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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五、八标段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8159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郝科长0317-3565756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0317-20109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五、八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五、八标段 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发改投字(2022)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劵资金和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五、八标段; 2.1.2 建设地点:沧县高铁新区; 2.1.3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1)本项目位于沧县高铁新区区域。为解决沧县高铁新区污水排放及给水供给问题,需修建配套污水管网将该区域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同时配套修建给水管网。设计分区为南片区、西南片区、西北片区、北片区,共四个片区,由三条道路(307国道、新安大道、永济路)主管线 及3条道路(狮城大道、老沧河路、代起营村路)支管线组成。管线沿线需下穿京沪高速铁路、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京台高速公路、307国道、新安大道。 施工三标段:307国道污水泵站及307国道给水管线工程。该段落包含307国道污水泵站及DN800给水管道,穿越京沪铁路1处(内穿管),泵站设计流量7000立方米/日,DN800给水管道长280m。 施工五标段:新安大道污水泵站工程。该段落为新安大道污水泵站工程,泵站设计流量2.5万立方米/日。 施工八标段:永济路污水泵站及永济路给水管线工程。该段落包含永济路污水泵站及DN800给水管道,穿越京沪铁路1处(内穿管),泵站设计流量6.5万立方米/日,DN800给水管道长680m。 2.1.4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三标段:307国道污水泵站及307国道给水管线工程。该段落包含307国道污水泵站及DN800给水管道,穿越京沪铁路1处(内穿管),泵站设计流量7000立方米/日,DN800给水管道长280m。 施工五标段:新安大道污水泵站工程。该段落为新安大道污水泵站工程,泵站设计流量2.5万立方米/日。 施工八标段:永济路污水泵站及永济路给水管线工程。该段落包含永济路污水泵站及DN800给水管道,穿越京沪铁路1处(内穿管),泵站设计流量6.5万立方米/日,DN800给水管道长68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参与三、五、八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需提供近期的养老保险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同时参与三、五、八标段的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三标段、五标段、八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获得过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不再在后续标段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报价合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6 00:002025-01-02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本项目代理费按照(1)标的上限在100万元以下的,国家收费标准的96%执行,(2)标的上限在100万元-5000万元的,国家收费标准的40%执行。 2.付费主体: 招标人。(4)使用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郝科长 电话:0317-3565756 招标代理机构: 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许工 电话:0317-20109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 3565756/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投标人/供应商900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投标人/供应商900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标段投标人/供应商1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警苑小区12号楼2单元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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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郝科长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317-3565756 电话: 0317-201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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