷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1)统一规划安排供本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及仓库位置及场地,有关现场办公及仓库的建设及维护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在现场统一指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从施工地点至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指定垃圾堆放场地的运输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但从统一垃圾堆放场地将垃圾外运的工作及责任由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费用统一包含在总承包服务管理费中。11)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现场的统一组织管理与协调,本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10)允许承包人合理使用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设在现场的卫生设施。9)负责做好进驻现场施工人员暂住登记及安全管理工作,本工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8)承包人须对合同范围内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专业工程的具体要求、配合进度等,并按相应施工进度,统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上报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发包人,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统筹本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如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认为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不合理或影响项目的施工组织或工期的,承包人须进行相应修改,否则因此引起的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或者本项目其他承包合同承包人)工期延误或误工窝工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对本工程承包人进行处罚扣款。7)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向本工程承包人提供其所需的基准线、内控制线、标高、定位点、引线、墨线、轴线、水电驳接点等。
八、消防及安全文明施工17)提供工地内的临时道路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16)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后移交给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造成损坏的概由承包人负责。15)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及半成品以及材料设备的主体保管责任为承包人,承包人须服从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现场保卫、保安管理,否则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对本工程承包人具有处罚的权利。14)在电梯及强、弱电竖井开始安装前,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在每个电梯门及强、弱电竖井的门口处,应做好临时防水措施以及安全措施,防止水侵入电梯井道及强、弱电竖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负责。13)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处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整个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报送,本工程承包人需要按照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整理汇总其承包范围内的资料直至满足通过验收为止。
九、材料设备供应8.5承包人需为自己的施工人员提供保障施工的一切措施,承包人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并且,这些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承包人不得为降低施工成本而要求或强迫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施工的规定、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工作,否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均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章行为,由此造成的费用及工期损失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处罚、采取法律维权途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8.4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包人对其雇员及其临时雇员或通知、邀请、指派到现场的各种人员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及行为后果负责。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上列人员发生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因上列人员的原因而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3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广东省建设厅发报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国务院第393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文明工地的标准,则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收取为达到文明施工标准所需的任何费用,并须按合同文件内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2施工期间承包人需在其施工范围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及设施,如承包人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收到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书面指示后仍不改正,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有关的不称职人员。8.1承包人必须遵守本工程所在地市消防安全条例的规定,并接受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
9.6产品运抵工地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合格证书、零部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易损备用零件等)装箱清单及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如属进口产品或部件更需额外提供相关的进口文件及数据资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报关单、完税证明、运输证明等。所有产品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3C证书,一切因缺少国家3C证书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申请3C证书的费用及时间等)将由承包人承担。9.5承包人应在产品启运前48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产品运抵工地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开箱检验,若检验发现产品与装箱数量不符、或箱内产品丢失或损坏(含变形、刮花等表面瑕疵)、或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产品,承包人须立即按要求收回或补齐产品,并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如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应在产品启运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时检验的要求,并由各方约定检验时间,否则承包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对其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但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开箱检验并不会减少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应承担和履行的一切责任及义务。9.4承包人负责将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安全地运至施工现场,并配合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做好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承包人应以合理适当的包装,保障产品满足正常运输、装卸的要求。由于包装或运输方式不善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产品的任何锈蚀和毁损灭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向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9.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已约定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要求提前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确认,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供应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否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及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9.2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出现问题,承包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1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且在正确安装和使用情况下运转良好。
9.1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由承包人在合同品牌范围内选择并报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审批同意,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需要补充增加品牌的,需要提前上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才可使用,所选定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一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确认,原则上承包人不得对此进行更改。9.11承包人必须保证其供应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包含安装服务,以下同)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现行的规范、标准、条例、规定、通知等的要求,并以较高者为准;同时须达到生产厂家的最高质量等级(优等品)。因承包人供应的产品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设计修改,以及由此而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及造成返工损失的责任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且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9.10如果发生本合同涉及的产品的召回事件,承包人须负责对已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供货或安装的该等产品进行替换,并承担相关拆除、重新供货、安装或恢复原状、或配合特殊安装时间要求而产生的加班或赶工费用等的一切费用。重新供货的产品须是能够避免召回产品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并且不低于原供货产品标准的产品。9.9如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任何产品型号因为特定的原因无法继续供货(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供货、产品升级及淘汰等),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文件。此外,任何产品的停止供货、产品升级及淘汰等均须保证提供不低于原规格性能要求的替代产品,但供货价格不得高于被替代产品。9.8承包人不得以某些产品已更新换代、或已被淘汰、或不再适合本工程等理由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出改变合同内已确定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的要求,更不得在未获得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书面批准前,擅自改变任何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否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要求购买替代产品,由此而需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9.7设备和材料货到现场后由承包人保管,在本工程交付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使用之前,因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或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负责。
(1)工程量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计量。11.1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具体办法如下: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10.2工程验收以部、省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标准、本工程施工图、说明书及合同为依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经发包人组织初步验收并获通过之日为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10.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承包人应在【】日内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交竣工申请以及竣工资料,申请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含竣工资料的补充及返工、修补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修改意见立即改正,工期不予顺延。十、竣工验收
发包人确认工程变更、签证和新增工程;发包人确认工程量偏差;11.3三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1.2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物价变化、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3)税金:增值税税率%。如果增值税税率调整,应当调整工程造价,并以不含税价作为结算基础和调整依据。(2)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工程范围、工程量增减而调整。
(3)按上述原则确定价格时,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用按计价规范计取。(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适用项目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依据执行,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相关定额编制原则(上述定额查找不到的可参考其它相关定额或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实际最早施工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由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市场询价共同协商确定。(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适用项目的,则采用该项目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适用项目有多个的,取最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同适用项目综合单价(但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除外)。11.5合同价款调整原则11.4承包人应在第11.3款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对承包人在没有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和正式盖章书面函件的前提下进行的调整,发包人不予认可,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及预算软件版;(1)工程结算书;11.8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以发包人结算要求为准):11.7发包人审核结算报告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后15天内出具初审意见,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对结算进行终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如承包人在30天内不能提供,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催告后10天仍不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办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该结算结果。11.6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8)设计变更单;(7)图纸会审记录;(6)工程竣工资料(必要时提供电子版);(5)工程竣工图(必要时提供电子版);(4)合同文件;(3)钢筋抽料表及预算软件版(如有);
(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2)工程签证;(11)会议纪要;(10)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9)工程洽商记录;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达式组成,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工程签证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11.9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7)移交资料签收表。(16)其它结算资料;(15)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
(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以上资料以国家规范或竣工图编制指南为准。(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图纸专用章、设计院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并须有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4)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3)钢筋抽料表(如有):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
(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预算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要、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12)工程签证:要求根据工程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工程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0)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
十二、质量保修期及培训服务11.21工程结算价款以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审定结算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11.20若承包人送审结算价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价的净核减率大于或等于5%,则承包人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核咨询费标准,在承包人结算付款中扣除因净核减率大于或等于5%额外增加的造价咨询服务费。(17)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单位的印章。(16)其它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时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发包人代为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的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5)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2.6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或该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若设备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发包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处理,由发包人或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安排队伍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和维修费20%的管理费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售后服务电话:12.5承包人每六个月上门例行对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向发包人管理人员咨询使用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对隐藏的问题进行处理。12.4因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3在质量保修期间,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承包人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承包人承担更换费用。同时承包人相应顺延被更换产品的质保期。质保期剩余时间应该按如下条款进行: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修期相应顺延(其中零部件更换或经维修后的责任期限为原质保期的剩余期间或自修理或安装更换部件之后十二(12)个月(以较晚届满者为准))。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整个系统质保期重新计算。12.2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承包人负责保修该工程范围内的空调设备及相应空调系统的质量保修。12.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在此质量保修期内,如产品在正常操作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免费提供质量“三包”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空调设备的保修期根据生产厂家的相关规定提供设备保修服务,但承包人应继续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
12.9质量保修期满后,承包人仍有责任协助维修,并给予发包人比市场更优惠的服务价格另行签定维修协议。(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2)发包人擅自改装设备;(1)发包人不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12.8下列情况承包人不负责免费保修:12.7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发包人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承包人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发包人安排。
1)书面警告。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责任,或者不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发包人的指令时,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承包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领导驻场办公,直至改正为止。14.1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十四、违约责任13.2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叛乱、暴动、火灾、自然灾害、禁运。13.1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一方应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递交有关证明文件给另一方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于事故终止后一周内用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以照片、有关文件资料证实。十三、不可抗力
14.2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或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转包,否则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发包人可在支付进度款及结算款时进行扣减此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5)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依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承包人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4)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依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发包人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被解除部分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承包人应在部分解除合同通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发包人支付被解除部分工程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3)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00元/次,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并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
14.8除非三方一致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须继续履行合同。14.7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14.6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违约金和履行合同责任的,守约方可在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违约方接到通知后10天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14.5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双方应办理签证手续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窝工,其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得顺延。14.4因承包人原因中止或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由承包人为本工程购置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因发包人原因中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接受承包人为本工程购置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并给予承包人等价补偿。14.3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要求组织安排现场安全文明规范施工、不服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发现一次按¥50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4.9.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9.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9.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9.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9安全事故等级[参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4.10.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10.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10.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10.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14.10质量事故等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
3)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当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以投标文件人员配备为准,当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以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要求为准)投入管理人员,且经发现后,未能在24小时内增补至合同约定人数的,承包人应按1万/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须在3天内补充完整,否则承包人应按5000元/人/天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承包人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须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如有)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6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项目管理人员离开工地需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人同意;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人同意不在工地的或出勤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视情况按每天每人人民币5000-8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将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减;若承包人管理人员无故连续3天不在工地,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人同意的,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更换。1)承包人的所有管理人员均应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提供不少于一年在承包人公司的社保证明,承包人未能提供社保证明须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直到提供社保证明为止或另派管理人员。14.11.1承包人人员管理方面:14.11承包人其他违约情况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承包人违反合同要求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中标价款0.5‰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4.11.2工程进度方面:6)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劳务负责人等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管理、协调能力须能满足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要求和服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管理,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权撤换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管理、协调能力差的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若承包人拒不撤换相关人员或撤换的人员仍不合格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人的违约金。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有关撤换人员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递交更换相关人员的相关资料,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审核确认后的3日内到岗,撤换人员自接替的对应管理人员到岗后3日内调离。若承包人未及时调离撤换人员或更换后的管理人员延迟到岗、延迟递交更换人员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000元/人/天违约金。5)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审核明确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具体约定金额为:4)如出现承包人工程施工期间无管理人员在岗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按3万/次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岗位人员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生产经理 | 主办施工员 | 主办预算员 | 安全主任 |
违约金额(元) | 30000 | 30000 | 3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由发包人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从本合同价款中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未完工程量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1)承包人按上述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竣工;如承包人仍不能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竣工,承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直至本工程全部竣工为止),还在工程结算时按本工程结算总价款下浮1%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同时承包人还应据实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5)承包人违反合同要求约定造成本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中标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发包人按照对本工程最有利的原则,按如下约定选择处理:4)承包人违反合同要求约定造成本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中标价款0.5‰的违约金;延误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延误10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在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发包人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则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3)承包人违反合同要求约定,延期交付施工组织设计,延期3天以内的(含3天),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给予书面警告;延期4~7天的,承包人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延期8~10天的,承包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延期11天以上的(含11天),发包人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承包人违反合同要求约定单方面停工的,每停工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中标价款0.5‰的违约金;连续停工超过5天或累计停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整改、返工的,因此产生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有违反质量评定标准的质量问题,或者导致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人、建设主管部门就质量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项)须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返工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14.11.3工程质量方面:9)承包人延迟提供符合以上规定的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的,每延迟1天,须按照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无论因何原因按照约定或法定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15天内清场并全部退出现场,如逾期退场或拒绝退场的,每延迟一天退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5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拒绝清场的,应同时承担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场的费用。7)本工程验收且移交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15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5000元违约金。6)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其中属节点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一天起,每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中标价款0.5‰的违约金,如在下一个节点赶回工期,可免除上述违约金;如在下一个节点没有赶回工期,则不能减免上述违约金。属总工期延误,从总工期延误的第一天起,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中标价款的1‰/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20天的,发包人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或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从本合同价款中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未完工程量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8)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并按以下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同意承包人私自进行隐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承包人须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该等检验、返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发包人与第三方单位的损失,且第三方单位的工期索赔应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未经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承包人应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5)工程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或项目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支付20万元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指出的质量问题未按时整改并回复,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条/天的违约金。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图纸进行施工的,每次(项)须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对不合格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整改责任。
1)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委托的材料设备检验机构)或监理工程师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设备,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根据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11.4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0)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包人书面同意的除外),每发生一次该事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9)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每发生一次该事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100万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5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2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
3)承包人不按合同条款约定对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管理的,视同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管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直到承包人成相关工作为止。2)承包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如发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事由造成的除外),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承包人按所需更换的符合要求的产品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如因此致使发包人需要另行采购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或公开择优竞价文件要求的产品的,由承包人除承担该批另行采购产品的货款外,并按另行采购的产品总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D、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C、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10万元不到5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承包人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B、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5万元不到1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A、单宗或批次价值不到5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3例,由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
5)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且不低于2000元/次。4)承包人对监理通知或发包人指出的安全问题未按时整改并回复,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对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现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按照发包人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视实际情况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2)安全文明施工若达不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文明验收标准或者验收后不能保持到工程移交完毕的,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1)发生承包人施工人员或者劳务人员以非正常手段索取工程款或者聚众滋事或到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发包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公司非法上访、聚众闹事、拉横幅、静坐、游行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万元/次的违约金。14.11.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方面:
14.11.7工程转包、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2)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次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服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及监理人的管理,对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理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指令、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14.11.6工程组织管理方面:7)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工期等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名誉损害、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等),并视安全或质量事故严重程度,发包人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6)对于承包人未予实施的分项安全文明措施项目,发包人将对包干安全文明措施费作相应的扣减,该费用将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发包人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收取违约金。
4)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致使施工人员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广州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暂停支付工程款问题解决之前,承包人有义务先行支付其所属工人工资。2)由于承包人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包括施工专业分包、供货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等)拖欠工人工资致使发包人被投诉或起诉并被要求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的,承包人除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先行垫付的工人工资金额的150%作为补偿。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被工人投诉或上访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按50万元/次向发包人赔偿。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工人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阻塞交通要道、围堵或破坏、拆除已移交发包人的工程等过激行动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必须按100万元/次向发包人赔偿,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14.11.8工人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发包人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赔偿。
14.11.13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与其他合同文件或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责任为准。14.11.1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损失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所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因维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支出。14.11.11合同解除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项下的清理和结算责任。承包人应将解除合同时的工程现状及经其签署盖章的施工资料全部妥善、清楚地移交予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另行发包或完成工程善后事宜及向政府部门申报或办理相关手续直至工程完工及验收,并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和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14.11.10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承包人交纳或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若相关违约责任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或相关违约责任对合同的履行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或承包人在合同后续履行过程中已采取足够措施来弥补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批准后,可予以免除。14.11.10承包人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质吊销或降级、重大不利报道、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其他对本合同继续履行构成重大不利情形,或进入破产、重整、解散或清算程序的,或者因承包人自身债务问题造成发包人被法院要求协助诉讼保全、协助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执行通知、履行到期债务通知等协助执行函件),承包人在发包人通知后14日内不能妥善解决的,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在约定或发包人指示的期限内完成清场和撤离。14.11.9若因承包人原因使得发包人为其垫付有关费用的,自垫付之日起,承包人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发包人支付利息,直至垫付费用及利息被发包人在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抵扣完毕或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偿还该垫付费用及利息为止。同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发生一次垫付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垫付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6.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完毕时,本合同自然终止。16.1甲乙丙三方需对在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赔偿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发生争议时,甲乙丙三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附件5: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4:技术要求附件3:施工界面划分表附件2:履约银行保函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16.4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执一份,乙执一份,丙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承包人:(以下无正文)附件6: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
附件1:2023年月日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
一、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各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承包人的责任5、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违约责任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以下无正文)七、本责任书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发包人执三份。六、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三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发包人、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监督单位(盖章)承包人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承包人: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发包人:
鉴于(下称“委托人”)在贵单位的项目中标,我行同意为委托人出具履约保函,就作为委托人履行项目合同(以下称“合同”)责任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以使你方得到履约保函的保障。致:保函编号:编号:履约银行保函(参考格式)附件2:
(四)贵单位出具的委托人违约事项说明。(三)明确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限额);(二)在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行;(一)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贵单位的索赔文件应符合下述条件:一、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于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的依本保函约定的索赔文件原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贵单位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元的履约保证金,并放弃向你方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五、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无论正本最终退回与否,不影响本保函依上述约定自动失效。四、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延续的、独立的和无条件的,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解释或不可执行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委托人在合同项下对你方的任何抗辩也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若贵单位与委托人协商变更合同,应督促委托人书面告知我行并将变更后的合同送一份给我行备案。(三)我行保证的义务履行完毕。(二)委托人履行了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一)本保函保证期间届满;三、本保函保证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于下述任一事项发生之时立即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义务即刻解除:
银行地址:邮政编码:担保银行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签字)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我行在保函项下做出的付款承诺决不反悔。
附件3: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人:(加盖公章)开立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
附件5: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格说明书(另册)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附件4:施工界面划分表
区域 | 本工程承包单位 | 二期机电承包单位 | 其它单位 |
二期C/D栋VRV空调 | 变频多联空调室内机(含送风管、回风管)、室外机的供应及安装;变频多联室外机的排风导风筒的供应及安装;变频多联空调系统配套计费系统、控制系统(含服务器、工作站、计费管理软件、网关设备)的供应、安装及调试;变频多联新风处理机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含新风,不含新风立管); 空调计费系统智能电表的供应及安装;本承包单位负责从配电箱至室内机、温控器的电线、线管的供应及安装;(备注:多户合用空调系统,室内机由其室外机配电箱供电;每户独立设置空调,室内机由本住户配电箱供电);本承包单位负责室外机至室内机之间的冷媒管及分歧管的供应及安装;本承包单位负责供应及安装、调试,由VRV控制器到室外主机及室内机的通信线缆及线槽配管;由本承包单位负责供应、安装由VRV控制器/网关到室外主机/智能电表之间的通信线缆;大堂及电梯厅空气处理机组及相关送回风系统的风管、阀门、附属配件等的供应及安装;本标范围内的所有机电管线的开洞堵洞、套管预留、套管与管线之间的封堵;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合同范围内之接地系统的供应和安装(预留点由总包提供);与土建总包、机电总包及其它相关单位协调,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事宜; | 消防通风系统、加压送风及防排烟系统、排油烟系统、新排风系统(D塔高区大平层空调新风除外);冷凝水立管的供应及安装;室外机配电箱及供电电缆(进线电缆),配电箱至室外机的配电电缆的供应及安装; | 空调系统接地预留点由总包单位负责;送风口、回风口及新风口由装修单位负责;室外机的土建基础,由土建总包负责; |
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附件6: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另册)
序号 | 名称 | 材料品牌 | 备注 |
1 | 铜管 | 浙江海亮、宁波永享、浙江天力、青岛宏泰、宁波永洁 | |
2 | 电缆电线 | 广州岭南电缆股份、广州南洋电缆、广东广州庆丰电线厂、广州电缆厂、深圳市东佳信电缆实业、广州市新兴电缆实业、广东胜宇电缆实业、广东坚宝电缆、广东日鸿电缆、广东中联电缆、广州澳通电缆、深圳成天泰电缆有限公司 | |
3 | 金属线管 | 广州市番禺天虹工业开发、广东一通钢管工业、广州市海珠区珠江镀锌钢管厂、广州钢管厂、广州中兴五金线槽桥架厂、中山华捷钢管实业、广州万洲电气设备 | |
4 | 空调设备 | 大金、日立、三菱电机、三菱重工 | |
5 | 保温材料 | 华美、广华复合材料、赢胜、凯门富乐斯、亚罗斯、圣偌斯 | |
6 | 玻璃棉 | 欧文斯科宁、依索维尔 (北京)、神州(河北)、西斯尔 |
2020/9/21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二期工
程项目
项目类型:备案
行业类型:房地产开发经营[70101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
项目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ULUCU9W
守信承诺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
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
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
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www.gdtz.gov.cn/tybm/applylprint2.action?id=ff80808172a6e66c0172a7a08f8c31121/1
全价70000目
全价
00.0
苗
·
(价
全:
uonpeSanbuDAoBZapMMw1:u:F网联
00.000000
日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
空调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
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
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
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
效。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 | 2.2 | 工程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归档、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协助报批报建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
6 | 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工期暂定为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
9 | 3.1 | 资金来源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15 | 5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6 | 8 | 投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前;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地点 | 1、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选择性条款)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须提供由银行或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的分行级别或以上的银行开具。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6054008.89元。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66396.62元。暂列金额为2322735.1元,暂估价为/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本款不适用。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7]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7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7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7家进入第二阶段)。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为50448608.0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分权重为100%。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款不适用。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款不适用。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款不适用。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二方法二:按照“总分=技术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6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投标总报价仍相同的,则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次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 | |
38 |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4套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经济标单价分析)及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和MicrosoftExcel版电子文件光盘。 |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
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
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
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
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
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疑问,采用网上
答疑方式进行,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
地点(交易平台)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
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
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
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
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
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
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
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
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
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九: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
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十: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大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小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大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小写: |
其中:暂列金额(元) | 大写: |
其中:暂列金额(元) | 小写: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大写: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小写: |
格式十一: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经济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十二: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
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
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
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
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
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
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自有□外包□其他□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街(路)××号××大厦×
×房)
格式十三:
设备系列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系列 | 数量 | 备注 |
1 | 室外机 | |||
2 | 室外机 | |||
3 | 室内机 | |||
4 | 室内机 | |||
5 | 室内机 | |||
6 | 室内新风机 | |||
7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 |||
8 | VRV控制器 | 分户计量设备 | ||
9 | 智能电表 | |||
说明:投标人需根据各自公司产品型号系列填写,可自行增加行数,相同规格(或型号)
只需一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
期空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月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批准,
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现对粤港澳大湾区(广州)
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空调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020-440112-70-03-048742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3170536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20-82217860/1952997841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245
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
四、项目概况:用地面积为46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10平方米。招标范
围为2栋32层150米的公寓楼及配套裙楼。二期建筑面积为152773.5平方米,其中地
下建筑面积为50818.7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该二期工程范围内空调工程,包括不限于空调设备
采购、冷凝管和风管施工,控制线施工及管道保温工作等,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
图为准。负责与空调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公区部分已施工的管道和控
制线等)、验收等工作,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最终通过后期运营单位验收并交
付,配合项目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
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项目二期多联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格说明书》中的工程范围。
4、最高投标限价:56054008.89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
日时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月_日_时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
2
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服务指南栏且。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
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
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
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
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
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
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
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
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
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2017年1
月1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企业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
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
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
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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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
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
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
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
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
合同(分包合同可以为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且投标单位参与施工(需签署相关协
议)的也予以认可)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
工程)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
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
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
5
74009.html)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
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
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1/)公布名单为准。
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4、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
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
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
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示时间不得少于3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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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
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
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5369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8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f.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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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
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六个月
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
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3年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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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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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赔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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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
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
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
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
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
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
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
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
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
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
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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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
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
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
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
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
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
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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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
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
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三、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
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
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
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
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
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
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
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
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
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四、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
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
骗等下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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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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